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哪些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下列情形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此处因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包括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并不是只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情况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是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第二种是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故不论债务最初由谁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生债务是因夫妻共同经营所致,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期间因医疗费用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接受医治的病人身份,具体包括负有法定义务的人,如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人。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各自因为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赡养、扶养的法定义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负下债务,此种债务因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因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自身更好的发展等原因参加教育、培训需要支付费用负债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生活交往中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而负债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参加婚礼等随份子就属于常见的一种形式。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之间不仅可以对财产分配做出约定来解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问题,还可以通过双方约定划分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此时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划分优先适用约定。此时,只要是夫妻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在不侵害债权人的前提下均认定为共同债务。现实生活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这关系离婚债务不承担的问题,如果在结婚之前属于个人所欠下的外债,那么夫妻当中另外一方不需要因此而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债务重组的主要做法有哪些?
      债务重组的主要做法有哪些? 目前引入实践的做法主要有:贷款改投资、直接融资增资减债、债权变股权、破产免债、股份合作等。 二、什么是贷款改投资? 贷款改投资,即将企业债务转变为国家投资,转变为国家的国有资产存量、转变为国家欠银行的钱。但这一做法也有局限性,因为一些企业欠债过多...


·个人欠款的话应该怎么办
      个人欠款的话应该怎么办私人之间进行借贷是很常见的,但出现欠债不还的情况也是很多。此时对于债权人来讲就比较恼火了,由于缺乏法律意识,遇到这样欠款的情况,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个人欠款的话应该怎么办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


·刑法第193条贷款诈骗怎样处罚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193条的规定【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可转换债券的优缺点有什么
      可转换债券的优缺点有什么可转换债券的优缺点有什么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


·借款担保人期限最长是多久
      借款担保人期限最长是多久?借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最长是六个月,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保证期限由双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老公欠信用卡会找老婆吗
      老公欠信用卡会找老婆吗?一、老公欠信用卡会找老婆吗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就需要妻子和丈夫一起还款,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可以不用还款。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


·2023年少缴税款可以处罚金吗
      少缴税款可以处罚金吗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所得税如何合理避税1、尽...


·小额贷款利率是多少
      小额贷款利率是多少 一、小额贷款利率是多少 银行的小额贷款利率都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进行浮动的,贷款的利率一般都是年利率;如果向贷款公司申请贷款,它们的贷款利率一般是月利率,如果折算成年利率都比较高,这是大家需要注意的。2019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根据贷款...


·涉税条款合同附件的内容是什么?
      涉税条款合同附件的内容是什么 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近几年来全面实施的状况来看,企业内部管理规范是可以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税负水平的。企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双方除了要对合同的主体条款引起足够的注意以外,合同当中的涉税条款还需要有其他的附件进行约定。那么,...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有什么后果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有什么后果一、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有什么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实践中如采用债务人同意主义不利于交易便利,如采用自由主义又不利于交易安全。因此...


·离婚后的债务如何分担,离婚时债务要如何分配 离婚的时候,不
      离婚后的债务如何分担,离婚时债务要如何分配 离婚的时候,不仅要分割财产,而且要处理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那么离婚后的债务如何分担?这也是夫妻离婚发生纠纷的原因之一,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的债务如何分担?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