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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房子公证了 但是没有改名 有效吗
  

·哈市农村无房照的房子动迁的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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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户,国家没安置,自己盖得房子拆迁。
  

1969年下放,后来回城之后国家没有给安置房,家里就自己盖了100多平米的房子,今年拆迁,拆迁小组说现在我们家只剩2口人,所以只给一套65平方米的房子,剩余房产面积按2000元一个平方来补偿,我们不太满意拆迁的谈判,拆迁办说你不签字,就强拆,2年以后再给予补偿。我们想咨询一下,能不能打官司,下放回城证明什么的都在,拆迁组也认了是下放户,如果她们强拆了,

·建设手续的流程,房地产开发建设是否可以边施工边进行规划审批的手续
  房地产开发建设是否可以边施工边进行规划审批的手续,还是必须把规划审批的手续办好才能开工建设,否则是否是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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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前半年老公以他个人名义买了商品房只支付了首付。要离婚了请问我能要房产或者得到一定的补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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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农村土地出租,出租方和租方定协议应该走的程序?签协议多少有效?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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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租房协议的法律咨询,我的协议是签两年的,付了半年的房费,押金5000,我现在不租了,是不是违约,用不用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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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出租房被盗笔记本电脑房东有无责任?责任多少?电脑现价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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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想从二房东转租一个店面,合同是不让转租的,二房东想让我们签一个承包合同后再签一个我们之间的合同,合同里若出问题二房东负责赔所有损失我想问这个合里的赔偿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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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妈2000去世后,我爸去年与继母了结婚证,姐妹俩早出嫁了。我爸与我妈以前造的房子,我爸去世后怎样分割

·房子纠纷,你好,你好,可以去起诉解决的
  你好,可以去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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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中的公证作用
      按照条例的规定,公证介入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已成必然,实践中,公证已充分融入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全过程中,充分发挥着其特有的职能作用,尤其是被拆迁房屋的保全证据公证,为政府攻克拆迁难点提供法律保障,其职能是任何机构、组织所不能替代的。保全证据公证是公证机关在强制拆迁房屋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通过现场勘察、现场监督、


  • ·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买受入能够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按揭贷款购房是现代商品房购买主要方,实践中常常出现买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交付了首期购房款后,银行经过资信审查后以其种理由拒绝向买受人提供按揭贷的情况,这时房地产公司往往拒绝买受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拒绝退首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商品房买卖


  •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1.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一般这就被认为是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适用的实证法基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的,承租人对于该房的使用权不因买卖而受到影响,在租赁期限内租赁合同对于新的房屋买受人仍然有效。该原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置协议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说明  1、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房屋拆迁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对协议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咨询。  2、为体现协议房屋拆迁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协议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房屋拆迁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房屋拆迁


  • ·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租赁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


  • ·军人离婚营房可以分割吗?
          1、与军人共同居住的营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军队房地产的权属统归军委、总部。其产权产籍由各级后勤部基建营房部门归口管理,按其用途分别由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使用和管护。根据这一规定,军队房地产的权属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代表行使,禁止任何单位或


  • ·怎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许多购房者在房屋交付时才发现眼前的房屋与当初开发商信誓旦旦的承诺相去甚远,或者根本就拿不到房产。但由于商品房买卖契约规定不清或者根本就没有作规定,无从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因此,认真签好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第一道屏障。  签合同时有一个观念是要修正的,那就是格式合同是不可修改的。许多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标


  • ·夫妻之间赠与房产,赠与人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


  • ·怎样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合同时有一个观念是要修正的,那就是格式合同是不可修改的。许多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标准格式合同全部服从,大笔一挥了事。其实格式合同是由房地产交易的主管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但并不具有针对性。  建设部1998年2月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商品房销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开发商不得使用强制性的格式合


  • ·房屋漏水原因及法律关系
          1、开发商建房时留有的质量隐患,这属于商品房住宅质量纠纷,如果是新购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则可以主张退房,如果质量不严重,且在维修期内,可以主张开发商维修,并赔偿因此造成的财产损失;2、楼上住户装修改变管道或者不当用水、洗手间变动漏水至楼下,这属于侵权,楼下用户可主张侵权索赔;3、楼下住户装修


  • ·融资租赁合同的终止
      融资租赁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    一、合同在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履行完毕。这种情形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承租人支付了租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了租赁物或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了租赁物,合同失去法律效力,自然终止的情形。    二、合同在履行过程


  • ·被拆迁房屋拆迁面积和性质的认定
      委托拆迁估价的,拆迁当事人应当明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包括用途,下同)和面积。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评估。  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


  •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是指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伪证罪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是指军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挠军队指挥人员、值班人员、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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