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并购重组债务如何重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企业并购重组债务如何重组?在债务重组的具体处理上,可以做出许多不同形式的方案来实施。但是归根到底,债务重组的目标就是要盘活企业的资产,或者使企业的资产得到某种改良,使企业脱离恶性循环而步入良性循环。一个完整有效的债务重组方案应主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债务结构的调整
  通过债务结构的调整,改善企业的长短期债务结构,减少近期的债务本息支出的后力和风险,使已经形成的损失得到一定的分担、消化和吸收,使企业能够赢得时间,缓解短期负担,来做不良资产的处置和盘活工作。
   二、经营结构的调整
  债务重组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全面改善企业的状况,对债务结构做出调整之后,要对企业的经营进行重新安排、改良、关闭、合并或者出售不良资产,使企业生产经营重新获得活力。通常这一步骤是由债务结构调整中承担损失最重的人来制订并主导完成。
  下面介绍几种具体的债务重组方案,以供参考:
   1、 债务与资产同时剥离或者进行置换
  将债务与相关资产捆绑同时与另一方进行置换是最为常用的债务解决方案之一。尤其是对于那些原业务经营难有起色的公司。从理论上讲,债务与资产同时剥离或置换是一种操作较为简便的解决方案;(1)整体置换。新进入的资产,公司债务问题彻底解决,不存在日后纠缠不清的遗留问题,公司几乎成了一个全新的业务主体,财务状况发生根本变化,财务质量通常大有提高。(2)部分置换。操作的过程更为简易,但往往只能短期改善公司的账面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公司本质难有改变。
   2、 以资产或股权抵偿
  对于负债累累而又缺乏资产的公司而言,变卖公司所有的资产或者持有的子公司的股权,即可获得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由于这种办法适用于各种债权人和各种债务,因此,是处理债务问题最常见的办法,目前被广泛使用。另外,如果能够获得债权方的同意,债务人还可以直接用股权或资产向债权方抵偿。并且能够用于直接抵偿的股权与资产都是公司较为优质的资产,而债权人则以企业居多。另外,房地产公司或者拥有房地产类资产的企业,在以这类办法主导进行的债务重组中具有一定优势。
   3、 债转股
  所谓债转股,就是把债权人拉入企业,把其对企业的债权转变为企业的资本注入。通过债转股,一方面减轻了企业的偿债负担,另一方面,也使投资人的不良资产有望转为良性资产。近几年来,银行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债转股工作,为许多企业解决了长期困扰其经营活动的债务问题。
   4、 折价以现金买断
  这种方式就是由债务双方协商,对债务总额进行一定比例的折价,而后债务方按照商定的付款方式和日程买断所有债务连带责任,结清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情况下,付款方式大多是以现金一次性支付,或者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以现金分次支付,以体现债务的尽快解决。这种方案的核心就是“以金额换效率”。这种债务解决方案,从绝对金额上看双方是不平等的,债权人要承受一定的损失,而债务人得到一定程度的债务减免。但是在目前三角债普遍存在、企业负债沉重,不太可能按期全额偿付的情况下,用较小的代价在短期内结清债务取得现金,有利于提高这部分现金的使用效率,比长期拖欠更有利于债权人继续日后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对于债务人,可能面临短期的现金流压力,但除了得到债务减免“收益”外,也有利于即时解决债务,维持正常的业务关系,使经营得以持续发展。
  我们通过上文可以得知,企业并购重组债务重组主要有四种形式,但是任何一次债务重组都不是一个简单的模式能够完全解决,往往是多种手段的综合使用。如何去选择,就要看企业的自身情况了。


·儿童名誉权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儿童名誉权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1、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毁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120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


·好朋友之间借钱要注意什么
      好朋友要是有个什么急事需要借钱,很多人都是二话不说就借给对方了的。但因为事情匆忙,双方之间也没有想太多,自然也就没有写一个借条什么的凭证,这其实对出借人的利益是没有保障的。所以在借钱给好朋友的时候,也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不然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究竟好朋友之间借钱有哪...


·编虚假理由借钱不还属于诈骗吗
      虚假理由借钱一直拖不一定算诈骗。以虚假理由借款具有欺诈性质,是否构成诈骗罪以法律规定认定。普通的借钱拖延只能算是民事纠纷,协商不能的可以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借钱人存在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属于诈骗,可以报警处理。《刑法》第...


·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借贷关系中,很多人为避免麻烦,一般都不会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而是选择签订比较简单的借条。但是在借条的书写过程中,也是需要当事人格外注意一些事项的。那到底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借条的...


·一、弱势群体继承遗产需要还债吗?
      一、弱势群体继承遗产需要还债吗? 弱势群体继承遗产也是需要还债的,欠债还钱是每个人都需要遵守的规定,并不会由于是弱势群体就会有优待。 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


·借条违约金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借条违约金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借条违约金的法律效力是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是属于合法有效的。个人欠条违约金认定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


·继承的遗产需要偿还债务吗?
      继承的遗产需要偿还债务吗?继承的遗产需要偿还债务,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


·违法发放贷款罪最低证明标准是哪些?
      违法发放贷款罪最低证明标准有哪些?公安部经侦局关于骗取贷款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追诉标准问题的批复(2009)对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债权确认书必须对方签字吗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债权确认书必须对方签字吗?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债权确认书不是必须对方签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


·欠钱不还欠条五年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欠条五年了怎么办?可以先和债务人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只能起诉,但5年内没有和对方要过债的,会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胜诉权,如果被告方已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的话,法院会驳回债权人的诉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如何认定逃避追缴欠税罪
      何谓逃避追缴欠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那在实际案件中,具体该如何认定逃避追缴欠税罪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逃避追缴欠税罪 认定逃避追缴欠税罪,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