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是怎样的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其实是分开的,即交强险赔偿范围和交强险赔偿限额,这是两个不同的东西,但却都是交强险赔偿中十分重要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围绕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限额的内容,为您做详细分析。一、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二、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多少《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我们可以明确以下内容:1、全国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交强险责任限额,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情况下,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机动车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的赔偿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分项责任限额,即对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不同类型的赔付项目分别指定不同的责任限额,各种不同的费用支出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并规定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经过上文的讲述,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交强险赔偿限额和范围分别是什么了吧。只要交通事故是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的,那么保险公司就要做出相应的赔偿,只不过这个赔偿都会有一定的限额,而不是全部赔偿。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购买房子要交多少税费
      购买房子要交多少税费 1、契税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4%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一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总价...


·两个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个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往往会发生一些交通事故造成一些人员伤害,对于这类人的伤害都可以通过交通强制险来对被害人进行救治。那两个交强险赔偿多少钱都有哪些规定呢,我们来看看报相关于这类严重的交通事故有着怎样的解决方法。 一、车祸致两个人受伤赔偿多少 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


·小车强变道与公交碰擦怎么处罚?
      小车强变道与公交碰擦怎么处罚? 一、强变道与公交碰擦怎么处罚? 公路中划的道线有实线与断续的虚线之分,按规定,一般在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情况下可以在虚线位置变换车道,但实线处是不能变换车道的。交警人士指出,乱插队造成的轻微交通事故占了整个轻微违法的1/3。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误工费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误工费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


·出现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立刻通知交警来处理纠纷事故。
      出现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立刻通知交警来处理纠纷事故。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此认定关系到,将来的诉讼以及保险理赔,由此可见重要性。而此认定也并不是全然让交警臆断,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规则来进行判定。接下来我们就在此为您介绍责任的判定以及事故处理的基本流...


·交通事故那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一、交通事故那种情况不属于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应该按照下列四种情形认定...


·是否能重新申请交通事故认定
      是否能重新申请交通事故认定 伤残者在发现伤残评定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在收到评定报告的3日内向上级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伤残者需要提供有效和合法的证据,复核申请只可进行一次。 伤残者有证据能够证明法院委托的伤残评定存在下列几种情况的,法院应当准许重新鉴定: 1、评定机构或人员...


·股权转让意向金合同范文 在股权转让交易过程中,双方在达成基
      股权转让意向金合同范文 在股权转让交易过程中,双方在达成基本一致前提下,转让方通常会要求意向方交一定额度的股权转让意向金来保证自己的利益;股东转让涉及的金额很大,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一定要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合同,合同具体内容是那些呢,接下来的我们为您分享如下。 股权转让意向合同范...


·交通肇事一般判缓刑吗?
      一、交通肇事一般判缓刑吗 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 1、法定因素。 (1)看是否具备法定从轻和减轻情节。 也就是是否符合《刑法》第67条和68条关于自首和立功的规定。具体到交...


·分期付款买车利息怎么算
      一、分期付款买车利息怎么算信用卡而言其是没有利息的,当然这个所谓的零利息是在手续费的基础上的。银行贷款购车的方式的话,也要根据不同的银行有一定的差别的,例如招行的三年期的年贷利息为6.48%,它的方法就是利息=本金乘利率乘存期乘100%,比起来汽车金融公司贷款购车低不少。融资贷款...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钱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钱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