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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残疾车追尾受伤,有朋友左腿残疾开残疾车追尾一辆正在等红灯的货车头部受伤住院治疗脑
  有朋友左腿残疾开残疾车追尾一辆正在等红灯的货车头部受伤住院治疗脑部受伤治疗将近一月左侧身体依然不适医生说会留下后遗症交警认定我全责请问对方应该负什么责任

·我这样算医疗事故吗?,我这样算医疗事故吗?
  我这样算医疗事故吗?

·关于在医院消费的权利和义务
  医院拒绝提供病人每日消费的项目及消费金额的详单,作为病人家属应该怎么维权

·新农合和医保同时报销问题
  2012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社会医疗保险能同时报销吗

·如何鉴定为医疗事故,我有个亲戚因大腿开放性骨折在某个地方医院住院治疗
  我有个亲戚因大腿开放性骨折在某个地方医院住院治疗,做手术加了进口钢板,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医生说恢复情况良好可以出院,回家休养两个月后伤口内部出现流脓,几次来医院复查,医生都说这属正常反应,后因情况比较严重,回医院,医生再次做了手术,医生理由为钢板与身体排异,取出钢板,对腿骨加了外固定支架,治疗后出院,出院时伤口内部依然有轻微异物流出,出院后病人感觉情况更加

·八级工伤倍赏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

·劳动工伤,我在工厂上班左手无名指被机器打断了请问算几级残废.厂方要陪多少钱
  我在工厂上班左手无名指被机器打断了请问算几级残废.厂方要陪多少钱

·医生注册转移,律师,律师,你好:我曾在邯郸一家民营医院工作,
  律师,你好:我曾在邯郸一家民营医院工作,离职已经近2个月,现在准备注册医生转移到新单位,但是邯郸这家医院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办理。虽然他们明知违法医生法,但是我也没有办法,请教律师怎么办才好?

·关于农村医保,10月份村里干部来家里收农村医疗保险金每人35元(2012年)
  10月份村里干部来家里收农村医疗保险金每人35元(2012年),我的妈妈忘记帮我缴纳了,现在我想去缴纳是否还来的及?

·现役军人家属有享受地方上的医疗待遇吗?
  母亲做手术花了25000该怎么样补贴?需要什么手续吗

·左手中指末节指骨骨折能否评上伤残等级
  如果多次申请都没有办法评上,那再评上的可能性不大了,只能主张医疗费、必要的营养护理等费用,以及工伤期间的工资

·工伤引起的并发症,您好律师我想咨询工伤问题我已经做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但是经过多的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工伤问题我已经做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但是经过多的治疗工伤引起我的新的并发症并发症也达到了伤残等级这也属于工伤范围么所产生的费用和伤残怎么办我应该怎么解决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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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医生兼职“走穴”的合法性
      在2000年的时候,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曾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允许医生兼职。医生“走穴”可以实现医疗资源共享,推广医疗技术,同时也能提高医生的待遇。医生“走穴”的劳务费,是否使“红包”合法化?医生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红包的行为,是《执业医师法》中明令禁止的。但医生“


  • ·实习医师有权写病历吗?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一份证据是否有效,应从三个方面予以界定,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在医疗侵权诉讼案件中,对于医方提交的重要证据——病历的合法性与关联性,一般较少出现争议,而对于病历的真实性,医患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较多。  所谓证据的真实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一份病历作


  • ·上班身体不适,下班就医救无效死亡且48小时内能否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


  • ·法医鉴定的形式合法性
      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不仅要内容合法,同时形式也要合法。在司法实践中,许多同志往往只注重对证据所能证实的内容本身的审查,而忽视了对形式要件的审查,特别是侦查部门的不少同志,在提取、制作证据时,对某些必须履行的程序没有引起重视,从而导致证据在形式要件上有一定的欠缺,进而影响到证据的有效性。因此,审查起诉部门的同志,应当要十


  • ·什么是刑事医学鉴定?
      鉴定结论是诉讼中一种特殊的诉讼证据,它形成于案件发生之诉讼进行之中,是对案件部分事实作出的结论性意见。鉴定结论也是审查、判断其他证据的重要手段,刑事医学鉴定是指依据法医学的专门知识和技术手段,用以检验死亡的时间、原因、伤害程度,造成损伤的部位和致伤的凶器种类,鉴别血型、遗传基因是否同一等专门性的问题。作为决定


  •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1、司法鉴定的含义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1)广义上讲,法院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2)狭义上讲,法院委托非医学会组织的医疗过错鉴定为司法鉴定本站讨论的司法鉴定仅


  • ·全国各地医学会鉴定收费标准
      陕西省市级医学会鉴定:2000元;省医学会鉴定:3000元。四川省2005年1月30日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发出了《四川省医疗事故鉴定费的收费标准》公告,规定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费收费标准为每例4500元;市、州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费收费标准为每例2500元。本标准执行期至2006年12月30日止。安徽省2004年12月09日安徽省物价局发布消息,安徽省


  • ·如何确定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
      “责任程度”即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比重,也是医疗过失行为与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法律因果关系,它是条例中确定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应考虑的三个因素之一。  医疗活动是一种非常复杂的过程,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因果关系既有一因一果的简单情形,也有一因多果、多因一果,甚至多因多果的复杂情形。国际卫生组织曾将造成患者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的例外规定
      “但书”指法律条文中“但是”或“但”以下的一段文字,是对上文的例外或附加某种条件的规定。  怎样理解“但书”?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第十一条对患者知情权的规定为例,条文中“但书”之前的内容是“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是以给医疗


  •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


  • ·保外就医具备的条件
      保外就医是一种监外执行刑罚的法律制度,是对在服刑期间确有严重疾病的罪犯经批准取保在监所外医治的一种临时性措施。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适用保外就医的条件有:一是保外就医的人必须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二是身体患有严重疾病,在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有严重慢性疾病,长期治疗无效的,老年犯中身体有病、


  • ·什么是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涉及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社会的公共安全,原来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这一制度纳入特别程序,规定了严格的操作规程,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公安机关强制执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 ·过失致人重伤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

    ·妨害兴奋剂管理罪
      妨害兴奋剂管理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的罪名,用于规制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以及引诱、教唆、欺骗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或者向其提供兴奋剂等助推性、教唆性兴奋剂违规行为.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明知他人是吸毒者,而向其提供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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