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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虞区劳动工伤律师


  浙江上虞区沥海镇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上虞区沥海镇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上虞区沥海镇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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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工伤证明,你好问一下,你好问一下,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现场没有
  你好问一下,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现场没有交警处理的,直接送医院了的。如果要开工伤证明,应该怎么办呢?

·工伤赔偿?,我是农村的,我是农村的,因为是在农村里的根本没有劳动
  我是农村的,因为是在农村里的根本没有劳动合同,村里的包工头没有没有任何执照,他们相当于二道贩从市里的一个建筑公司那承办下的工程,市里的建筑公司倒是有法人及营业执照相关手续。岳父今年2月份初到村里的包工头建筑现场上班,3月18日在建筑作业时从三楼被泵车管子击下,当时就昏迷了急忙送往当地医院抢救后感觉不行转到省人民医院救治,泵车司机和当地施工工人发生口角然后拨打

·不签合同劳动仲裁,入职公司
  公司本来谈好了的是使用期2500元,一个月转正,转正后工资为3000元,但是由于我部门经理得个人问题,一直没和我签合同,也不给我转正,也不给予买社保,11月底的时候就让我离职,现在我已经离职在家,请问,我应该拿到什么样的补充?最好能详细点告知,谢谢!!备注:1.公司上班不用打卡,只是签到,我有公司8月到11月一共三个月的考勤表复印件。2.公司工资全部发到卡上

·求助律师-这样的情况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您好!本人在2009-10-12日经招聘在一家公司上班,当时的岗位是业务经理,与公司签订了入职协议书,入职协议书的内容如下:当时商定工资6000元,车贴、电话费600元,合计:6600元。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4000元,车贴、电话费600元,合计:4600元。提成按公司总销售的0.5%提取社保按规定缴纳法人代表和董事长大股东都签字,时间清楚,盖公司章

·手指七级工伤的具体赔偿标准
  律师您好!我爸爸在工地上工作,因为电路原因,机器把手指绞残,目前鉴定为七级伤残,老板只承认补三万,我想知道到底该怎么样补才合适,毕竟这对爸爸以后的生活和工作带来的很大的压力,麻烦各位律师帮帮忙

·十级工伤理陪,十级工伤理陪
  十级工伤理陪

·工伤赔偿
   你好,我表姐夫在南京工地摔伤了,右小腿粉碎性骨折,请问是私了还是起诉,私了赔偿多少合适,私了之后如果有后遗症怎么办?如果起诉的话需要准备什么?如果做?

·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职工伤残六级的医疗待遇
  本人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职工,因公致残评为伤残六级,现在参照伤残军人的六级在领取抚恤金,我的医疗待遇能否参照亨受伤残军人的六级的医疗待遇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否需要缴税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否需要缴税

·工伤引起的并发症,您好律师我想咨询工伤问题我已经做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但是经过多的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工伤问题我已经做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但是经过多的治疗工伤引起我的新的并发症并发症也达到了伤残等级这也属于工伤范围么所产生的费用和伤残怎么办我应该怎么解决谢谢回答

·工伤赔付,九月初我在南通某工地高空坠落至双足跟粉碎性骨折
  九月初我在南通某工地高空坠落至双足跟粉碎性骨折,住院十八天,是我老婆赶过来陪护的,植入两块钢板。医疗费是老板交的,共两万五,病历也在老板那里,我现在无锡休养。请问我该提出哪些赔偿要求,大概有多少钱?如对方不肯,我能否请求法律援助?请一位律师大概要多少钱?谢谢!!!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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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国务院令第75号 【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第四条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


  •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宁中法〔2008〕238号全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各区县、南京高新和新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和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已于2008年8月7日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3次会议、2008年8月18日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文件印发你们


  •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如何承担?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在劳务派遣期间,劳务人员如果不幸发生工伤,那么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保险由派遣单位来负责承担。这是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承担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社会保险


  • ·工伤鉴定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3、必要时,拟定函件(附《职工伤残鉴定表》)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4、根据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


  •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省××县××经贸公司地址:××省××县××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经理仲裁代理人:B        ××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省××县××有限公司地址:××县××路××号法定代表人:C  &nb


  • ·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贸易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总经理被执行人:××省××市××开发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B           职务:经理


  • ·职工不服劳动仲裁结果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问题需先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方可提起诉讼,但不是任何对仲裁都能提起诉讼,有的案件实行一裁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浙江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苏劳仲委﹝2007﹞1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现将《浙江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  浙江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为了促进劳


  • ·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发生后要做两件事,即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这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其中工伤的认定特别重要。2.你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你应当尽快,在发生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是不会那么积极的甚至根本就不想申报。按规定劳动者个人是可以申报的。3


  • ·公司未足额缴工伤保险,员工能否主张工伤待遇差额
      关于用人单位应否向肖玉龙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第二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


  •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先后作出两个答复:(1)《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号)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


  • ·发包人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是否对劳动者的工伤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浙江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人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被认定为工


  •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妨害安全驾驶罪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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