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兰溪合同协议律师 浙江兰溪合同协议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兰溪合同协议律师兰溪合同协议律师
  • 浙江兰溪合同协议律师兰溪合同协议律师
  • 浙江兰溪合同协议律师兰溪合同协议律师
  • 浙江兰溪合同协议律师兰溪合同协议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兰溪合同协议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兰溪合同协议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兰溪合同协议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兰溪合同协议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兰溪合同协议律师
浙江兰溪合同协议律师
浙江兰溪合同协议律师标签
>> 
  浙江兰溪合同律师,浙江兰溪合同法律师,浙江兰溪经济律师,浙江兰溪合同审查律师,浙江兰溪合同谈判律师,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涉外合同,合同陷阱,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范本,浙江兰溪经济犯罪律师 ,浙江兰溪房产纠纷律师 ,浙江兰溪刑事辩护律师 ,浙江兰溪合同协议律师
相关领域
>> 
梅江镇合同协议律师 永昌街道合同协议律师 横溪镇合同协议律师 赤溪街道合同协议律师 灵洞乡合同协议律师 女埠街道合同协议律师 水亭畲族乡合同协议律师 游埠镇合同协议律师 柏社乡合同协议律师 诸葛镇合同协议律师 
浙江兰溪合同协议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兰溪> 兰溪合同协议律师
 

浙江兰溪合同协议律师


  浙江兰溪合同协议律师解答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涉外合同,合同陷阱,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范本法律咨询,代理兰溪合同协议案件,为您解决兰溪合同协议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合同协议法律咨询:
·拆迁补偿协议,我有一个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我有一个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经双方同意签字,盖章。房屋拆完半年我去领补尝款时,工作人员说有问题,我去找和我签字的人的时候,他已经掉走了,我问一下合同上有厂长的名章和厂公章,合同是否有效。谢谢

·租房协议书,我租了一个房了
  我租了一个房了,合同上写的不能转租,但是我现在有特殊情况,不能在租房子了,我想问一下我能不能在转租出去,但是房东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请律师们看下协议如果甲方违规的话,乙方起诉,乙方的胜率有多大
  即使甲方违规,也不可能赔偿你10万元,具体还是以他违规给你造成的损失为原则,上浮不超过30%。

·土地承包转让的协议书,农民口粮田有一绿化工程公司要承包
  农民口粮田有一绿化工程公司要承包,可协议书的名头就叫《土地承包转让的协议书》合法吗?协议书的甲方是绿化公司,乙方是村委会,为什么我们农民自己的土地乙方要写村委会呢?

·孩子该怎么下户,我是协议离婚的
  我是协议离婚的,离婚第二天男反悔要一个孩子的抚养权我不给他就扣下了一个孩子的户口,请问我该怎么给孩子下户。

·我们可以把房子出租吗?,是农村的在别人家门前盖了2间门市房13000元协议写清我
  是农村的在别人家门前盖了2间门市房13000元协议写清我们住5年房归他家所有可是我们自己买房了搬走了我们可以把房转租出去吗?

·离婚房产过户,离婚时房产过户协议在一个月内办理
  离婚时房产过户协议在一个月内办理,如果一个月内没有办理,会是无效的吗?

·有口头协议无书面合同单方改价是否合理
  两年前,我们姐妹和一宾馆的女子会所口头协议,交付她们一万元,算我们钻石会员,给了一张钻石卡,洗浴按五元,给条毛巾。我们还买了化妆品,办了瑜伽卡。美容卡。按摩卡。现在洗浴还剩2000元。她们要涨价到10元,不给毛巾。她们单方取消瑜伽。剩余费用我们想用来洗浴。她们要按22元(对外洗浴价)收费,我们怎么办?

·协议规定还原一楼,现在盖的是越层怎么办
  你好,你可与对方协商解决

·法院强制执行费,法院案的强制执行费是多少?如果被执人要求签和解协议呢
  法院案的强制执行费是多少?如果被执人要求签和解协议呢,那执行费由谁来交?

·关于土地被租用,合同中约定‘租金永不上涨’我们该怎样维权
  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要求协调,也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请问与南京雨花台区古雄街道拆迁办签的房屋拆迁协议遇到纠纷时街
  请问与南京雨花台区古雄街道拆迁办签的房屋拆迁协议遇到纠纷时街道拆迁办可以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鸣?

浙江兰溪合同协议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合同协议法律知识:
  • ·约定不明确的合同条款的履行
      合同的约定,应当有明确、具体的可行性标准,但是在实际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往往有不明确、不具体的合同条款,致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歧义而发生合同争议纠纷和诉讼纠纷,在实践中,对这类约定不明的合同条款,原则上应按《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方式履行:    一、质量要求标准不明确的合同条款,可按合同订立时实


  • ·妻子当全职主妇,约定丈夫给“月薪”有效吗?
      所谓劳动报酬,是指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而获得的各种收入,它是基于劳资关系而产生的。而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负有共同从事家务劳动的义务,因此,不存在谁给谁支付劳动报酬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欣怡和李刚的这种薪酬约定就是无效的。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 ·第三人代替履行合同义务的约定
      合同依法成立,合同履行的主体应当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就是说应当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义务,合同的债权人按合同规定,享有追索债权的权利,这是对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执行主体的基本要求。凡是国家法律、政策、计划要求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合同,合同性质决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合同,以及当事人约定必须亲自履行的合


  • ·合同订立时违约事实已经发生,约定的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基本原理,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应是就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事实,约定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相应责任的条款。因此,关于违约责任此的条款,若属双方通谋的虚假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属双方通谋的虚假意思表示,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条款。


  •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1、财产归子女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


  • ·律师见证书范本--签署财产协议
      律师见证书  委托人:孙xx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周x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因财产问题达成协议,现委托xx律师事务所律师予以见证。  一、见证事项:  委托人孙xx与委托人周x之间签订《夫妻财产约定书》的法律行为。  二、见证过程及见证材料:  经审查委托人提供的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


  • ·离婚时约定子女跟随父母一方生活,离婚后另一方还可以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吗?
      可以。父母离婚后,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的,可以另行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


  • ·员工签订私了协议后,还能主张工伤赔偿吗?
      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用人单位达成私了协议后,又要求工伤赔偿的,协议效力如何认定,这需要区分情况。一方面,如果协议是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则可以主张相应权利。另一方面,如果协议


  • ·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需提前两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保护弱势劳动者,法律强制性的赋予了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予以单方、无理由解除的权利,但为维持劳动关系必要的平衡性和避免权利滥用或给劳动合同相对方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法律也规定劳动


  • ·约定服务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要解除违约金怎样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根据法律


  • ·以物抵债协议未履行,债权人可否请求债务人履行原债务
      当事人于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可能构成债务更新,即成立新债务,同时消灭旧债务;亦可能属于新债清偿,同时存在新旧两债。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如未约定消灭原有到期债务,则应认定系双方当事人另行增加一种清偿债务的履行方式,而非原债权债务的消灭。在新债清偿下,旧债务于新债务履行之前


  • ·书写离婚协议书应该要注意的事项
               一、应详细、准确填写夫妻双方的有关身份资料。          应填写的身份资料包括: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户籍住址、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由此可确定离婚双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确保协议订立当事人的唯一性。&nbs


  •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是指战时故意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重婚罪
      重婚罪, 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是指战时兵役部门向公民发出应征服役通知,公民拒绝或者逃避兵役部门的应征,情节严重的情形。

      浙江兰溪合同协议律师解答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合同终止,违约责任,涉外合同,合同陷阱,合同谈判,合同审查,合同范本法律咨询,代理合同协议案件,为您解决合同协议法律纠纷。
      浙江兰溪合同协议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兰溪合同协议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点击这里给浙江兰溪合同协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