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嫌了寻衅滋事罪能缓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涉嫌了寻衅滋事罪能缓吗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能适用缓刑。(3)如果一人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4)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内容)。2、实质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3、限制条件: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内容)。换言之,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所以犯寻衅滋事罪,满足缓刑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不是累犯或寻衅滋事罪主犯。二、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可以调解吗寻衅滋事罪属于公诉案件,在立案后不能私了,必须按照刑事程序来走。双方当事人只能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节,进行民事赔偿后,犯罪分子在量刑上要从轻处罚。寻衅滋事罪调解后仍然要走起诉的程序,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决定,是起诉还是不起诉,所以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刑事拘留后可以释放,也可以不释放进行提捕,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决定。但有一点是确定的,调解好以后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可以免于起诉。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怎么判刑要依据行为的定性而言,如果确定为刑事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如果只是普通治安案件则不需要判刑。通常情况下,寻衅滋事致人轻伤,且不是累犯或主犯,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按罪行严重程度和轻伤认定程度由检察院判决。
  
  
  


·走私核材料罪会如何处罚
      根据走私数量多少、情节轻重确定量刑标准。《刑法》规定,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道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回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答;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


·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内容是怎样的
      针对一些比较常见,同时也是比较重要的罪名,最高法和最高检往往会制定相应的司法解释,这样在对相关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法官才有具体的依据,作出的判决才会是更公平合理的。对于抢劫罪,我国也是制定了相应司法解释的。那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内容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关于审理...


·刑法修正案九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九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3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 500元...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是怎样的两罪的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1、主观要件方面:非法拘禁并不要求具备非法目的,而绑架罪必须要求具备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2、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拘禁要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比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等,包...


·怎么样构成强制猥亵罪的犯罪事实?
      怎么样构成强制猥亵罪的犯罪事实? 一、怎么样构成强制猥亵罪的犯罪事实?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他人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他人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


·内蒙古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内蒙古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内蒙古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


·对刑事一审判决不服应该怎么办
      我国规定的大三诉讼中,除了那种法律规定一审终审的案件外,当事人其实都是可以对一审判决或裁定表示不服的。那实践中,要是对刑事一审判决不服的话,此时应该如何处理才好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进行解答。 一、对刑事一审判决不服应该怎么办 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判...


·贩卖淫秽物品罪如何认定 ?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借助信息化传播的信息也越来越复杂,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也越来越猖獗,淫秽物品对很多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有着很大的影响,我国对传播者有着很严厉的惩罚,进而来净化环境,保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那贩卖淫秽物品罪如何认定?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贩卖淫秽...


·构成虚假广告罪既遂怎么量刑的?
      构成虚假广告罪既遂怎么量刑的? 一、构成虚假广告罪既遂怎么量刑的? 构成虚假广告罪既遂量刑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网络诈骗拘留时间最长是多久?
      网络诈骗拘留时间最长是多久?网络诈骗没有证据不应当拘留,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


·非法出售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相信很多人对于发票都不陌生,而且能随便拿出好多。发票其实是一种业务凭证,是会计进行账目核算的最基础的依据。同时也算是税务部门对企业进行依法检查是的重要凭据。因此,当有人非法出售发票时就是违法行为了。那么,非法出售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非法出售发票罪概念 非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