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本身土地的性质是商业用地的话,那么此时修建的房屋产权只有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如果本身土地的性质是商业用地的话,那么此时修建的房屋产权只有40年,不过要强调一下,这里所谓的房屋产权仅仅是指所占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并非是房产实际拥有的年限。那要是在房屋4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4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
  
  在谈论40年产权是否可以购买之前,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4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
  
  “40年产权房”确切地说应该是“40年土地使用年限房”,年限不是房子的产权年限,而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房屋的产权永远是业主的,而土地是国家的,业主只有使用权。土地出让是有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需提出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这就是关键了,怎么续租?续租多少钱额?那么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四环线以内,按指导价40%补交。四环路线以外,按指导价60%补交。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比如北京立水桥一带属于6类地。6类地商业毛地楼面指导价格为:720-1090元/㎡,按照取中价格×60%,就是需要补交543元/㎡。注意了,这里指的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也就是说,立水桥这里40年的产权房,只收取销售面积的补交地价,而不是包括赠送面积的补交地价。也就是说53㎡的主力户型,在40年后需要一共补交28779元,就可以再续4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
  
  二、4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对于“4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这个问题,我们提供以下建议供参考:
  
  (1)40年产权房,很多格局是一梯好几十户,这样的话,居住密度相对较高,居住氛围和品质就下降了。此外,40年产权房因为公摊大,使用率会较70年产权房低。
  
  (2)40年产权商用住宅在生活费用、买房税费、二次交易费、贷款以及付款方式上通常会有所差别,购房者在出手之前务必打听清楚。一般来讲,这类物业,业主需支付的水、电等费用较之民用标准要高出许多。但目前,开发商大都在前期开发中采取了相应的补救措施,与政府协商,承诺日后能按照民用水电标准收取,但具体怎么交法,业主们还需等到交了房才能真正知道;而且此类物业一般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期限上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3)40年产权房存在办不到产权的风险。因此,购买前,购房者应首先确定楼盘的合法性,看它是否具备基本的《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工程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五证。
  
  (4)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业主具有有限续约权,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享受使用权;
  
  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应当为70年,40年一般是商用土地。
  
  不管是40年、50年还是70年,都有到期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只要房子还能住,就都得续租土地。
  
  物权法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40、50一般都是商业立项,70是民宅,都是大产权,不是小产权。商业的就注意水电费是按商用还是民用收就行。
  
  不管是40年的、写字楼,50年的商业或者是70年的普通住宅,到期之后国家都会收回土地,这个是不会改变的,至于到期后的房子和相关补偿问题,现在的法律上是规定无偿收回。不过及相关部门正在就到期房屋和土地相关补偿问题进行研究和制定相关措施,再过几年或将正式出台到期房屋及土地相关补偿条例。
  
  有的人认为在房屋产权到期之后,房屋是不是就会被国家收回,但其实购买了房屋之后此时所有人就会拥有享有房屋的所有权,而这里说的产权年限其实一般是指土地的适使用年限,法律中规定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至于4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一般是会要求交纳土地出让金,然后可以继续使用
  
  


·国有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
      国有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国家在对群众的土地进行征收,往往会涉及到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赔偿的问题。我国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对土地征收过程中的补偿费用进行了规定,包括了土地补偿费、搬迁安置费用等等。国家每年都会出台新的赔偿标准,以保证被征地人员的根本利益。那国有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是怎...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不管是国家因为什么原因进行土地征收的,此时都需要对被征地人作出相应的补偿。而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在补偿没有到位之前,一般是不允许进行土地征收的。但对很多人而言其实都不是很清楚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下面我们带来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


·超过批准数量征收土地的处罚是什么?
      超过批准数量征收土地的处罚是什么? 国家在履行土地征收工作时都要根据科学合理的标准进行的,而征收的前提是为了社会和国家利益的需要才会对公民使用的土地作出征收的决定,但现实中却存在在一些行政机关滥用手中的权力对公民征收了超额的土地。那么,超过批准数量征收土地的处罚是什么? 一...


·林地承包权继承规定是怎样的?
      林地承包权继承规定是怎样的?林地承包权继承规定是林地承包权在承包期有限时间内可以进行继承。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


·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重要权利,农民承包土地,享有收益、处分等权利。现在很多农民选择进城务工,导致了土地资源的闲置。这个时候,其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对外转让,也就是土地承包权流转,这样一来,有利于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那么,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有哪些?我们通过本文一起...


·阜阳九龙镇拆迁征地补偿方式有哪些?
      阜阳九龙镇拆迁征地补偿方式有哪些?在农村的土地中,遇到房屋拆迁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国家需要规划用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才会对土地进行征收。在征收了土地之后,就要对原土地的使用人进行赔偿。下面,您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阜阳九龙镇拆迁征地补偿方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评...


·怎么办理农村宅基地证
      向当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填写申请书;村委会收到申请之后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名单上报国土资源管理所;国土资源管理所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并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政府进行批复,并由专人到现场定界和放线。《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


·场地租赁前双方要签写一份协议,根据合同法制定相关合约。合约内
      场地租赁前双方要签写一份协议,根据合同法制定相关合约。合约内容主要包含场地租赁期限、用途、费用等,在本着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提供基本的服务,双方应遵守合约的规定,如果违背可以要求终止合约。那么,影院场地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看看我们怎么说: 影剧院商务服务合同场地租赁...


·征地补偿30平方安置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30平方安置是怎样的? 随着各地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征地活动进行。我们知道,征地时要进行补偿安置的。安置住房只有最低补偿面积的,大多数地方的安置最低面积是30平方/人,那么,征地补偿30平方安置补偿,具体是如何操作?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一下吧。 (一)在征地...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贷款吗?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贷款吗? 人们买的商品房,要记得办好两证,也就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人们在急需钱的时候,在房子没有贷款的情况下可以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一般来说,银行会根据房子的评估价值按照一定比例放贷。那么,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贷款吗?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没有土...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非要农民主动申请?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非要农民主动申请? 一、依申请登记是发了规定的原则 1、农村土地确权属于不动产登记的范围。 2、依申请登记是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原则。 3、国土资源部2007年颁布的《土地登记办法》第6条规定,土地登记应当依照申请进行,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