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处罚标准是什么?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情节有哪些规定?1、伪造增值税发票数量较大,是指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五十万元以上。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1)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六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三十万元以上的。(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2、伪造增值税发票数量巨大,包括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五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1)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二百万元以上的;(3)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接近数量巨大并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4)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法院会在法定范围内对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嫌疑人量刑,可是,对此罪的量刑最轻是管制,最重是无期徒刑,所以在没有详细案情的情况下,不能准确的分析处罚标准。主要取决于犯罪嫌疑人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面额和份数。
  
  
  


·当事人犯罪预备会被处罚吗?
      犯罪预备会被处罚吗?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


·多次盗窃怎么量刑,怎么认定?
      针对多次盗窃的行为,《刑法》直接规定为盗窃犯罪,此时按照规定该如何对多次盗窃进行量刑处罚呢?实践中,我们又该怎样来认定多次盗窃行为?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阐述。 一、多次盗窃怎么量刑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


·河南省涉黄罪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
      河南省涉黄罪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


·关于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代社会,职务方面的犯罪在我国并不少见,这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我国对于这方面的打击还不够严重,因此需要国家加强力度进行打击职务犯罪,那么关于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


·刑法中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中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法中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


·醉驾撞死三人怎么判刑
      醉驾撞死三人怎么判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限制减刑三类犯包括了哪些
      一、限制减刑三类犯包括了哪些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二、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条件关于死缓限制减刑适用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


·要怎么认定放火罪?放火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放火罪是古今中外较为常见的严重刑事犯罪之一。在中国,以法治火古已有之。那么,时至今日,放火罪区别于失火罪,而实践中无论涉嫌构成哪一种犯罪,此时都要先做出认定才行。究竟应该要怎么认定放火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该要怎么认定放火罪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打架打死人是故意杀人罪吗
      打架是常见的现象,很少出现严重的情况,但也有例外,如打架打死人。这在实践中是存在的,特别是打群架的时候,经常听见闹出人命。那么打架打死人是故意杀人罪吗?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打架打死人是故意杀人罪吗 要看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及实施行为的思想动机。如果积怨...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
      说起抢劫罪,人们心理都会感到恐惧,而且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及家人遭遇到这样的事情。如果不幸遇上了,我们肯定会希望司法机关能够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但这个时候我们要先判断一下对方的行为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抢劫才行,那一般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抢...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解读的?
      信息技术的发展在为人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加速了人类个人信息泄露的速度,为了使公民的个人信息有所保障也为了公民的信息安全,有必要从法律层面制定出有关侵犯公民信息权益的刑罚,用法律手段制止公民信息的泄露。那么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解读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