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家庭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家庭律师新昌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家庭律师新昌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家庭律师新昌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家庭律师新昌婚姻家庭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家庭律师标签
>> 
  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家庭律师,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家庭律师,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律师,浙江新昌南明街道离婚律师网,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法咨询律师,浙江新昌南明街道财产分割律师,浙江新昌南明街道房产分割律师,浙江新昌南明街道离婚律师,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调查律师,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情感咨询,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浙江新昌南明街道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镜岭镇婚姻家庭律师 羽林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梅渚镇婚姻家庭律师 南明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大市聚镇婚姻家庭律师 七星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新昌> 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新昌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姐夫打小姨算子家庭暴力吗
  姐夫打小姨算子家庭暴力吗

·想离婚,现在协商不成,若起诉,应该怎样处理?
  我是2007年结婚,初婚,男方再婚带一女生活,婚房为婆婆的单位宿舍(无房产证),婚后婆家出资购买价值7.5万元汽车一辆,双方各出5万元在女方单位购买福利房一套(现仍在建),2010年将婚房出租,收租金3.2万元/年,现与公婆同住。今年11月又因玩电脑游戏引起争执,丈夫对我又动了手,我一气之下搬出家,现在外居住,他也说过不下去了要离婚,目前,双方均有离婚意愿,

·房产纠纷,婚后男方家赠与了我们一套房子
  婚后男方家赠与了我们一套房子,后来又把房本改在了婆婆名下,现在我想离婚,我有分房子的权利吗?

·我的身份证在家已经补办,现在过期的身份证可以做火车吗
  我的身份证在家已经补办,现在过期的身份证可以做火车吗?急

·探视权,我离婚2个月、、、现在我前夫把孩子藏起来不让我看
  我离婚2个月、、、现在我前夫把孩子藏起来不让我看,,还不让孩子去上幼儿园、、我打电话也不接我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关于退伍军人的最新政策,2011年国家的最新退役在校大学生的政策
  2011年国家的最新退役在校大学生的政策

·婚后买房怎样做不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怎样做不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无任何财产,婚后2年手写的申明,不知是否具有法律有效
  如题。补充:老公写的标题为《申明》,内容是:我和妻子XXX已结为夫妻,若日后有背叛行为,在离异时,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妻子XXX所有。落款申明人:老公杨XX

·早婚早育,罚款多少,罚款多少
  罚款多少

·租房房租能退吗,是这样的我把家里一间房出租10天吧那人想退我是收了3个月的房租的
  是这样的我把家里一间房出租10天吧那人想退我是收了3个月的房租的法律上应该把房租给她吗我们写合同写的是某某租什么房收3月房租我也不知道现在怎么办房租我又么有法律义务给她

·晚婚假和法定假,一般是包含的
  一般是包含的

·结婚,今天结婚多大岁数,今天结婚多大岁数
  今天结婚多大岁数

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重婚行为的界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对重婚罪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从这里,我们可以概括出重婚行为的两个特征:1.其中一方或双方均已有配偶,即已有一个或两个婚姻关系存在;2.双方又结婚。我国是实行婚姻登记主义的国家,在登记主义的原则之下,婚姻关系成立的一个必备条件就是依法登记,只有经登记


  • ·无效的婚姻如何分割财产
      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


  • ·父母离婚后,一方能否将子女姓名变更
      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因此子女姓名的变更需要双方均同意。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应如何履行抚养义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往往通过给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这一义务,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5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 ·婚内财产协议能否撤销
      夫妻之间达成的婚内财产约定协议是双方通过订立契约,系双方协商一致对家庭财产进行内部分配的结果。在不涉及婚姻家庭以外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夫妻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按照双方达成的婚内财产约定协议履行,不能任意撤销。


  • ·离婚的方式
          离婚有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


  • ·双方或者一方是军人的离婚诉讼应该在哪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夫妻双方有一


  • ·遗嘱信托:去世后的管家方式
      所谓遗嘱信托,是指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也就是委托人遗嘱所交办的事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遗嘱信托是在委托人故去后契约才生效。它可以很好地解决财产传承,使家族长保富有和荣耀。


  • ·起诉离婚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手续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1)请求离婚;    


  • ·离婚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


  • ·协议离婚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


  • ·什么叫“专家论证”?
      在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或者死刑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在法律适用或复杂事实的认定上,控辩双方难以达成共识,法院也难以对事实作出认定或者对法律适用作出准确的判断的,可以通过组织行业的专家,针对某一具体案件的事实或针对某一事实的法律适用进行论证,得出普遍认为比较合理的结论,以供法官在裁决时参考,这种以专家的论证来辅助案件裁决的过程叫


  •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是指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行为。

    ·非法持有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颠覆国家政权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这里的颠覆,是指以非法手段推翻或篡夺国家现政权,包括我国各级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内的整个政权。中央政权的安危,关系到国家的前途与命运,决定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

      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新昌南明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