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积金贷款成功后可以停交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公积金贷款成功后可以停交吗
  
  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批准了,整个贷款流程就已经走完了,不必在担心公积金断缴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是保障性住房制度,如果获批公积金就断供,可能被认定为骗取福利。
  
  毕竟公积金贷款利率很低,较商贷压力小很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交通事故中的轻伤鉴定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的轻伤鉴定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中的轻伤鉴定规定是在劳动者伤情已经基本上稳定的情况之下,来向专业的机构来进行一个认定,鉴定时机,是指伤者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的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交通事故发生后,大家都焦头烂额,定责定损,联系保险公司,报警
      交通事故发生后,您都焦头烂额,定责定损,联系保险公司,报警,处理和当事人的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场交通事故定责的法律文件,十分重要,很多人不知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理,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现场调查 事故发生后,交警来到现场,会现场进行勘验检查,...


·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造成交通事故的人也就是肇事司机等需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是由交警部门来确定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


·交通肇事致人轻伤逃逸有什么处罚
      交通肇事致人轻伤逃逸有什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进行民事判处及行政处罚。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为有逃逸情节,往往可以在...


·驾驶人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在反应速度、判断能力、视觉听
      驾驶人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在反应速度、判断能力、视觉听觉等方面将会比正常身体条件下弱化很多,尤其是达到醉酒状态的时候,强行驾驶机动车辆极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道路公共交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因此,我国法律对醉酒行为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那么,山西翼城醉驾处罚的相...


·哪些房产交易需进行公证
      在现实的房屋买卖交易中,房地产公证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因而很多购房者不知道房产交易公证,更不知道哪些房产交易需进行公证,结果给房屋的出卖人和买受人带来不必要的的麻烦和经济损失。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哪些房产交易需进行公证 根据规定,以下几类房地产交...


·交通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第一,原、被告双方应特别注意的问题:交通警察制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警察制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奠基石”。很多当事人拿到交通事故责...


·开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


·没有保险的车辆交通事故赔偿方法是怎么规定的?
      没有保险的车辆交通事故赔偿方法是怎么规定的? 没有保险的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承担赔偿。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


·一、交通事故赔偿二次手术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赔偿二次手术费怎么算? 确定医疗费截止的日期,就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的时间。今后发生的医疗费是继续治疗的费用包括二次手术费,一般原则是:结案时,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对其未来治疗、康复所需费用能够确定的二次手术费,按照必须...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很常见,其中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一个原因就是醉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很常见,其中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一个原因就是醉酒驾驶,醉酒驾驶不仅是驾驶人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其他行走在道路上的人们的生命的置之不理,因为其巨大的危害性,我国也将醉酒驾驶的刑罚制定的较为严苛,那么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怎样认责呢?下面请听我们详细介绍。 一、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