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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是如何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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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生活也就是所谓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其实也就是和夫妻手中的财产打交道。虽然谈及财产问题可能你会觉得伤及感情,但是,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比如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问题,你知道它是如何进行的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的法律规定
    如立有合法有效遗嘱或赠与合同时,按照遗嘱或赠与合同严格继承,充分尊重被继承人意愿;如未立有遗嘱或赠与合同时,按照法定继承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十条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因此,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全部继承人继承,第一顺位先于第二顺位人继承。此时,夫或妻一方将优先继承到自己应有的遗产份额。  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出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须征得配偶的同意。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做出了规定:  (1)工资,奖金 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 指的实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 对夫妻一方的财产做出了规定: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法律至高无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平等的享有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总是一致的,配偶双方对各自所尽的都是最大,最完善的义务,
  因此,在继承问题开始时,配偶在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上相对应的也获有最大的权利,优先继承到属于自己的最大遗产份额。我们也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范围,当然,因为法律问题的复杂性,所以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可以咨询”“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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