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租合同到期怎么处理租房合同到期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房租合同到期怎么处理租房合同到期怎么办?一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有3种情形:(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所以租户若想续租,应当提前签好合同,否则就趁早寻找新房屋,免得到时无处安置。(二)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收回出租房屋。合同到期后,原房屋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如果没有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将房屋退还出租人。如承租人到期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果延长了租赁期限,租户应当支付搬出前对该房屋的逾期使用费。(三)续租。《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期满后,如果租户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提出异议,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依据原合同内容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是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二、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搬走怎么办出租人外出未归或是拒不搬走,租赁合同届满,而房东想要收回房子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证部门按到期日搬迁的,作原租约未延续不再交租金处理。(二)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来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确表态前,按续租处理,可按原租约补交租金,也可按月将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据转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续租处理。(三)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又续住该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确表态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贷款金的,原则上不允许,只有在出租人自愿的情况下,才可免收这段超期占用的租金。(四)承租人在租约生效期间如擅自把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与人交换、出卖、赠与等,按侵权行为处理。出租人回来后可追回原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和返还非法所得,有关部门可予罚款或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如果承租人趁房主不在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不服从以上适当处理,出租人有权就受到的损失向承租人索赔,并申请房屋所在地法院强制执。当你的房租合同到期之后,此时可以再与房东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话那么就可以续签租房合同,此时也就可以继续租住不需要搬走,格外寻找新的房屋。而要是出现房客赖着不走的情况,此时房东也是可以依法收回房子,要求房客限时腾房的。必要时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权。
  
  
  


·属于未成年人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由于心智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不够丰富,未成年的权益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但现实中父母也是可以为未成年孩子购买房产或者未成年人实际继承或受赠与房产的。那么对属于未成年人的房屋可以买卖吗?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属于未成年人的房屋可以买卖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


·房产质押会限购吗
      房产质押会限购吗 一、房产质押会限购吗 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9月29日“国五条”出台后,累计有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个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政策。截至2011年2月,已有36城市提出限购;新一轮住房限...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状况还是比较安全的。但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各个楼盘延期交房或者交房质量问题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对于某些盲目扩张以及实力弱小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在加大,楼盘烂尾的危险也在加大。所以买期房的时候一定要选品牌开发商,这...


·买卖农村的房屋有什么效力
      很多的购房者都会参与到买卖农村房屋的交易中,但他们却不知道在我国就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有争议的,而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又决定了该交易能不能最终实现的问题。那么,买卖农村的房屋有什么效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卖农村的房屋有什么效力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


·如何解决商品房预售纠纷
      如何解决商品房预售纠纷 一、如何解决商品房预售纠纷 正确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必须针对不同性质的纠纷采取不同的原则: (一)标的权利瑕疵纠纷及其处理。 标的瑕疵在商品房预售纠纷中占有相当比例,常见的标的权利瑕疵问题和质量瑕疵问题。标的权利瑕疵主要是抵押问题和权利证书,有如...


·所谓小产权房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现
      所谓小产权房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现在社会小产权房越来越多的为人所关注。相对于高价的商品房,小产权房有着“廉价”的特点,所以对于很多人来说购买小产权房似乎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同时很多人也在担心小产权房屋能够买卖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小产...


·二手房中介欺骗手段有哪些
      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地方卖方的欺诈行为,同时如果通过房产中介购房的话,则还要注意二手房中介的欺骗手段,这些都是会给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害的。那具体来说,二手房中介欺骗手段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中介欺骗手段有哪些 从实践来说,二手房中...


·上海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是多少?
      上海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是多少?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拆迁户可以依法依规享有拆迁补偿安置补偿。上海作为国家中心城市之一,高企的房价让不少人望房兴叹。房价如此之高,上海地区的拆迁补偿肯定也不同于其它地方,很多人多多少少都会关注上海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相关情况,那么上海市房屋拆迁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房子贷款怎么办? 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


·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如何
      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如何被告:某财政局 第三人:某拆迁公司 某会计师事务所长期用作经营场地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于 2001年被列入拆迁范围。由于该公有非居住房屋虽为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使用,但房屋所有权却一直是由某财政局所持有。会计师事务所原属某财政局系统企业,1982...


·离婚转移房产怎么办 离婚藏匿不动产如何处理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想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于是有的人就会选择铤而走险,转移共同房产。而要是另一方发现对方离婚转移房产的话,那么您知道此时该怎么办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转移房产怎么办如果不动产产权是夫妻二人的名子,但对于产权证上只有一方一人名子,却不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