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多大年龄为童工,童工年龄标准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我国,只有具备了资格的人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即成为劳动者,而这其中对劳动者的年龄就作出了要求。那么您知道多大年龄为童工吗?童工与未成年工是不同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多大年龄为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须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文艺工作者、运动员、艺徒概念的界定,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主管部门作出具体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二、公司可以使用童工吗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公司应该建立、记录、维持国际劳工组织第
  146号建议条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广针对儿童及符合当地义务教育法规年龄规定或正在就学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具体的方法来确保在上课时间杜绝使用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现象。另外这些儿童和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工作地点与学校之间)。上课和工作所有时间加起来不超过十小时。无论工作地点内外,公司不得将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置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虽然童工与未成年工都是未成年人,但是实际的年龄要求不同,其中童工是未满16周岁的,而未成年工是已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法律也规定了,用人单位不能招录童工,但是却可以雇佣未成年工。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女职工从怀孕开始一直到生产结束,这段期间就属于孕期。在孕期女
      女职工从怀孕开始一直到生产结束,这段期间就属于孕期。在孕期女职工是很脆弱的,为了让其安心生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保障其相应的待遇。那通常情况下,女职工孕期可以被开除吗?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职工孕期可以被开除吗 孕期的女职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


·劳动合同和入职协议有什么区别?
      人们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有些单位只是简单地与劳动者签订入职协议,而有的用人单位则与劳动者签订详细具体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与用人单位签订入职协议或劳动合同存在着许多区别,劳动者所享受的相应的法律保护程度也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劳动合同和入职协议的区别。 ...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还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吗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还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吗 一、建筑施工合同无效还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吗 依《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


·工程欠款应该如何处理 如何降低工程拖欠风险
      工程欠款应该如何处理 如何降低工程拖欠风险严重的工程款拖欠导致不少企业发生了财务危机,甚至濒临倒闭,可是工程欠款应该如何处理,企业又能不能降低工程拖欠款的风险呢,又该如何降低工程拖欠款的风险,这些问题各个施工企业甚为关心,我们收集了相关的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工伤鉴定可以鉴几次有具体规定吗
      工作中我们受到了伤害的话可以去有关机构做工伤鉴定。关于工伤是在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已经有了详细的责任分摊说明的。那么是不是每次受到伤害都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一年之中规定了工伤鉴定可以鉴几次吗?我们一起来了解看看。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


·临时工辞职怎么办?临时工存在哪些弊端?
      临时工虽然和正式员工,还有雇佣员工有很多差别,但依然享有辞职的权利。社会中,临时工的待遇是非常差的,辞职的情形非常多,那么临时工辞职怎么办?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临时工辞职怎么办? 临时工辞职应当允许,如果不允许辞职就是违法行为。 二、临时工...


·一、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
      一、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具体如下: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


·工商助企业融资的优势有哪些
      工商助企业融资的优势有哪些?现在不少的企业为了能够加快发展步伐所以不断的进行扩张,但是盲目的扩张也同样是会导致一些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的,这个时候企业最常用的解决方式便是融资,一般来说是企业自己进行融资,但是现在还可以通过工商的帮助来进行融资,那么工商助企业融资的优势有哪些? 1、...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农民工工资发放一直以来都是我国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因此也需要我国政府大力的重视这个问题,比如说我国对于农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管理办法的规定,那么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员工在什么情况被辞退?
      员工在什么情况被辞退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


·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是单位员工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是单位员工该怎么办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