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中强奸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刑法中强奸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女性是否会认定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愿,采用暴力、胁迫等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行关系。由此可见,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或幼女的人身权利,妇女或者幼女是强奸罪的侵犯对象,能不能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显然,女性不会认定强奸罪,即女性没有被列入强奸罪的犯罪主体。刑法规定强奸罪的犯罪主体是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男子(一般为男性),因此刑法将女性作为强奸的主体排除在外。女性强奸的不会被认定为强奸罪,一般认定为猥亵罪。但是如果女性强奸导致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论处。同时,法律规定,女性也可以成为强奸罪中的帮助犯、教唆犯、间接正犯和共犯,例如妇女教唆一智障人士强奸别的妇女。协助或者帮助强奸的可以比照强奸罪论处。因此女性虽然不能成为强奸罪的直接正犯,但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帮助犯、教唆犯、间接正犯或共犯。根据刑法的规定,作为普通强奸对象的“妇女”只能是已满14周岁的少女与成年妇女,被害妇女的社会地位、思想品德、生活作风、结婚与否等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强奸首先是指男女之间的性 交行为,换言之,性 交行为是行为人的目的行为。性 交以外的猥亵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绑架罪的犯罪构成特征是什么
      绑架罪的犯罪构成特征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绑架犯罪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绑架他人,并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且时常对被绑架人伴有殴打、辱骂等情节,是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对于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犯罪,同时又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利,是严重的...


·涉嫌强迫卖淫罪如何判刑?
      涉嫌强迫卖淫罪如何判刑? 一、涉嫌强迫卖淫罪如何判刑? 涉嫌强迫他人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


·犯罪中止有效性要件是什么?
      犯罪中止有效性要件是什么? 一、犯罪中止有效性要件是什么? 犯罪中止有效性要件包括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 (一)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 1、预备中止 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


·精神病人犯罪要受处罚吗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那么,精神病人犯罪要受处罚吗?如果要受处罚,那在实际案件中,精神病人犯罪该如何处罚呢?本文将对这个两个问题做一一介绍。 一、精神病人犯罪要受处罚吗 1、精神病人在不...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起刑点是什么?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起刑点是三年有期徒刑,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不特定的多数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


·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是在监狱吗?
      在我们刑法体系中,有一种刑罚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般是针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那么罪犯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是在监狱吗?“死缓”两年到期后会怎么处理呢?我们就此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一起来做相关的了解。 一、罪犯被判“死缓”那两年是在监狱吗? 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


·犯罪既遂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犯罪既遂的构成条件有哪些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不应将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称之为犯罪既遂。我们将犯罪既遂视为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相对应的概念而使用。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也就不应使用犯罪既遂这一概念,只可使用犯罪成立的概念。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


·关于暴动越狱罪怎么判刑
      我们在观看电影时,或多或少的都会接触到监狱、暴动等不良素材。然而故事的诞生总会或多或少的影响着人、更何况是被人生动的演绎出来。相信现实中有不少人对这种事例有所疑问。那么在我国关于暴动越狱罪怎么判刑,今天我们就给您简单的诉述一下。 一、什么叫暴动越狱罪 暴动越狱罪,是指在押罪犯有...


·我国刑法对骗取出口退税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骗取出口退税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我国刑法对骗取出口退税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四条 【骗取出口退税罪】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撤销假释后刑期如何计算
      假释有一定的考验期,在考验期满后才能算是成功的假释。而要是中途被撤销假释的话,由于已经过了一段时间,那么撤销假释后刑期如何计算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假释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行刑制度,承载着我国惩办和宽大相结合的刑罚政策。《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


·如何限制无期徒刑减刑
      虽然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进行减刑的,但我国法律中却对无期徒刑的减刑作出了限制。那究竟法律上面是如何限制无期徒刑减刑呢?下面是我们为您做的详细解答。 一、如何限制无期徒刑减刑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劳动改造、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