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首页
法律咨询
诉讼指南
法律文书
浙江法院
浙江仲裁
浙江看守所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律师团队
>>
兰溪遗产继承律师
兰溪遗产继承律师
兰溪遗产继承律师
兰溪遗产继承律师
联系电话
>>
18868876507
(浙江律师)
18667830319
(浙江律师)
17715404545
(浙江律师)
18951945636
(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兰溪遗产继承律师
>>
杭州遗产继承律师
金华遗产继承律师
宁波遗产继承律师
温州遗产继承律师
湖州遗产继承律师
绍兴遗产继承律师
嘉兴遗产继承律师
台州遗产继承律师
舟山遗产继承律师
丽水遗产继承律师
衢州遗产继承律师
浙江律师导航
>>
杭州律师
金华律师
宁波律师
温州律师
湖州律师
绍兴律师
嘉兴律师
台州律师
舟山律师
丽水律师
衢州律师
浙江兰溪遗产继承律师标签
>>
浙江兰溪继承律师,浙江兰溪法定继承律师,浙江兰溪遗嘱继承律师,浙江兰溪遗产继承顺序,浙江兰溪遗赠扶养协议,浙江兰溪遗产继承律师,浙江兰溪遗产继承权律师,浙江兰溪遗产继承公证,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
浙江兰溪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梅江镇遗产继承律师
永昌街道遗产继承律师
横溪镇遗产继承律师
赤溪街道遗产继承律师
灵洞乡遗产继承律师
女埠街道遗产继承律师
水亭畲族乡遗产继承律师
游埠镇遗产继承律师
柏社乡遗产继承律师
诸葛镇遗产继承律师
您的位置:
首页
>
兰溪
> 兰溪遗产继承律师
浙江兰溪遗产继承律师
浙江兰溪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兰溪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兰溪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公租房继承问题,我父亲生前有一套单位分配的房子
我父亲生前有一套单位分配的房子,在他去逝时房屋没有买断。即我父亲当时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现在此房屋户口本上有我奶奶,和继母,我女儿的名字。我,我奶奶,我继母协商,决定将来此房屋拆迁时我们选择要补偿金,并且分成三分平均分配给我,我奶奶,继母。请问,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担心继母将来会反悔。期待回复。谢谢!
·
关于遗产继承的咨询,我夫家有两子一女
我夫家有两子一女,婆婆早年去世,公公不久前去世,名下有一处房产,大儿子多年未与家里有任何联系,不知所踪,女儿留学国外8年有余,至今未归,多年来单靠小儿子(我老公)照顾,老人去世突然,未留遗嘱,现在该如何处理房产?棘手的是面临拆迁的问题。
·
怎么分清共同财产和个人遗产
我父于2011年10月7日病逝,我想问一下以下哪个是共同财产哪个是个人遗产:1.企业年金2.养老保险3.住房公积金4.太平洋保险
·
遗产处理,丈夫去世后遗产怎样处理
丈夫去世后遗产怎样处理,就是说:父母、妻子、女儿应各分别拥有什么权利?
·
遗传继承的几个问题,1,1,遗传如果有若干项,如果有一继承人只对
1,遗传如果有若干项,如果有一继承人只对一项参与继承,其他几项放弃继承,这种情况是否仍然叫参与了继承?2,一方继承人对几套房屋中的一套要求拥有若干年使用权的前提下放弃其所有权,这是否理解为放弃该房屋的继承权?
·
使用权房能被继承吗?,父亲与小儿子住一起
父亲与小儿子住一起,是使用权房。现父亲去世,父亲的其他子女(该处没有户口)有权继承父亲的那份吗?有何法律依据?
·
出生医学证明补办,小孩出生证遗失了
小孩出生证遗失了,现迁户口需要。不知怎么补办?
·
挖机发票丢失怎么补办,我个人把客户融资购挖机的首付款发票遗失
我个人把客户融资购挖机的首付款发票遗失,金额很大,现在要怎么补办呀?谢谢!
·
我是父母的女儿,父母去世了,我的哥哥也去世了,现在作为女?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我是父母的女儿,父母去世了,我的哥哥也去世了,现在作为女?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要卖父母留下的房产,是否需要哥哥的女儿签字同意?
·
放弃继承权有那么难吗,我妈姐妹几个
我妈姐妹几个,关系不是很好,都分帮派的地步,现在年纪都是九十高龄的父母,有住房,现在其他姐妹想帮他们建房,想多分点钱和房产,可是我妈不想参与此事,也不想以后为了父母的财产弄得不开心,所以我妈要放弃继承她父母的财产,但是承诺还是会赡养老人的,可是他们不同意,应该怎么办
·
再婚以后立遗嘱对婚前房产可以吗
·
售后房产权问题,你好,你好,你父亲的遗产你有权利要求分割。
你好,你父亲的遗产你有权利要求分割。
浙江兰溪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指盗掘具有历史、艺术、文化、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及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管理制度。我国具有丰富的
·
遗产可以留给亲人以外的人吗?
可以。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可以。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
哪些人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高科技形式遗嘱的法律问题
死者的遗嘱就是电脑打印生成,然后自己署名引来的麻烦。一审法院认为,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该遗书属电脑打印而成,仅有签名,及未注明遗书形成具体时间,因此不能作为自书遗嘱对待,依法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这样倘若该遗嘱真的是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按法定继承就讲违背死者的真实意思。
·
什么是遗产信托?
遗产信托是基于财产传承目的的理财工具。遗产信托不将遗产直接交由下代继承,而是交由受托机构对遗产进行管理、营运与分配,后代只能继承信托利益;委托人预先以设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信托机构),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
·
转继承纠纷案件举证要点
转继承纠纷案件一般应具备如下证据:1、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3)、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
·
我国代位继承所存在的缺陷
1、我国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且不受代数的限制并不十分合理,尤其是非婚生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数过多会使这些与被继承人既无亲情又无生活上的依赖扶助关系的人成为继承人,这样就不公平不合理。例如:某甲在A城与某乙结婚,育有一子,后某甲出差,在B城与另一女子某丙生有一子,其后某甲与某丙并无瓜葛,某丙与其子先于某甲死
·
代位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由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可以看出,代位继承发生的唯一原因是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最高院关于继承法意见中28条又从反面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将代位继承严格限制在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情况。但如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如果生前做了继承法第七条的行为,丧失了对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代位继
·
遗嘱执行人可否收取报酬?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付给遗嘱执行人的报酬,执行人可以向继承人和受遗赠人请求报酬;如遗嘱人未明确报酬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自愿给付的,也应允许,同时,执行人也可以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协商报酬金额。
·
哪些人适合遗嘱信托?
需要遗嘱信托的人群大致分为以下三类: 1、欲立遗嘱,但却不知如何规划的人; 2、对遗产管理及配置有专业需求的人; 3、欲避免家族争产,妥善照顾遗族的人。
·
哪些遗嘱信托会被认定为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嘱信托无效: (一)遗嘱信托的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遗嘱信托的财产不能确定的; (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信托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的; (四)委托人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的; (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的;
·
遗嘱信托的执行程序
1、遗嘱的鉴定。首先鉴定遗嘱的真伪;其次,要验证遗嘱人是否死亡,一般应无问题,然而有时死者的死亡不在本地,以致牵涉法律问题,所以应用真接证明法和推定证明法予以证实。只有遗嘱人死亡确定,遗嘱才开始有法律效力。2、收集遗产。信托机构的第二步职责,应是在短期内收集死者的遗产。首先调查了解死者是否保有人寿保险。其次调查了解死者的
·
武器装备肇事罪
武器装备肇事罪是军人违反武器装备使用、管理规定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
劫持船只、汽车罪
劫持船只、汽车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行为。
浙江兰溪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浙江兰溪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兰溪遗产继承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