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税审报时间是多长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主动申报纳税是积极履行纳税义务的一种途径,不同的税种的申报时间是不同的,那么房屋租赁税审报时间是多长呢,我们将在下面这篇文章中重点为您介绍房屋租赁税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税审报时间是多长呢
  不同的税种的纳税申报时间是不一样的,我国对于纳税申报时间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来说,房屋租赁税是由出租房屋的出租方来交纳的,出租方应交纳的税款:营业税5%,房产税12%(土地没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合计为营业税的10%,印花税0.1%,土地使用税:根据城市规模各地有别。房屋租赁税主要交纳的是营业税,因此,房屋租赁税的申报时间依照营业税的申报时间来计算。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同时,纳税期限不是一成不变的,也有例外情况。
  1、延期。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因不可抗力情形,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或委托代征税款报告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报告。
  2、顺延。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期限最后一日,如遇公休、节假日的,可以顺延。
  二、房屋租赁税审报程序是怎样的
  1、纳税人向国税局的征管部门提出网上申报纳税申请,经县(市)区局审批同意后,正式参与网上申报纳税。2、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在银行已经开设的缴税账户,并保证账户中有足够用于缴税的资金。3、纳税人与银行签署委托划款协议,委托银行划缴税款。4、纳税人利用计算机和申报纳税软件制作纳税申报表,并通过电话网、因特网传送给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系统。5、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的应划缴税款信息,通过网络发送给有关的银行。由银行从纳税人的存款账户上划缴税款,并打印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6、银行将实际划缴的税款信息利用网络传送给税务机关的计算机系统。7、税务机关接收纳税人的申报信息和税款划缴信息,打印税收汇总缴款书,办理税款的入库手续。8、纳税人在方便的时候到银行营业网点领取税收转账完税证,进行会计核算。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有关房屋租赁税审报时间的问题,房屋租赁税的申报按照营业税的申报期限来计算,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按照5日、10日、15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来申报。并且在上文中给您提供了房屋租赁税的申报程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房屋租赁申报方面还有任何问题的话,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二手房出租要缴纳哪些费用
      进行房屋的出租,无可避免也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的。而新商品房的出租与二手房出租所需要缴纳的费用又有点不同。那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二手房出租要缴纳哪些费用呢?本文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出租需要缴纳的税种有: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房产税...


·因为这次疫情房贷逾期的后果有哪些
      因为这次疫情房贷逾期的后果有哪些?1、银行催款期间产生罚息若一次未还款,银行将会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并提醒你按时还款,同时会产生罚息。若连续三次未还款,银行客户经理将进行催收,同样产生罚息。若逾期次数达到6次以上,这期间可能冻结你的房产。2、房产最终被拍卖若银行催款无果,银行...


·一、购买房产的定金如何退?
      一、购买房产的定金如何退? 购买房产的定金一般不退,只有在开发商原因下可以退还双倍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的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


·商品房购买者要怎么维权
      商品房购买者要怎么维权 一、商品房购买者要怎么维权 当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应当明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得救济,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饿解决途径包括以下几点: 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购房者(也可以委托律师)应与开发商当面交涉,将有关...


·无证房产能否投资公司入股
      无证房产能否投资公司入股 一、股东以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资本制度是公司法的基本制度之一,我国《公司法》从立法到司法及至整个公司法的学理,都表现出鲜明的、贯穿始终并协调一致的资本信用的理念和法律制度体系,从公司资本制度到股东出资形式,无不体现了资本信用的明...


·一、没有房产证房子能抵押买卖吗?
      一、没有房产证房子能抵押买卖吗? 没有拿到房产证的房子不能做抵押,房产证抵押必须要有房产证原件,具体手续如下: 办理现房抵押及期房抵押的须到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材料如下 1、现房抵押 (1)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复...


·离婚房产法院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房产法院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 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3、超...


·房子抵押走担保公司的利率标准是什么?
      房子抵押走担保公司的利率标准是什么? 生活中,不少朋友为了融资都会选择抵押房产。由于银行的抵押费用较高且不好办理,不少抵押人都会选择担保公司担保。那么,房子抵押走担保公司的利率标准是什么?我们特意搜集了如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房产抵押的担保公司 1、构成 房地产担...


·二手房首付比例多少
      二手房首付比例多少1、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采取贷款的方式,要确定这个房子总价多少钱,首付多少,而总价减去首付就是贷款的钱。首付是不能贷款的,所以购房者你的手上必须要有些现金,一般的首付是30%。2、如果你手上的钱多于首付的30%,那么你还可以再给现金,这样做的原因是减少你贷款的...


·一、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细节?
      一、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细节有哪些 1、合同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合同要注明租房用途。 4、合同要写明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签购房认购书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前,买方一般先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认购书虽然是临时的,但也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对当事人利益提供保障的。不过需要在签订购房认购书的时候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才行。那到底签购房认购书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签购房认购书要注意什么问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