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合同协议律师 浙江合同协议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合同协议律师合同协议律师
  • 浙江合同协议律师合同协议律师
  • 浙江合同协议律师合同协议律师
  • 浙江合同协议律师合同协议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合同协议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合同协议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合同协议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合同协议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合同协议律师
浙江合同协议律师
浙江合同协议律师标签
>> 
  浙江合同律师,浙江合同法律师,浙江经济律师,浙江合同审查律师,浙江合同谈判律师,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涉外合同,合同陷阱,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范本,浙江经济犯罪律师 ,浙江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刑事辩护律师 ,浙江合同协议律师
相关领域
>> 
北仑区合同协议律师 海曙区合同协议律师 宁波出口加工区合同协议律师 鄞州区合同协议律师 大榭开发区合同协议律师 奉化区合同协议律师 慈溪合同协议律师 余姚合同协议律师 宁海合同协议律师 象山合同协议律师 
浙江合同协议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 合同协议律师
 

浙江合同协议律师


  浙江合同协议律师解答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涉外合同,合同陷阱,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范本法律咨询,代理合同协议案件,为您解决合同协议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合同协议法律咨询:
·请律师们看下协议如果甲方违规的话,乙方起诉,乙方的胜率有多大
  即使甲方违规,也不可能赔偿你10万元,具体还是以他违规给你造成的损失为原则,上浮不超过30%。

·我离婚没要财产协议离婚,现在对方跟我要抚养费
   当时是我净身出户。孩子归他抚养,

·协议规定还原一楼,现在盖的是越层怎么办
  你好,你可与对方协商解决

·离婚协议自愿签字有律师作证一方反悔可以吗
  离婚协议自愿签字有律师作证一方反悔可以吗

·法院强制执行费,法院案的强制执行费是多少?如果被执人要求签和解协议呢
  法院案的强制执行费是多少?如果被执人要求签和解协议呢,那执行费由谁来交?

·关于土地被租用,合同中约定‘租金永不上涨’我们该怎样维权
  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要求协调,也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自家房子登记老婆名字 怎么写房屋无偿使用协议书
  甲方房屋无偿提供乙方使用协议书怎样写

·受伤后,得不到赔偿,能够达到和解协议吗?
  由于凶手没有经济收入,又未满18岁,家庭财产又不知,是个外地人,他用砖头和拳脚严重把我毒打,使我头部破裂流血很多,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但警方说他没有经济收入,又是外地人,好象又没有父母了,所以把他关了1天,要求我们和解放人,而且在没有任何赔偿的情况下达成协议,我感觉到很受伤害,但好象又没有什么办法,请给予支持.

·分厂协议怎么写啊,分厂协议怎么写啊主要是机器客户
  分厂协议怎么写啊主要是机器客户

·离婚,我老公是香港人,我老公是香港人,因性格不合,我们协议离婚
  我老公是香港人,因性格不合,我们协议离婚,需要怎样办理?

·我的婚前婚后协议法院怎么说是无效的
  甲方(男方):***现住***乙方(女方);***现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现就婚前财产约定,达成协议内容如下;1.婚前甲方在***有楼房***间小轿车一部建筑吊车一部,货车3部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处置该财产.2.甲,乙双方婚前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3.婚后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婚后财产甲,乙双方各自收入归甲乙

·协议主体发生改变,没有离婚之前我们加入了一个直销公司
  没有离婚之前我们加入了一个直销公司,以她的名义办了一张会员卡,离婚后我以孩子5年的生活费换取了此卡所有权,现在才用了一年,可是最近该公司发生制度变革。取消了此卡业务,我应该如果处理

浙江合同协议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合同协议法律知识:
  • ·律师见证书范本--签署财产协议
      律师见证书  委托人:孙xx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周x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因财产问题达成协议,现委托xx律师事务所律师予以见证。  一、见证事项:  委托人孙xx与委托人周x之间签订《夫妻财产约定书》的法律行为。  二、见证过程及见证材料:  经审查委托人提供的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


  • ·合同订立时违约事实已经发生,约定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基本原理,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应是就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事实,约定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相应责任的条款。因此,关于违约责任此的条款,若属双方通谋的虚假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属双方通谋的虚假意思表示,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条款。


  •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1、财产归子女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


  • ·约定服务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要解除违约金怎样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根据法律


  • ·离婚时约定子女跟随父母一方生活,离婚后另一方还可以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吗?
      可以。父母离婚后,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的,可以另行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


  • ·夫妻财产约定的对象范围
          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对象,既包括夫或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法律之所以作出这种规定,是因为夫妻双方作为共同生活的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对其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进行处分,从而实现其财产利益。


  • ·破产和解的程序及和解协议的履行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债权人、债务人具体情况向双方提出和解建议。     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   &nb


  • ·员工签订私了协议后,还能主张工伤赔偿吗?
      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用人单位达成私了协议后,又要求工伤赔偿的,协议效力如何认定,这需要区分情况。一方面,如果协议是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则可以主张相应权利。另一方面,如果协议


  • ·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需提前两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保护弱势劳动者,法律强制性的赋予了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予以单方、无理由解除的权利,但为维持劳动关系必要的平衡性和避免权利滥用或给劳动合同相对方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法律也规定劳动


  • ·以物抵债协议未履行,债权人可否请求债务人履行原债务
      当事人于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可能构成债务更新,即成立新债务,同时消灭旧债务;亦可能属于新债清偿,同时存在新旧两债。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如未约定消灭原有到期债务,则应认定系双方当事人另行增加一种清偿债务的履行方式,而非原债权债务的消灭。在新债清偿下,旧债务于新债务履行之前


  • ·书写离婚协议书应该要注意的事项
               一、应详细、准确填写夫妻双方的有关身份资料。          应填写的身份资料包括: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户籍住址、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由此可确定离婚双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确保协议订立当事人的唯一性。&nbs


  • ·约定原告住所地法院协议管辖是否有效?
      协议管辖亦称合意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几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以协商取得一致的书面方式在几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的范围内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一审民事案件管辖法院。从上述概念可以看出协议管辖须具备的条件:  (1)协议管辖应以书面合同的形式,


  •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法第363条第1款),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浙江合同协议律师解答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涉外合同,合同陷阱,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范本法律咨询,代理合同协议案件,为您解决合同协议法律纠纷。
      浙江合同协议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合同协议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点击这里给浙江合同协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