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多人走私额度到100万如何判刑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该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具体量刑是: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刑事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第一款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询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如何认...


·检察院批捕一年多了也不判刑怎么回事?
      一、检察院批捕一年多了也不判刑怎么回事?各种因素可以影响延期。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


·遗忘物侵占拘留合法吗?
      遗忘物侵占拘留合法吗? 在我国,拿走别人的遗失物只能追究其民事责任,如何定性拿走遗失物在我国仍有巨大争议,遗忘物不同于遗失物,当侵占他人遗忘物达到一定数额,且拒不归还,则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会构成侵占罪。当失主与侵占者交涉之后,侵占者依旧不归还所占物品时,遗忘物侵占拘留合法吗?...


·组织网络赌博罪定罪量刑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网络盛行的时代,也许就连发个微信红包也有可能涉嫌赌博,后果可想而知,根据国家社会的法律规定,聚众赌博或者参与组织赌博的罪行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法,且必须并处罚金。是否还会有更加严格的刑罚?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的组织网络赌博罪定罪量刑措施和制度。 组织网络赌博罪定罪量刑相关规定:...


·拐骗儿童罪新增罪名的犯罪区分是什么
      拐骗儿童罪新增罪名的犯罪区分是什么拐骗儿童罪新增罪名的犯罪区分有以下几点: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界限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因而性质不同。2、犯罪对象不同。拐骗儿童罪的对象只...


·盗窃罪放风的同伙会判刑吗
      会的,在盗窃案中,帮人放风的属于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检察院依法建议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一:检察院依法建议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关于撤销缓刑,是指不再适用缓刑,对缓刑犯执行原判刑罚或者重新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撤销缓刑和缓刑撤销后对犯罪分子的处理有以下两种情况: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


·故意毁坏财物罪证据不足怎么办?
      故意毁坏财物罪证据不足怎么办?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免予起诉,证据不足是在诉讼过程中,据以认定案件情况的主要事实材料,不足以作为认定案情的根据。证据问题历来是诉讼中的关键问题,只有正确认定案情,才能正确适用法律,从而正确处理案件。因此对证据制度的研究已经形成一门学科,称为证据...


·因嫖娼罪处罚通知单位吗?
      很多人觉得触犯了卖淫、嫖娼罪肯定会受到刑罚处罚,严重的还会坐牢,被限制人身自由,其实不是的,我国刑法并没有这样的罪名,此行为只是违反了我国的行政法规,会受到行政法的相应处罚,有人要问了,那因嫖娼罪处罚通知单位吗,我们来看一下行政法相关规定。 一、因嫖娼罪处罚通知单位吗? ...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在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时候,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希望能够及时的将他们绳之以法的,但是,也还是会有一些人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来选择包庇它们,其实,不管是包庇什么犯罪分子都是需要受到惩罚的。对于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就是常见的一种惩罚的方式,那么,您知道它的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寻衅滋事罪轻伤怎么判刑
      寻衅滋事罪轻伤怎么判刑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怎么判刑要依据行为的定性而言,如果确定为刑事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如果只是普通治安案件则不需要判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