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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评残鉴定费用,评残鉴定费用
  评残鉴定费用

·我是10级伤残,请问可以申请哪些方面的赔偿?伤残补助和误工工
  我是10级伤残,请问可以申请哪些方面的赔偿?伤残补助和误工工资是按照我本人的实际工资赔偿还是按照单位的缴费工资赔偿?谢谢

·轻度骨折,20天就恢复行走自如,能评上伤残等级吗
  要看你是工伤还是交通事故,如果是工伤,评上伤残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是交通事故一般是评不上伤残的

·肾摘除可以办理残疾证吗?在哪儿办?
  我妹妹的老公因为在农村输液中毒,转到北京医院,因为查不出原因,摘除一个肾,可以办残疾证吗?在哪儿办?

·7级伤残的赔赏标准,一左脚拇趾、食趾、无名趾缺失
  一左脚拇趾、食趾、无名趾缺失,右脚拇趾缺失

·工资问题,我现在在一家实力的医院上班
  我现在在一家实力的医院上班。一个月,现在想辞职,医院不给我工资,我没签合同,现在能有什么办法可以要回我的工资,哪个好心人,帮帮我,给给意见吧~

·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8级的赔偿
  劳动能力经鉴定伤残达?级的赔偿

·老人摔伤,5个子女如何分担医疗费用
  72岁老人走路不慎摔断了腿,入住武汉四医院,手术费用要六万左右。老人有2子3女,二女儿与老人关系不和,很少来往。大女儿(家庭条件最好,二人有正式稳定工作,儿子在做生意)说愿意借钱一万老人做手术,同时要求老人在有钱的第一时间还钱,并且称老人只要缺钱全部费用应该由长子来出。二女儿与老人关系不和,很少来往。长子家只有一人有工作,全家月收入才3000,并且全家无社保

·单位扣了,养老保险,怎么还不给我们医疗卡阿
  请问一下单位扣了,养老保险,怎么还不给我们医疗卡阿?

·伤残鉴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

·交通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我认为第一次鉴定与事实不符
  我认为第一次鉴定与事实不符,交通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婴儿更改姓名,小孩出生在医院办过出生证?现在在派出所(?办理入户时想更改姓名需要
  小孩出生在医院办过出生证?现在在派出所(?办理入户时想更改姓名需要怎么?谢谢问题补充:到过乡派出所,可派出所说改名字需要到医院重新换出生证明,医院说直接到派出所更改就行,医院不会重开出生证明的,所以现在不知道孩子入户怎么办?

浙江建德莲花镇医疗事故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工伤职工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受伤职工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鉴定申诉期为半年。具体程序如下:  1.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须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详细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与市劳


  • ·交通事故赔偿之医疗费、护理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


  •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常见问题
          1、什么时候可以伤残评定?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


  • ·保外就医如何申请,保外就医最长多少时间?
      保外就医是暂时监外执行。一般有两种情况:①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②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 ·医疗损害纠纷
          医疗损害纠纷主要指医疗故意行为、无明确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侵害行为以及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确实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并且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依据民法通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医疗故意行为主要表现有:   &nb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1、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2、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3、鉴定应当在二十


  • ·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      受害人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因健康受损需要进一步治疗,无论患者经治疗后痊愈、残废还是死亡,这其中都有部分医疗费用属于因医疗事故发生而支出的不必要的费用,如果医疗事故造成了不良后果需要进行长时间的后续治疗,还需要支付将来所需的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应当与损失相一致。主要包


  • ·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应该怎么做?
      首先要做的是第一时间向医务处提出:一是复印病历;二是封存病历。您在没有封存病历的情况下盲目交涉――您的怀疑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证据;也可能会有您最担心的事情发生——医院会把病历修改的非常“漂亮”。当然复印病历的时候别忘了让医院盖章。通常,您不要心存侥幸——以其他的借口试图蒙蔽医院给您复印病历资料。因为您是第一次,可哪一家


  • ·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程序
          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程序怎么走?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程序主要分为五步,首先是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然后是缴纳鉴定费,受理立案,作出鉴定结论和书面通知鉴定结论。一、人体伤害法医鉴定程序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


  •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2002-12-01发布            200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


  • ·因伤致残如何作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


  • ·残疾赔偿金
          一、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行为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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