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冒专利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假冒专利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根据刑法第216条和第220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二、哪些属于假冒专利行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 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的处罚。对于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没有专门抢注商标的公司
       一、有没有专门抢注商标的公司 有这种公司的存在。但是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具有攀附他人商誉的不正当意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商标局依法予以驳回。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申请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
      申请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一)实用新型1、申请费:500元。2、专利登记、印花税:合计205元。3、年费:1-3年每年600元,4-5年每年900元,6-8年每年1200元,9-10年每年2000元。(二)发明专利:1、申请费:900元,印刷费:50元2、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


·商标宽展费用的计算是怎样的?
      商标宽展费用的计算是怎样的?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为1000元人民币,如果在宽展期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人民币的延迟费。(滞纳金)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


·什么是著作权的主体?
      什么是著作权的主体? (一)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指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和方 法,直接(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和立体的形式表现)反应自己的思想与感情、个性与特点的作品。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校...


·省著名商标续展是怎样的,需要哪些条件
      省著名商标续展是怎样的,需要哪些条件实践中,无论是注册商标、省著名商标、还是驰名商标,要想一直获得法律的保护,则就必须要按照规定办理商标的续展。那么您知道省著名商标续展是怎样的吗?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商标续展的具体内容。 一、注册商标续展条件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如何注册商标名称?
      如何注册商标名称? 一、网上如何查询商标是否注册? 1、商标的查询方法比较复杂,今天我们介绍一下网上查询的基本步骤,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商标事务所委托查询。 2、首先,我们进入中国商标网,官方提供了四种业务:商标近似查询、商标综合查询、商标状态查询、错误信息反馈。 3、我们点击进...


·商标申请续展期间有效期是什么时候?
      商标申请续展期间有效期是什么时候?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


·谁有职务发明的专利权?
      谁有职务发明的专利权?1、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造。2、职务发明容易产生纠纷。那么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应该属谁呢?职务发明专利归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于谁?3、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破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商标侵权能否异地起诉
      可以,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犯商标专用权百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向工商局投诉商标注册侵权行为有: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疑人名称、地址,涉嫌侵权...


·商标侵权案件能否撤回投诉
      要看情况,如果商标的侵权案件已经开始处理当中,就不可以撤回投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


·商标法善意侵权的规定是什么?
      商标法善意侵权的规定是什么?商标侵权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