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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工伤理赔,您好!我是2010年12月受的工伤
  您好!我是2010年12月受的工伤,造成了面部的局部毁容,今年10月刚做了一次受伤部位的整形手术,但手术后医生告知半年后还需要继续治疗。我目前工伤以认定且在今年11月做了工伤的等级鉴定,鉴定结果暂时还没出来。我想请问的是我半年后的那部分医疗费用应该怎样理赔?我了解到像我这样的情况做不了后续治疗费用的预估。由于我准备在等级鉴定结果出来后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那我

·工伤赔偿我们该怎么要???
  律师你好,我喜爱那个咨询你一个关于工地农民工在上班期间不小心坠楼,他的老板将其送入西京医院治疗,检验是颈椎骨折,左腿髌骨脱落,伤势时很严重的,住院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由病人女儿来照顾的,老板在此住院期间承担了所有的手术费和住院费伙食费,但是出院后老板就不愿再给予应有的费用(误工费和营养费那些都没有,也不能再工作了。。。。)我们该怎么办?????真的很急帮帮我

·工伤问题,我是一名个人承包商
  我是一名个人承包商,做园林绿化的。事情是这样的,我承包了一家国企公司的生活区的绿化工程,有一名工人在施工作业中因为花坛里有个阴井没有阴井盖,而当时他在进行草皮种植后压实作业,没有注意掉了下去,致使背骨断了4根,出院后需要休养6个月,现在跟我要求赔偿问题,请问我需要负多大责任,需要赔偿什么费用。还有就是我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吗?毕竟是因为甲方没有将施工所在地的阴

·车祸工伤该陪多少或有那些项目可以陪常
  我父亲在[园林处]上班因晚上加班被车撞了,车跑了,没有找到,医院花了15万有园林处出的,现在[园林处]他们答应私解,当时检查是头部有积液头卢开裂.腹部有积液.又大腿骨折.现已经两个月了.目前我父亲头还不是很清醒,又腿无法弯曲.我该向园林处要那些赔偿

·是否工伤,律师你好:我们厂里工人在工作时受伤
  律师你好:我们厂里工人在工作时受伤,当时没去检查。他说那时想忍忍就过去了。第二天觉得难受,又到医院去检查。医院检查没事,检查费用已经厂里全额报销。过了几天,他有些不放心,又到别的医院去检查,当时老板说好,可以去检查,但如果没病不予报销。他去医院检查后没有了化验单子,直接用药单来报销。是否要给予报销和误工费

·工伤,一个小工伤能可以得到赔偿吗
  一个小工伤能可以得到赔偿吗

·劳动工伤,我公公帮别人装模板的时候跌了以跤
  我公公帮别人装模板的时候跌了以跤,房东家不陪。因为他家的模板活是包给包工头做,而我公公是包工头请的,所以他说他没责任赔。而包工头却说要问房东赔。请问这种情况该谁来赔

·工伤鉴定后的治疗,?6受伤后
  ?6受伤后,治?多,还在继续用药,还要做一次手术,医生说过两后手术的效果比较好一点?8?月份,治疗期满,社保要求做工伤鉴定,鉴定?级。目前我想辞职,因为还想到外边闯一点事业。现在我咨询各位律师:如果我主动提出辞职,我除了工伤保险中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外,我可以拿到下次手术\医疗费用么?或者后续治疗费么?谢谢!

·工伤时效问题,我是1998在工厂上班时受伤
  我是1998在工厂上班时受伤,厂里负担我治疗住院费,至今未提起工伤仲裁赔偿,现在我是否能申请仲裁工伤赔偿(现经坚定,伤残等级为7级),过不过诉讼时效,如果能,我能获得多少赔偿,期盼速回。

·工伤责任及赔偿,雇主Z雇用两个雇员A和B
  雇主Z雇用两个雇员A和B,上山砍竹子,A把山上的竹子丢下山下的时候,没有提醒,也是无意,撞到了B的脚上,造成了B粉碎性骨折。。。现在医疗和后续医疗大概需要5w元,但是Z只出了5000元,A出了2000元便不再愿意支付,以及误工费等等费用,该找谁承担,以及最大责任人是谁?或者各自承担的责任是多少?

·在外地 工伤 赔偿标准
  四川农民工在太原搞建筑从四楼摔了下来,现在我只想问,这个赔偿标准,是按照我们四川的标准,还是太原的标准来陪?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不太满意
  劳动仲裁不太满意,又向邳州市人民法院上诉,四个月了,查询还没立案,民一庭胡庭长接的1400号,并说刑事案件多,养老保险也不属于法院管。请问,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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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中午在食堂吃饭摔伤算不算工伤
      浙江高院裁定受伤发生在公司食堂的中午用餐休息时间,其并非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以及该条第二项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遂对


  • ·员工签订私了协议后,还能主张工伤赔偿吗?
      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用人单位达成私了协议后,又要求工伤赔偿的,协议效力如何认定,这需要区分情况。一方面,如果协议是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则可以主张相应权利。另一方面,如果协议


  • ·多因一果造成的工伤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作原因”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工作原因”的认定难以把握。一般认为工作原因包含两个要件:一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二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存在因果联系。前者是形式要件,后者是实质要件。而在工作中受伤情况下工作原因的认定,第一个要件劳动者受伤是否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则显得较


  • ·工伤职工维权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时,应该通过下面的步骤确认工伤维权    第一步:根据损害情况,确定正确的维权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工伤职工致损原因不同,维权方式也不尽相同。主要有两种情形


  • ·浙江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   《浙江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05年1月24日经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长梁保华二OO五年二月三日 浙江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 ·劳动仲裁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有两个方面的含义: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前者是,是指就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后者,是指当自己主张的事实最终得不到证明时,承担不利于诉讼结果的责任。具体说,就是要求负有证明责任的主体,对现有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并经过逻辑推理,最后认定事实是否真实而作出结论。举证责任则是强


  • ·劳动仲裁的请求金额
      一、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1、因克扣、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时,不仅有权要求企业返还克扣、无故拖欠的全部工资,而且可以要求企业加发25%的赔偿金。依据是劳部发(1995)223号文第3条,此规定带有惩罚性质,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


  • ·劳动仲裁的被诉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所谓劳动争议是指企业与职工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能受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按此规定,私人包工负责人由于不具备企业的主体资格因而不能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诉人,只能成为民事案件的被告,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


  •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如何承担?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在劳务派遣期间,劳务人员如果不幸发生工伤,那么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保险由派遣单位来负责承担。这是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承担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社会保险


  •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证据认定
          1.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2.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在申诉书、答辩状、陈述及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


  •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1996年3月1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1996年10月1日施行)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指有关授权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的判定结论。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


  •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规范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妨害兴奋剂管理罪
      妨害兴奋剂管理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的罪名,用于规制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以及引诱、教唆、欺骗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或者向其提供兴奋剂等助推性、教唆性兴奋剂违规行为.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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