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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遗失,在旅馆开房间睡觉第二天退房项链忘了拿
  在旅馆开房间睡觉第二天退房项链忘了拿,报警了抓了服务员但没有确切的证据,人家死不承认怎么办

·遗传继承的几个问题,1,1,遗传如果有若干项,如果有一继承人只对
  1,遗传如果有若干项,如果有一继承人只对一项参与继承,其他几项放弃继承,这种情况是否仍然叫参与了继承?2,一方继承人对几套房屋中的一套要求拥有若干年使用权的前提下放弃其所有权,这是否理解为放弃该房屋的继承权?

·2010年因病死亡的子女遗属问题
  我的孩子今年20岁,是大三的学生,其父于2010年3月因病去世。现在厂方因孩子年满18岁而拒付生活费,请问,我有哪些相关条款可以申请?

·关于继承问题请律师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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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问题,遗产继承问题
  遗产继承问题

·放弃继承权有那么难吗,我妈姐妹几个
  我妈姐妹几个,关系不是很好,都分帮派的地步,现在年纪都是九十高龄的父母,有住房,现在其他姐妹想帮他们建房,想多分点钱和房产,可是我妈不想参与此事,也不想以后为了父母的财产弄得不开心,所以我妈要放弃继承她父母的财产,但是承诺还是会赡养老人的,可是他们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遗书,我老公在去世前曾让我代笔写下遗书
  我老公在去世前曾让我代笔写下遗书,是铅笔字的。签名也是铅笔的。注明房产和车归我们的女儿所有。他曾离过婚,也有一女。请问铅笔遗书有效吗?

·婚姻继承问题,Q1法院按什么标准(或规定)来判决孩子归离婚双方哪一方所有?Q2孩
  Q1法院按什么标准(或规定)来判决孩子归离婚双方哪一方所有?Q2孩子可否自主选择双方中的一方?Q3过错方是否有权利索要财产及孩子?Q4若过错方为男方,孩子归女方,孩子与男方的法律上的关系是否还为父子?若孩子已经年满18周岁,能否提出与过错方脱离关系?关系脱离后,孩子能否享有对男方家产的继承权?

·继承法,有房产一方是再婚
  有房产一方是再婚,另一方为初婚,如果有房产一方故去,另一方是否可以继续享有居住权

·老年人再婚关于子女财产继承问题
  父亲再婚已经登记(今年2月登记),登记之前已经签署一份协议,意思说婚前房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去世后另一方退出,双方及其子女互不继承对方财产及房产,此协议是否有效,有此协议在,如果父亲去世,再婚老伴是否还有继承房产的权利。还有另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在父亲再婚登记之后,变更房产户名,变更成我和姐姐(只有我和姐姐2名子女)的名字,是否属于转移财产,此变更是否有效,是否

·财产的继承与分割问题,我母亲去世一年了我父亲再婚
  我母亲去世一年了我父亲再婚,我母亲生前有工作并且是房主留下些存款现在我父亲对我姐妹不好而且让那女人及其子女住房进来,他不与我们商量就这样我和妹妹一无法接受而且这女人不是真心对我父亲我和妹妹怕父亲被骗,可是太迟了已劝不了了,无耐我与妹妹商量能否已诉讼的方式要回另一半房产和一半其它财产不知道已什么理由起诉。

·房产纠纷问题,没有遗嘱就在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间平均分割遗产
  没有遗嘱就在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间平均分割遗产

浙江南湖区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如何分割遗产
      本文所讲的遗产分割的是指继承人如何取得应继承份额。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依被继承人遗嘱继承所指定分割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时,如果遗嘱中定有分割遗产的方法,或者在遗嘱中委托他人代为决定的,只要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主义道德,此遗嘱指定应当有效。   &n


  • ·遗产债务的清偿?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 ·继承的概念
      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由法律规定的人或遗嘱指定的人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继承人和继承份额由法律直接规定;遗嘱继承的继承人以及继承份额由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指定。


  • ·怎样确定继承份额?
      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规定: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在法定继承中,应当如何分配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已放弃继承或继承权丧失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如某一继承人


  • ·什么是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对保留的胎儿份额应如何处理?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如我国《继承法》


  •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50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接触关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   (2)子女。子女包


  • ·怎样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


  • ·在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在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1、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 ·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是否有先后顺序?
      我国《继承法》第10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 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国《继承法》只规定了两个继承顺序,在同一个继承顺序中的继承中不在有先后顺序 


  • ·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员?
      1、配偶。夫妻关系自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成立。 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形成“事实婚姻”的人相应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必要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认定。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尚未出生的胎儿(遗腹子),在遗产分割是应当为其保留继承份额;出


  • ·法定继承人按照什么顺序参加遗产继承?
      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和丧偶的女婿对岳父


  • ·走私核材料罪
      走私核材料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核材料,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行为。

    ·军人叛逃罪
      军人叛逃罪,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条规定,指军职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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