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竞合如何处理?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竞合如何处理?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竞合应当选择其中一种要求对方进行承担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明确承认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发生竞合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判断选择行使请求权,既可以基于侵权行为提起侵权责任之诉,也可以基于违约行为提起违约责任之诉。二者均以损害赔偿为给付内容,故债权人不得双重请求。受害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我国法律对当事人的选择权没有加以限制,因此在实务上一般不应限制当事人的选择权。但在下列情况下,可认为不成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1)因不法行为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精神损害的,当事人之间虽然存在着合同关系,也应按侵权责任而不能按合同责任处理。(2)当事人之间事先并不存在着合同关系,虽然不法行为人并未给受害人造成人身伤亡和精神损害,也不能按违约责任而只能按侵权责任处理。尤其应当指出,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存在着合同关系,但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损害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则由于恶意串通的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第三人与受害人之间又无合同关系存在,因此应按侵权责任处理,使恶意串通的行为人向受害人负侵权责任。(3)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事先通过合同特别约定,双方仅承担合同责任而不承担侵权责任,则原则上应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一方不得行使侵权行为的请求权。但是如果在合同关系形成以后,一方基于故意和重大过失使另一方遭受人身伤害或死亡,则应承担侵权责任。(4)如果法律特别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应减轻当事人的注意义务和责任时,则应依据法律的规定合理地确定责任。二、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是什么?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第一、从责任性质上来看。违约责任是违反了有效的合同而产生的责任,它是以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条件的.而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宗旨就是为解决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因一方过失而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的问题。第二、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责任形式,而缔约过失责任只是一种法定的责任,不能有当事人约定。第三、从赔偿范围来看。违约责任通常要求赔偿期待利益的损失.期待利益既包括了可得利益,也包括了履行本身.而在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况下,当事人只能根据信赖利益的损失要求赔偿。第四、损害赔偿的性质来看。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有一定的限制,即为一方所受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和应当遇见到的因违反合同而可能造成的损失.但缔约过失责任中不存在责任限制。第五、从免责条款来看。我过法律没有对缔约过失责任规定免责事由,法律关于不可抗力的免责事由仅适用违约责任。第六、从归责原则来看,违约责任是严格责任,而缔约过失责任是过错责任。在日常生活当中,可能一些民事方面的行为会触及到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两种情况,此时就发生了竞合状况,需要受害者来进行选择。无论是选择哪一种方式要求对方承担,则是都是法律予以支持的。
  
  
  


·签了合同对方毁约该怎么办
      签了合同对方毁约该怎么办《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二、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1、 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


·赠与合同中的随意条件有哪些
      赠与合同中的随意条件有哪些?赠与合同的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赠与合同成立条件 关于赠与合同的成立问题,争议主要在于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赠与合同的成立标准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合同法》第185条及186条第1款的规定,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所以赠...


·合同履行期届满没有实际履行怎么样办
      合同履行期届满没有实际履行怎么样办 1.本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法律后果,根据不同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种:债权人自始不能有效履行合同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此外,如果违约方的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等犯罪,违约方还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2. 因债务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在事实上或...


·一、出租人有无权利解除次承租人的合同?
      一、出租人有无权利解除次承租人的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系租赁合同关系,出租人可以基于合同关系上的请求权向承租人主张权利,此关系不因转租的成立受有影响。因此,在原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可基于合同关系上的请求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间接损失由谁承担?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间接损失由谁承担?由出租人承担,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


·书面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 一、书面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
      书面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 一、书面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 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合同可以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1)有效合同,一般来讲合同双方当事人肯定希望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有效的合同,对合同签订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实际中经常出现无效...


·如何保存合同纠纷的证据
      不管是在什么类型的纠纷中,证据都是至关重要的,关乎着当事人能否在纠纷诉讼中胜诉的问题。在合同纠纷中,证据的重要性同样不言而喻。那么,应当如何保存合同纠纷的证据的?当事人要想在合同纠纷中有效维权就要选择正确的纠纷解决方法,而解决合同纠纷主要有哪些方法?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


·合同履行完毕后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完毕后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不需要解除合同,合同自动终止。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已经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全部完成,不用再进行解除。《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


·支付违约金就可以不履行合同了吗
      支付违约金就可以不履行合同了吗 一、支付违约金就可以不履行合同了吗? 1、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当继续履行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其中《合同法》107条就将强制履行作为一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加以规定,只有合同继续履行才能实现当事人...


·合同到期补偿金怎么算?
      合同到期补偿金怎么算?1、仅就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经济补偿而言,是从2008年1月1日以后开始计算的,标准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


·矿渣微粉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矿渣微粉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合 同 书 卖方:(以下简称供方) 买方:(以下简称需方) 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年 月 日于 市签订,供方愿以下列单价(见合同条款详细单价)向需方提供矿渣微粉的供货服务,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文: 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