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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暖气费,十二月交房拿的钥匙还用交暖气费吗?今年我不装修
  十二月交房拿的钥匙还用交暖气费吗?今年我不装修,不想用暖气,他们说需要报停,还要交20%,合理吗?

·租房纠纷,租房纠纷,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如何分割,如果房屋是共同财产
  如果房屋是共同财产,如果对方不愿意卖掉也不愿意拿出相应的金额该怎么办。

·公产房可以抵押银行吗,我有一个公产房可以抵押银行吗
  我有一个公产房可以抵押银行吗

·房产纠纷,家里的老人有6个子女
  家里的老人有6个子女,四个儿子,两个女儿老先生先去世的,老婆婆刚去世两年老太太把房子2年前把房子给小儿子了小儿子又把房子15000元卖给了自己的姐姐房子是平房,现在房子的房照是姐姐的名字,大儿子和三儿子他们的买卖契约是假的但事实是真的,契约是假的现在大儿子已经起诉法院了。说契约不成立我们这地方是一个县城有契约,房子的房照是有老人的名字更名女儿的名字而老人已经

·买房子,买房子因过户太贵
  买房子因过户太贵,想10个月以后过户,双方协议需要找一个共同认识的见证人吗?

·二手房,你好,你好,买二手房的证件是否只有三个证呢?还
  你好,买二手房的证件是否只有三个证呢?还有签了过户手续,及购买合同就是(转让)合同及房款一次付清以后,手里只有过户手续的收据单,这是否?是否办里这些手续都是由物业管里去办的呢?集资房是否只有使用权,这个过户,转让合同,使用权是否都由物业管理去承办的呢???

·我想要离婚,是这样的我去年和一个男人结婚了结婚时没有彩礼没有金银首饰没有房子!他
  是这样的我去年和一个男人结婚了结婚时没有彩礼没有金银首饰没有房子!他说他有钱他自己开了一个广告公司说钱都在公司里呢!结婚后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他没有钱都是债务!他骗别人的钱别人已经告他了!他骗了我!所有人找不到他找不到他的父母!结婚几个月我回娘家了没有给钱还是别人买的车票!我和他没有孩子!分居1年多了!我想离婚了!不知道怎么离!我这个情况好离吗?

·退房违约问题,你好,你好,律师:本人8月份通过咨询保利售楼和
  你好,律师:本人8月份通过咨询保利售楼和其推介的银行,其表示以我南京户口在合同添加南通户口的父母,就可以以我为主贷人进行贷款。因此,我按程序交完首付后2个月后,银行告知,是他们搞错了,我的情况不能在南通贷款买房。而我要求退房时,开发商要我承担违约责任。我想请问我需要承担违约金嘛?

·口头合同纠纷,我与一老板口头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到期后续租问题
  我与一老板口头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到期后续租问题,但是已经答应租期为书面合同到期后两年合同。但是,现在,老板不同意了,怎么办

·供暖,新房装修,新房装修,在地热管道上加装了2个以后供地
  新房装修,在地热管道上加装了2个以后供地热清洗的阀门,供暖公司开了2000元罚单,请问供暖公司有罚款权利吗,根据什么规定?

·该不该赔偿补课费 ,我的亲戚是出租车司机
  我的亲戚是出租车司机,上几天将一小学生刮伤,经交警判定出租车百分之八十的责任,学生家长要求赔偿六个月的补课费16000元,请问是否合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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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签订租赁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    一、符合租赁主体资格的双方当事人,指提供租赁物和承租租赁物的双方当事人都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也只有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才能履行租赁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合同才能依法成立。    二、租赁物的名称。即租赁合同中确定的标的物,该标


  • ·租房合同十大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明及住


  • ·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如工商登记内容在诉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房屋拆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一)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  &nbs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能否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主张可以无条件撤销赠与。赠与方的观点是不对的。其理由在于,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约定并不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


  • ·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借款合同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_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面积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万元,因资金不足,经向乙方申请,同意给予贷款。现经双方商定,根据《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


  • ·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此采取了区分情况、区分对待的方法,从两个角度对房地产转让的条件作出界定,一是房地产转让的禁止条件,一是允许条件。禁止条件: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包括: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


  • ·租赁合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租赁合同承租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出租人按时提供合同约定的出租物,并占有、使用出租物,获取通过出租物取得的效益。    二、要求出租人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供出租物,并按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规定的出租物退还出租人,并要求更换,承担违约责任。    三、


  • ·合伙买房如何避免风险,合伙买房的风险怎么避免?
      合伙买房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那么上方都是是房屋共有人,房屋权属证书中会体现房屋共有人和共有份额,另外双方可以申请颁发房屋共有权证。    合伙买房如何避免风险:    (一)购房前需公证协议    “购房的两个人需要确定协议,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 ·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6日  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


  • ·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写明售房单位全称)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


  • ·租赁合同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租赁合同出租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如果承租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迟付或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依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二、要求承租人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出租物,并可对承


  • ·战时造谣惑众罪
      战时造谣惑众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争的情况下或者在部队接受作战任务进行战斗动员后,由于贪生怕死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制造谣言,在部队中散布怯战、厌战思想或恐怖情绪,动谣军心的行为。

    ·失火罪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扰乱法庭秩序罪
      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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