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之间争取抚养权好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父母之间争取抚养权好吗?争取抚养权是否好就要看双方是否愿意成为孩子的监护人;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这种情况要在小孩子满了10岁以后,才能征询小孩子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因此即便是刚开始没有得到小孩的抚养权,以后还是有机会再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的。二、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如果离婚的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争议比较大,那么我建议最好是委托律师办理的,避免双方碰面会起纠纷对孩子引起不好的影响,父母离婚已是一种伤害,再因为抚养权的争夺而吵架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5、 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6、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综合上面所说的,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要结合各自的意愿来进行确定,但不管是否愿意承担,那么必须要由一方来承担孩子的监护人,而对于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如果对于抚养权的问题有任何纠纷的,那么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
  
  
  


·哪些情况才算是假离婚
      哪些情况才算是假离婚 (一)通谋离婚 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通谋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


·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配
      在我国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的今天,人们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尤其是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婚姻关系包含了很多利益关联,有的时候离婚是因为一方有过错,离婚时的矛盾也比较尖锐,那么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应当如何分配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夫妻一方过错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一般过错财...


·夫妻可以假离婚吗,夫妻能否假离婚
      现实中经常可以听到假离婚这个词,很多夫妻之所以假离婚是为了达到某些特殊的目的。但是,假离婚可不是像您想的那么简单。那么,夫妻可以假离婚吗?就假离婚而言,是否是有效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可以假离婚吗 在回答“夫妻可以假离婚吗”这个问题之前,先看看假...


·一、离婚起诉可以撤诉吗?
      一、离婚起诉可以撤诉吗起诉离婚后能撤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


·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的程序是非常简单的,但是离婚涉及的东西就比较多了,如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虽然离婚程序简单,但必须依据程序办事,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协议离婚 1、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


·家庭中被家暴了怎么办?
      家庭中被家暴了怎么办?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我们在家庭生活中,被家暴了怎么办呢?我们需要需找法律的力量,保护自己的权益。家庭暴力不仅仅是家庭矛盾,更不仅仅是家务事,而更是一种违法的行为。遭遇家暴怎么办?如何最大限度...


·第三人“善意”状态的时间节点
      从日常生活经验可知,房地产转移登记流程需要一段时间,不可能瞬间完成。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20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在确定第三人善意的时间节点问题上,至少有提出登记申请的时间、登记机构受理登记...


·离婚了户口本上会体现吗
      会的,逮捕通知书上的罪名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命名,正常情况下,检察院会以此罪名进行起诉。公安机关提交申请逮捕决定书,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有逮捕的必要,会决定逮捕,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逮捕的罪名不代表就是检察院移送法院审查起诉的、也不代表法院最终判决的罪名,具体需要看案件的证据。《刑法》...


·如果没离婚又分开了财产怎分?
      如果没离婚又分开了财产怎分?如果没离婚又分开了财产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不能协商,一般情况未离婚时财产不能分割。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怎样确定涉外离婚抚养费数额标准
      不管是否属于涉外离婚,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都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这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确定涉外离婚抚养费数额的标准,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分析介绍。 一、怎样确定涉外离婚抚养费数额标准 参照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


·父母离婚约定子女上大学费用,这样有效吗
      按照一般的受教育年龄分配,到了上大学的年纪的子女一般是成年人。按《婚姻法》规定,离婚时父母双方可以约定对子女的抚养费,那么实际中,要是父母离婚约定子女上大学费用,这样有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上大学费用应当有效。 首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