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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旧房改建,只是要求你们全部拆完吗?
  只是要求你们全部拆完吗?

·房产地基,我于2006年结婚至今跟父母关系维持不是很好父母未曾帮助过我一点一滴剩
  我于2006年结婚至今跟父母关系维持不是很好父母未曾帮助过我一点一滴剩至孩子都没有跟我看管一下【2个孩子】之间我对起码的为人子女义务还是尽到给母亲治病给父亲做寿其中也要求过姐姐和姐夫做主调解和父母的关系但是父母总觉得把我带大就该我完全无条件的只对他们好我其中一个孩子8个月就被前妻抛下的后面妻子不计前嫌给我抚养至5岁才生产我们的之间的孩子父母至今单独遇见小的孩

·农村正房后面的滴水面积是自己的宅基地吗
  我家正房后面有一尺半的滴水,后面邻居把院子棚起来了,雨水全从我的滴水流,他这样做合法吗

·房屋搬迁,我家房屋要搬迁了
  我家房屋要搬迁了,但是我觉得我们当地政府的陪赏不合理,我们当地人的搬迁赔付不一样,我不能接受,我该怎么办,该求助上面那级政府,现在国家的搬迁该怎么赔,有没有什么网站可以让我把我家的事情发邮箱到上一级去?谢谢!

·怎么赔付,买房三年去年装修好
  买房三年去年装修好,没住,楼下也装好没住,卧室暖气片漏水损坏楼下吊顶,该怎赔付?

·房子折迁 ,你好:我想问铁路建设要折迁房子
  你好:我想问铁路建设要折迁房子。因为是一座老房子。我不在那住,到了扦迁我能分到安置房吗?老房子我占八份之一。住那人数很多?

·房产税交纳资讯,您好!麻烦您了.我在县城街上有一小的铺面出租一年了
  您好!麻烦您了.我在县城街上有一小的铺面出租一年了,最近当地的税收征收所相关人员老打电话给我要交纳和补交以前的房产租赁税,但上网查核确认发现在湖南省内目前没有明确实行,也知悉在去年5月省地税官员新闻发言回复湖南省暂不推行,官方网站也未找到许缴纳租赁税的明确公示,请您帮忙分析告知我该如何去应对,不胜感激,谢谢!!!附:同时咨询深圳方面的地税,目前根本没有此税收

·疏勒县房子目前如何过户,现在疏勒县房管所说不能过户
  现在疏勒县房管所说不能过户,没有房地产交易大厅。该如何买卖二手房呢?

·这房产怎么分割,李四有四个儿女
  李四有四个儿女,分别是李甲、李乙、李丙、李丁。李四去世后,留有一处房产。现李甲说该房产是他的,因为是他于九九买的,有买房款收据,却没有买房协议,(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产权证上既不是李四的,也不是李甲或李乙的,而是卖房人的)。而李乙主张该房屋是他与李甲共同出资购买的,当时李乙出一半的房款,但是房款是用李乙所有的一辆三轮摩托车抵顶的价款,李甲当时同意这种做法,并

·租用土地建厂合不合法,租用土地建厂合不合法
  租用土地建厂合不合法

·智障人可以办房产证吗?,我的妈妈有智障问题可以办房产证吗
  我的妈妈有智障问题可以办房产证吗

·租房合同未到期,押金该退吗
  我租的房子签到3月份,因家中有事要提前违约我提前一个多月通知二房东了,但是她不给我返还押金还不允许我转租,合同上也没标注不返还押金,合同上把甲乙方都你弄错了我能否要会押金吗?能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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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合作开发房地产风险
      房地产合作开发是指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一方与提供建设用地使用权或提供资金、技术、劳务等一方或多方在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条件下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6月18日颁发了法释[2005]5号《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中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 ·集体土地不得擅自出租
      由于租用集体土地相对比较经济,现实经济活动中租用集体土地的现象时有发生。其通常的操作方式是由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此种做法是不当的。因为我国法律对集体土地的出租行为是严格限制的,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无效,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租用的,也必须先行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再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租用手


  •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需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回购,回购价按原出售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5年内,因继承、赠与或离婚析产


  • ·商品房预订协议的规定
      售房人与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出售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订立商品房预订协议的方式确定该套商品房的买卖意向,确定商品房的预订,售房人和购房人应签订书面的预订协议,预订协议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预订房屋座落地点、面积、单价、总价;&nb


  • ·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程序及相关资料
      租赁: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1、申请:由租赁土地使用者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提交资料:  ⑴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图件、批准文件  ⑵租赁人身份证明:是单位的提交法人证明和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材料;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委托代理登记的,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


  • ·按份共有房屋如何分割?
      按份共有房屋案件,依法有两种案由可供选择: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和按份共有纠纷。如果选择前者,那么,法官会要求双方提供财产凭证等证据,然后依法作出分割,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和作价补偿等方式;如果选择后者,诉讼请求的书写技巧就显得非常重要——一般的人会忽略“分割”而直接要求对方支付一半的价款,对此,法官则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 ·承租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租、转让、抵押?
      承租人通过租赁万式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在按规定支付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者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可以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抵押,但必须依法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承租人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者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项权利。承租人


  •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作为商品,可以在市场上出售,但房屋是一种特殊商品,买受人目前还不能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依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格式合同,该房屋买卖合同除了规定了标的物的质量、面积、单价、总价、履行合同的期限等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外,其另一个重大作用是


  •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


  • ·国有土地上的营业用房拆迁有哪些补偿?
      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的,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补偿、房屋装饰补偿、停产停业补偿、设备搬迁费用、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


  • ·二手房的购房风险
      1。物管温柔的隐患单位的宿舍一直是受二手房市场追捧的对象。这是因为一般情况下宿舍内居住人群较简单,邻里人情味浓,所以此类二手房除硬件条件外最吸引购房者。但在这浓浓人情味背后却隐藏着物管隐患。此类型二手房多不存在专业的物管,小区管理多由单位聘请的离退休人员完成,看门大爷除日常性的负责小区安全、收发邮件、代收水费等事


  • ·买房贷款的法律风险
      细节之一:贷前选银行目前,各家不同的商业银行在首付比例、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三方面都有选择空间,特别是各自都有针对不同群体个性化的个人贷款方案组合。即使部分客户已在银行办理过个人住房贷款,也可以通过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开办的转按揭服务将住房贷款业务转入更适合自己的银行,从而享受到全方位的房贷金融服务。细节之二:选择利率


  • ·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2、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4、主观上是故意。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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