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侵占1万拘留多久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职务侵占1万拘留多久
  
  职务侵占只可能被刑事拘留,不可能被行政拘留的。具体拘留多久看公安机关决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二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 (十四)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6万)、五倍(100万)执行。
  
  


·犯罪中止有效性结果有哪些
      犯罪中止有效性结果有哪些犯罪中止可以分为没有造成任何危害结果的犯罪中止和造成一定危害结果的犯罪中止。二、犯罪中止的认定: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即在犯罪预备或者着手实行犯罪过程中,也就是在犯罪未完成之前停止犯罪。如果犯罪已经得逞,则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2.必须是犯罪分子自...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


·有烟草证非法经营罪判刑吗
      由于烟草、盐等商品本身的特殊性,我国专门有法律对这类商品的销售做了相关的规定。很多人认为只要有相关商品的销售许可证就万事大吉了。那么有烟草证非法经营罪判刑吗?烟草类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相关问题为您解答。 一、有烟草证非法经营罪判刑吗? 《烟草专卖实施条例》第二...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聚众斗殴罪的认定标准 1、聚众斗殴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动机、目的,不是流氓活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
      我国刑法中规定有很多犯罪都是属于特殊主体犯罪的,即只有法律规定的主体实施了相关行为后,才能构成此罪,而要是不具有特殊的身份,那么即使实施了相关行为也不会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就属于这样一种犯罪,那么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经营同类...


·当事人在服刑诉讼时效中断吗
      一、当事人在服刑诉讼时效中断吗一般超过诉讼时效是会引起中断的,超过诉讼时效即失去了胜诉权,但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如果债权有“时效已过”之事实,义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权利的请求权被阻却,义务免于履行。对于权利人而言,债权并不产生任何影响,债权...


·盗窃罪逃跑怎么处罚,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为了减少刑事犯罪的发生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一系列的刑事法规,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刑事法规的颁发,使得犯罪现象减少了不少,但是依旧有人触犯了刑事法律规范,盗窃罪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刑事犯罪现象,更有些人在实施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发现之后逃跑的,对于此种盗窃罪逃跑怎么处罚,量刑标准是怎样...


·法庭上不认罪会怎样,会怎么判?
      并不是每一个被告人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都会进行认罪的,甚至有的被告人在法庭上仍然坚持称自己无罪,在这种情况之下法官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作出判决,当然并不是说被告人不认罪就是无罪的,很多人不知道法庭上不认罪会怎样,会怎么判?让我们来告诉你们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法庭上不认罪会怎...


·民刑行政证据三性有何不同
      民刑行政证据三性有何不同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三大诉讼法,在其诉讼过程中所需要的证据种类基本是差不多的。但是也是有细微的差别的,并不是都一样,那么民刑行政证据三性有何不同?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那么为您解答。 诉讼证据有三个基本-特点: 1、客观性:指一切诉讼证据都必须...


·强奸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


·韶关市盗窃罪量刑标准(最新版)
      我国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同时社会治安状况也不太一样,因此对于盗窃罪来讲,法律允许在规定的量刑范围内,各地区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更加具体的量刑处罚规定。接下来,我们带来韶关市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