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凡经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拘留、逮捕、判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者罪犯,一般说,都是因他们实施了或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需要受到刑罚的犯罪分子。监管机关关押罪犯的目的,是为了惩罚和改造他们,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消除其继续犯罪的条件,私放罪犯,使其逃脱关押,不仅使其有继续犯罪的可能,而且破坏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本条规定未说明实施本罪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是,由于本罪属于渎职类犯罪,所以它必然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来实施,如果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或者依法释放罪犯的,均不构成本罪。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看管、管教、押解、提审等便利条件,所谓私放,是指没有经过合法手续,而私自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使其逃避关押。(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工作的管教人员和看守人员,以及执行逮捕和押解罪犯的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万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而故意将其非法释放,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由于贪赃受贿,有的是出于包庇同伙,有的是徇亲私情等,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二、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任何的司法职员都是不得私放在押人员的,若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意识到是由于自己的原因,才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那么需要及时的将这些涉案人员逃脱的事实告知自己的上级。
  
  
  


·没有斗殴是不是聚众斗殴罪
      您都知道,聚众斗殴罪就是很多人聚集在一起互相斗殴的行为,它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要受到处罚的。但是有人问过我们,如果没有进行斗殴,那还会构成聚众斗殴罪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


·诈骗罪起刑点是多少?
      诈骗罪是以非法取得财产为目的,所以金钱的数额在诈骗罪中是非常重要的量刑情节,而且诈骗罪的金额是有起刑点的,达到一数额才能构成诈骗罪,那么诈骗罪起刑点是多少?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诈骗罪起刑点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


·故意伤害罪致死起刑点为多少年?
      故意伤害罪致死起刑点为多少年?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


·持刀抢劫3000元怎么判,抢劫罪有哪些法律规定
      抢劫罪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他是对人身权的严重侵害,也是诱发各种严重罪行的最初表现形式,抢劫罪会引发很多相关的犯罪,并不是单一的一种刑事犯罪,有可能发生人身伤害甚至造成被抢劫人死亡的严重犯罪,因此对抢劫罪的处罚在刑法中是比较复杂的,会根据抢劫罪造成的社会伤害判处相应的刑事处罚...


·敲诈勒索和诈骗罪有什么分别
      敲诈勒索和诈骗罪有什么分别1、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诈骗罪的犯罪客体比较单一,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因被迫交付财物;诈骗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诈手段,使...


·在最新的刑法修订案中,醉驾行为明确列为危险驾驶的一种,当事人
      在最新的刑法修订案中,醉驾行为明确列为危险驾驶的一种,当事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像教师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应该起到表率的作用,可是有些人,偏偏在酒后开车,甚至构成醉驾,单位也要对其进行处分。那么,最新事业单位醉驾处分措施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最新事业单位醉驾处分...


·玩忽职守罪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是怎么认定的?
      玩忽职守罪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是怎么认定的?玩忽职守罪直接损失包括侵犯财产权行为造成的财产灭失或毁损;也包括违约行为造成的财产利益的丧失或耗费;还包括侵犯人身权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支出或丧失。根据多数国家的法律,对于受害人因不法行为遭受的直接损失应当依实际赔偿原则赔偿。玩忽职守罪的间...


·二审行贿判处有期徒刑的标准是什么?
      一、二审行贿判处有期徒刑的标准是什么?二审行贿判处有期徒刑的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


·单位行贿罪判缓刑条件是什么?
      单位行贿罪判缓刑条件是什么适用缓刑的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3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


·怎样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
      怎样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一、怎样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