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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离婚了应该怎么分这套房子
  我的房子是我父亲卖了老房子给我钱买得这个房子是再我登完记买得房子离婚了应该怎么分这套房子我妻子可以分到这套房子吗

·怀孕期间家庭暴力,我怀孕7个月了
  我怀孕7个月了,一天因为一点小事,男方就动手打了我耳光,还把我的头发揪下一撮。可是我当时没有保留证据,也没有证人看见。到现在一个星期了,他对我不闻不问,也不和我说话。我现在是心灰意冷,也相当的讨厌他,不能原谅他,我现在想和他离婚。但是我们前不久共同贷款按揭了一套房子,如多要离婚,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还有孩子的抚养问题。

·离婚财产分配,我的朋友和其妻子要离婚有一女儿一套房子和些存折该怎样分配哪朋友闹离
  我的朋友和其妻子要离婚有一女儿一套房子和些存折该怎样分配哪朋友闹离婚女方把房产证和存折收藏并换了门锁她主动提出离婚可有想要孩子和财产可以吗

·非婚生子女在户口所在地已经被征收了社会抚养费,再婚后,迁入男方还要交罚款吗。孩子
  两边都要交吗?

·关于家庭暴力,老公常对我进欧打由其是酒后多次打骂威协
  老公常对我进欧打由其是酒后多次打骂威协,因有儿女多次忍让。可老公一次次犯。我是外地该怎么办。结婚七年欧打七十多次,进医院几次,其它是青一块柴一块还打得多次流鼻血,我想离婚他不肯我该怎么办?

·婚约财产纠纷,男方结婚前隐瞒了他的病情
  男方结婚前隐瞒了他的病情,他有性功能障碍而且还有癫痫。现在女方要离婚,没有领结婚证,男方要求退当时彩礼钱54800,女方应该怎么办

·婚姻和房产求助,我和老公分居四年多了
  我和老公分居四年多了,为了种种原因一直没有离婚,这么久了,我么也觉得没啥意义了,我们都同意离婚,可是公公不同意给我房子,我也没有地方住,小孩也要求跟我,我该怎么办??

·市场租金问题 ,我租了家具市场的三间店面
  我租了家具市场的三间店面,合同定了两,经半后才知道市场许可证还没有审批下来,导致我们经营户没有了市场的一个平台,一些经营户几乎没有生意,市场方叫我们交第二的房租。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应该不应该交?/p>

·南京为小产权房转正开绿灯,专家指违反国家相关法律
  

近日,南京市大型小产权房项目——七彩星城小区业主接到通知,可以更换购房合同以及办理银行按揭等手续,媒体认为,这是南京在为小产权房转正开绿灯,这一信息也牵动着全国8亿平方米的小产权房的神经。
七彩星城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油坊桥汪家村地块,是南京市规模最大的小产权房小区之一。开发商是浙江安居高校投资置业有


·交通事故,我家和张某合伙买车
  我家和张某合伙买车,发生交通事故。雇佣司机死亡,是由于雇佣司机超速行驶造成的事故,张某受伤开颅手术还没出院,车名是我的名,现在死者朝我家要死亡赔偿金,我家说等张某出院时,还要评残,不知花多少钱,再商量死亡赔偿金,可以吗,死者家属不依不饶每日打电话纠缠我家,合理吗。

·如何办理解除养子女关系,我们在82年5月28日收养了一女儿现在她已成家
  我们在82年5月28日收养了一女儿现在她已成家,为了一些家事发生矛盾,为了使矛盾不再激化,经双方协商解除收养关系,现在如何办理?

·离婚问题,离婚问题,离婚问题
  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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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在我国是否有效
      对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须由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承认后才在我国生效。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我国国家、社会利益,裁定承认其效力;否则,裁定驳回申请。裁定后不得上诉。


  •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登记离婚有什么限制?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采用登记的办法离婚的,双方应共同到大陆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区)民政厅(局)指定的地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但对婚姻关系不在大陆依法缔结的,大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 ·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的部分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


  •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的离婚,应在哪儿办理?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在内地公民之间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扶养和财产作了妥善的处理),并要求在国内(内地)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如只一方要求离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国内(内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


  • ·军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1、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


  • ·中国公民有一方居住在国外的离婚,应在哪儿起诉?
      中国公民配偶一方居住在国外(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国外的一方向其现居住地法院起诉,被诉离婚的国内配偶根据情况准备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时,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如双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诉,则我国有关人民法院可根据《中华人


  • ·起诉离婚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 ·职工在家加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可否视为工伤?
      职工在家加班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视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将工作带回家,在家加班工作,应当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第一,根据《工


  • ·中国公民申请人民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程序
      中国公民在外国申请离婚,申请中国人民法院承认其离婚判决的效力,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中国公民申请人民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人民法院只能就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作出认定,判决中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生活费用的负担、子女抚养方面的判决不应在申请范围之内,人民法院亦不对此作出承认的认定。一、请应提交的文件及内容:(


  • ·涉外婚姻案件送达中应注意的实务问题律师解读
      我国调整涉外婚姻送达的法律规定,1、全国人大批准加入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者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简称《海牙送达公约》,该条约于1992年1月1日对中国生效。根据《海牙送达公约》规定,成员国需指定中央机关处理域外送达事宜。然而各国所指定的中央机关各不相同。如根据公约规定,我国指定司法部为公约规定的中央机关,由司法


  • ·涉外结婚的主体限制
      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第4条之规定,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第一类是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其范围是:①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部队中服役,具有军籍的干部和战士。但某些原在部队掌握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复员、转业军人,在他们掌握和熟悉的机密失密前,也不能同外国人结婚。


  • ·涉外结婚的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


  • ·武装叛乱、暴乱罪
      武装叛乱、暴乱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行为。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

    ·盗伐林木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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