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款打到私人账户犯法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是犯法的。工程款打到私人账户的做法是没有法律效力,并且违反了《支付结算办法》。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帐户的行为,违反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第六十七条:未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个人持票人,可以向选择的任何一家银行机构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时,应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并填明本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由其本人向银行提交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银行审核无误后,将其身份证件复印件留存备查,并以持票人的姓名开立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帐户,该帐户只付不收,付完清户,不计付利息。 转账支付的,应由原持票人向银行填制支款凭证,并由本人交验其身份证件办理支付款项。该帐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帐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帐户。 支取现金的,银行汇票上必须有出票银行按规定填明的“现金”字样,才能办理。未填明“现金”字样,需要支取现金的,由银行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审查支付。 持票人对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需要委托他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的,应在银行汇票背面背书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被委托人姓名和背书日期以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发证机关。被委托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也应在银行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记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并同时向银行交验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和及其复印件。
  
  
  


·最新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管理办法?
      最新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定额(以下简称定额)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023工伤无证驾驶不算么
      工伤无证驾驶不算么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根据以上规定,只有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才算工伤。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无证驾驶否能认定为工伤,要看交警的责...


·提成款属于劳动者的工资吗
      销售是现今社会比较普遍的职业,任何行业都离不开销售,有销售公司才有利润。而销售员最终发到工资卡上的工资,一般都是由基本工资和销售提成款组成的。其中提成款占据着一大部分。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提成款属于劳动者的工资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提成款属于劳动者的工资吗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是承包方和发包方方之间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是承包方和发包方方之间签订的合同。而在建设中设计的质量是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都格外需要谨慎。那么,在此种合同中,当一方违约时,将承担何种责任?我们为您解答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违约责任问题。 一、发包人违约责任 (一...


·员工不想做随时可以辞职吗
      员工不想做随时可以辞职吗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有正当理由。《法劳...


·劳动合同能约定违约金么
      劳动合同能约定违约金么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不过,《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实行了限制性规定。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


·教师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各职业员工在受到工伤以后都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得到赔偿,教师工伤认定程序与其他职业没有什么不同,都需要经历申请受理和审查,即我们需要了解工伤认定具体应到什么地方申请,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受理和审查的依据是什么。 一、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赔偿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但在某些由于劳动者过错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赔偿的情形。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 ...


·工伤认定年龄范围是多少?
      生活中,难免有意外,工作中也是如此,因此在工作中难免会有因工受伤的情况。既然是因工受伤,那就涉及到赔付的问题,那么,到底是按工伤赔付还是按其他赔付,这就涉及了是否认定是工伤。工伤认定只跟年龄有关,工伤认定年龄范围是多少,您应该做充分了解,以便在实践中保障自己的权利。 一、什么是...


·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018年11月我国铁路局,根据我国最新的经济发展情况,以及铁路修建情况,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此项的规定,此文件全名为《铁路工程施工系列质量验收标准》,其中对于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有了明确的规定。这是我国自2003年的以后的,再次修建了关于铁路工程施工系列质量验收标准的相关标...


·五级工伤退休待遇有什么?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受伤之后评定的时候是会按照法定的标准等级进行的,这是为了能够让赔偿标准能够按照相应的等级合理地对受伤劳动者给予补偿,实际上很多的伤情都是伴随劳动者退休甚至是终身的。那么,五级工伤退休待遇有什么呢?一、五级工伤退休待遇有什么?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各级伤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