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婚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有重婚行为的一般就会被认定犯了重婚罪,但此时还是需要对重婚罪作出认定,那么重婚罪的认定条件都有哪些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重婚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3、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构成重婚罪。
  
  二、重婚罪怎样认定
  
  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的认定:
  
  没有构成重婚罪的“包养”、姘居是法律所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两种主要形式。“包养”、姘居违反了关于夫妻互相忠实的规定,侵害了合法配偶的权利。“包养”和姘居行为的性质与重婚相似,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包养”通常表现为有配偶的男性以金钱、物质付给女方,双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同居关系或较为固定的性关系,女方一般只与对方保持这种关系。严重的“包养”行为可能构成重婚,受到刑法的惩处,但大多数的“包养”行为没有达到重婚的程度。
  
  姘居,是指有配偶的一方与婚外异性公开同居,共同生活,双方主观上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目的,未构成重婚的行为。姘居当事人不以金钱、物质与性为交易目的,有的当事人还有一定的感情基础。
  
  从以上可以看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当事人有较固定的住所;
  
  二是保持较稳定的性关系;
  
  三是断续或较长时间在一起共同生活;
  
  四是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以上就是对重婚罪的认定条件的介绍,看完上述介绍后可以知道,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有配偶的人与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婚姻法》只规定了非婚生子的权利和义务与婚生子是一样的
      《婚姻法》只规定了非婚生子的权利和义务与婚生子是一样的,亲生父母应当要付抚养费(生活费、教育费)。没有规定出抚养费违法的条文,当然可以要求对方不出抚养费。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


·子女探视权协议书怎么写?
      现如今,社会上离婚率的逐年增加,关于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的争执也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和未来,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归谁也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夫妻双方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享有对孩子的抚养权,也承担着应尽的义务,那么子女探视权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


·协议离婚男方抚养孩子怎么办?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或者是诉讼的方式,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由于通过协议的方式,是最为节省成本的方式,故而协商得到大多数民事主体的青睐,协议离婚男方抚养孩子怎么办?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民事主体,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一、协议离婚男方抚养孩子怎么办? 此时男方有孩子的抚养权,女...


·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有的家庭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其父母会选择离婚,选择结束彼此的婚姻关系,而父母的离婚关系到孩子的成长,对孩子的一生甚至都可能会有影响。因此,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成为离婚案件的一大争议问题。那么,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应如何争取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


·夫妻离婚能否分割家庭财产?
      夫妻离婚能否分割家庭财产? 只要是共同财产都可以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


·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在现在的社会,婚姻双方常常选择以离婚结束两人之间的关系,这样的现象已经十分的常见的。然而,发生这样的事情影响最大的是两人的子女,子女需要面对家庭破裂,即使不情愿也只能选择跟随其中一方继续生活,而作为父母,一个人抚养孩子的艰辛是无法想象的,假如其中一方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遇...


·对小三能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是否可以目前受伤害的
      对小三能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是否可以目前受伤害的一方还无法请求向小三索要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当婚外情离婚满足法定要件时,无过错方就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婚外情,是过错方和小三之间发生不正当关系而对夫妻一方产生伤害。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的规定,破坏合法夫妻关...


·婚后分居三年是否自动离婚?
      婚后分居三年是否自动离婚?婚后分居三年是不会自动离婚的,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1、登记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离婚二审几乎不改判抚养权就算是判定了吗?
      离婚二审几乎不改判抚养权就算是判定了吗?一般就算是判定了;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通常不会改判的。除非有新证据新理由,或者事实认定不清。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二审法院无权直接判决离婚。在实践中,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提出上诉,上诉请求为: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离婚。这样的上诉请...


·怎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
      众所周知,夫妻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都是对共同财产做出的分割,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能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分割的。而在就要求能够准确的认定出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接下来,我们围绕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怎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062条...


·单方申请离婚孩子才两个月大法院会判男方还是女方?
      单方申请离婚孩子才两个月大法院会判男方还是女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