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营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具体内容有哪些?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具体内容有哪些?职工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要履行付出劳动的义务,并且享受获取报酬和休假的权利。在众多假期中,年休假是比较重要的一个,除了劳动法对此有规定外,国务院还出台过具体的条例。那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具体内容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广大劳动者做个介绍。职工带薪年...


·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工业是我国三大产业之一,工业的发展无疑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伴随着工业的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就比如噪声问题。那么,作为工业企业,必然要了解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才能做到发展经济的同时不危害环境。下面为您介绍工业噪声标准,您可以了解一下。 工业企业...


·武城县工伤认定申请如何办理?
      职工在不幸遭遇工伤事故时,要求工伤赔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尤其对于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工伤职工来讲,工伤赔偿更是养家糊口、度过难关的必需资源,而申请工伤赔偿首要的就是通过工伤认定,如果出现资料不齐全、条件不清楚等情况,轻则延误了申请赔偿的办理时间,重则无法再申请工伤赔偿,那么,武...


·砖砌体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砖砌体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工程施工当中各个施工项目都对应着不同的施工要求以及施工标准,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可能就会影响工程质量。工程质量通过与否,是工程施工完工的前提条件之一,质量不达标,需要面临着整改等问题。那么,砖砌体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详情参考下文。砖砌体总的质量要求是:横平竖...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现在,因为某些原因,有些劳动者和劳动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候如果产生劳动争议了,就要进行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如果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后劳动单位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向您介绍下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 一、何谓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


·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需要什么材料?
      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有些意外造成的伤害较轻,有些意外则造成终身身体的残疾,不同程度的上影响自己的生活,国家对这一类有身体伤残的人经过分级并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以此来保障伤残者的基本生活收入。那么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 一、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


·浙江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办法 人防工程意义重大,对于人防工程建设更应当仔细完成,实践中出现过由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不合格导致人防工程出现渗漏和积水,排水系统、通风系统不畅通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办法》。下面是《浙江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


·建筑工程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一、建筑工程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建筑工程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一、建筑工程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


·劳动合同2年试用期多久
      劳动合同2年试用期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


·公司申请中止工伤认定情形有哪些?
      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工伤认定标准赔偿程序及法律规定是什么,一般情况下在发生意外事故之后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在认定之后才能进行办理相关赔偿的事项,在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有终止的情况就要依据法规来进行终止工伤认定,那公司申请中止工伤认定情形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哪些情...


·一、定额误工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定额误工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二、两种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