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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免于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
  “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哪个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经过“人民法院”认定的才行,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说明,谢谢

·刑期怎样计算,请问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请问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只有交警在执行,刑警没有管,那现在属不属与刑事案件呢?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只有交警在执行,刑警没有管,那现在属不属与刑事案件呢?

·判刑后如何交纳五金,我哥因判刑
  我哥因判刑,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我们该如何交纳五金

·A酒后漫骂房屋主人B,并私闯民宅被主人捅伤,主人会被判刑吗?
  A与B认识,有感情纠隔请律师指点,谢谢!!

·刑事案件,我钱包的钱被人偷了
  我钱包的钱被人偷了,后来找钱我和媳妇动过钱包,能查出小偷的指纹吗

·怎么量刑,怎么量刑,怎么量刑
  怎么量刑

·你好,你好,你好,一般不大,可以好好表现申请减刑
  你好,一般不大,可以好好表现申请减刑

·关于交通事故,请问有证驾驶交无证驾驶至4死1伤怎么量刑
  请问有证驾驶交无证驾驶至4死1伤怎么量刑

·关于处分的规定,服刑人员回单位工作后
  服刑人员回单位工作后,单位是否还要给于处分

·刑事,杀人犯潜逃十七八年现在已抓获能判死刑吗
  杀人犯潜逃十七八年现在已抓获能判死刑吗

·刑事问题,我5岁小孩把一个老太太小腿关节撞骨裂
  我5岁小孩把一个老太太小腿关节撞骨裂。十堰也看了。到武汉也看了。都说慢慢养。她就说疼。已经4个月了。我花了6000多块了。她说还不可以现在还说疼。我怎么办。可以和她打关事吗?请您吱一招。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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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知识:
  • ·刑事诉讼电子证据的种类
      在刑事诉讼中常见的电子证据主要有两类:          1、开放型计算机系统中的刑事诉讼电子证据,主要有局域网、互联网中的电子证据,如电子邮件、电子公告板(BBS)、开放性电子数据交换、聊天室等。          如:在网络盗窃或诈骗案件中,具体的IP


  •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释解)本条是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规定。本法对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范围,作了适当的调整。原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三类案件:(1)反革命


  • ·我国四级法院分别管辖哪些第一审刑事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是地方各级法院中最高级别的法院,除了审判第一审案件以外,主要担负着二审案件、死刑复核案件、死刑缓期两年案的核准、再审案件的审理工作,以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为此,法律规定中只将影响大、涉及面广,但数量不多的全省性重大案件划归高级法院管辖。陈希同身为北京的父母官,贪污、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社会影


  • ·智力残疾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国务院五类残疾标准规定:智力残疾的分级:一级,智商<20,极度缺陷,成人时智力不会超过正常4岁儿童的水平;二级,智商为20-34,重度缺陷,成人时智力不会超过正常4岁儿童的水平;三级智商为35-


  • ·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
      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是:铁路运输系统公安机关负责侦破的刑事案件,以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经济犯罪等案件。   在国际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按照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有关管辖协定执行。没有协定的,由犯罪发生后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 ·浙江省高级人民院量刑指导规则
       量刑指导规则(试行)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2004年5月9日的15次会议讨论通过 一、一般原则  第一条 量刑时,应当依照刑法总则规定的量刑原则和刑法分则规定的法定刑以及本规则规定的量刑基准、量刑要素适用规则,决定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条 树立正确的量刑观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


  • ·减刑裁定的管辖
      减刑裁定的管辖,是指减刑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受理的规定。依据刑法的规定,减刑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刑罚的执行机关是监狱(管制、拘役、宣告缓刑假释的由公安机关执行),罪犯在监狱执行刑罚期间,具备了“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或者具备了重大立功表现的规定之一,执行机关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整


  • ·减刑申请书
      ××监狱监狱长:罪犯A,女,××岁,×族,××省××市××区人,××年因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年。自从××年入监以来,我在党和政府的教育下;在监狱各级领导和管教干部的帮助下,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有了一定的进步,主要表现在:(应祥述表现,此略。)自××年入监以来,我已经服刑××年。在这××年中,我确有悔改表现,


  • ·不该忽视缓刑犯的减刑
      司法实践中,对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很少适用减刑,原因:一是法无明文规定。我国刑法在缓刑与减刑章节中均没有对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予以减刑的明确规定,“两高”也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二是认识不相一致。有人认为,缓刑是一种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原本就在社会上执行刑罚,减与不减对其人身自由和其他待遇并不


  • ·减刑、假释程序
      应当明确减刑、假释程序与诉讼程序存在较大的区别,减刑、假释程序缺乏激烈对抗的两造格局,唯一已罪犯对立的被害人由于调查手段有限,难于进行实质性对抗,同时由于国家对管制、拘役刑的执行的控制力较弱,再加上看守所、监狱管理的封闭性,证据表现比较隐敝,在刑罚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假释建议的前提下,对犯罪不利的证据必然更为隐蔽,这就决


  • ·罚金刑的缓刑
      罚金刑的缓刑是指对宣告判处罚金的罪犯,在具备一定的法定条件下,在一定期间内暂缓罚金刑的执行。缓刑期内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理由,则不再执行原判罚金刑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按照我国《刑法》第72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


  • ·强制猥亵、侮辱罪
      强制猥亵、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本罪由刑事修正案(九)第十三条对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进行修改后确定。原罪名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强迫卖淫罪
      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妨害药品管理罪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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