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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淳安金融保险律师


  浙江淳安临岐镇金融保险律师解答金融,保险,银行,证券,股票,投资,外汇法律咨询,代理淳安临岐镇金融保险案件,为您解决淳安临岐镇金融保险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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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法律咨询:
·无劳动合同无保险被公司辞退工作8个多月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8个多月,快过年了要发年终奖福利了。老板无故辞退我,过年了也不好找工作。我想要一个说法。

·关于申领失业保险的法律咨?
  我是西安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但是用工合同是和前程无忧签的,工资是由前程无忧代发,社保也是由前程无忧代缴的。今合同到期,我想申领失业保险,请问我是应该找我的工作单位呢?还是找前程无忧呢?具体应该走怎么样的程序?请专业的律师告诉我应该怎么?尽量说的清楚?因为我对这些一点都不懂。谢谢了

·50岁以上还可补交企业养老保险吗
  我今年53岁了,在厂里工作已经5年了,想补交养老保险,可是老板的回答是:按相交规定,50岁以上不能补交养老保险了,请问,有这个规定吗?急!谢谢!

·员工保险及劳动合同,你好
  你好,我是一名休闲会所的员工,现在我所在的地方

·个人保险中途停交 3年后能否退还本金
  从07年开始我在天津**有限公司工作上了两年左右的班因为对保险知识不了解离职后没有管个人的养老保险的问题现在想问一下养老保险还能否退还本金或转到现在的公司

·如何补缴养老金,你好,你好,到社会保险部门补缴
  你好,到社会保险部门补缴

·高级经济师退休后,在养老保险方面有什么待遇?
  高级经济师退休后,在养老保险方面有什么待遇?这个待遇是国家给的吗?

·今年本来想在银行代款但接到银行通知说我是黑名单我
  今年本来想在银行代款,但接到银行通知说我是黑名单我都不知道怎么搞的,一查才知道,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人冒名用本人名字在农村信用社代款了2万元,现在过去六七年本人才知情。我现在要控告这个人要怎么弄?他试我变成黑名单!

·无助的我该怎么?,我是一名外来浙江务工人?去因工伤致残六?今保险公司已按浙江市外
  我是一名外来浙江务工人?去因工伤致残六?今保险公司已按浙江市外来人员综合保险一次性支付表进行了赔?由于原来没有签劳动合?现单位以合同到期拒绝安排工作.我向单位提出一次性医疗补助和再就业补?但单位说我是外地?享受了保险公司的一次性补偿就不能再享受上两项补偿.究竟这两项补偿有无本市人和外地人之分?我应要求如何补偿?我咨询过劳动仲裁.他们的关点和单位一?如果仲裁不

·公产房可以抵押银行吗,我有一个公产房可以抵押银行吗
  我有一个公产房可以抵押银行吗

·没有得到合理的工伤待遇能构成工伤保险赔偿吗
  没有得到合理的工伤待遇能构成工伤保险赔偿吗

·我们想起诉保险公司给予强险理赔
  现在已过了1年多了,还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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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法律知识:
  • ·投资设立合资银行合同
      目录    (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


  • ·十种车辆保险
          一、交强险          保险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赔偿项目:交通师傅中的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    &nbs


  • ·保险理赔时效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2年。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


  • ·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流程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理赔时基本流程:(1)出示保险单证。(2)出示行


  • ·职工获得单位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 ·离婚财产分割之人身保险利益
      处理离婚分割人身保险利益时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处理要公平、合理,保护保险合同当事人及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便于操作。        第一,对离婚时已产生的保险金的分割。        1、以其中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对于该种合同


  • ·家庭财产保险索赔应注意哪些事项
      1.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同时向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报案。   2.索赔时,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证明,如消防火灾证明、公安部门的盗窃证明、气象证明等,各项单证、证明要真实、可靠。   3.保险责任范围内


  • ·人身保险中的常见问题
      什么是人身保险的理赔?   是指在保险责任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对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索赔请求进行审核,并按约定进行处理的行为。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以人的生命与身体为保险标的的,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可领取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生存,则可领取生存保险金。由于人的生命无法


  • ·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账凭证,借贷关系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17号)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借款人并未向出借人


  •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劳动关系还是委托代理关系?
      根据双方签订的《顾问行销保险代理合同》、《储备营业处经理聘任函》可知,双方的关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所规定的保险人与保险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双方之间不会因任何因素构成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


  • ·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的养老保险金如何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已经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在实践中认识比较模糊。“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经退休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将养老保险金领取到手的情况。如果离婚时一方或双方


  • ·保险理赔的程序
          保险公司在遇到案件需要理赔时,需要通过的一定程序加以认定,了解这些程序对理赔过程会有很大帮助。      1、立案查验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验,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nb


  • ·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是指行为人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真实身份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虚假身份证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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