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柯桥区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柯桥区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柯桥区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柯桥区婚姻家庭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标签
>> 
  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家庭律师,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律师,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离婚律师网,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法咨询律师,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财产分割律师,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房产分割律师,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离婚律师,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调查律师,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情感咨询,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 福全镇婚姻家庭律师 柯岩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滨海工业区婚姻家庭律师 安昌镇婚姻家庭律师 华舍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柯桥区> 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柯桥区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我才在一家工厂的食堂上几天班就被烫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我才在一家工厂的食堂上几天班就被烫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违章建筑拆除,我家邻居2000年左右在公用天井里建有一间8平方米大小的房间
  我家邻居2000年左右在公用天井里建有一间8平方米大小的房间。我可以通过什么方法叫他拆除

·婚前房产问题,签订赠与协议
  签订赠与协议,进行公证,房产加名。

·我离婚没要财产协议离婚,现在对方跟我要抚养费
   当时是我净身出户。孩子归他抚养,

·婚后买的房,但是还贷一直是老公还贷,离婚后房子归谁
  婚后买的房,还贷是老公还贷,离婚后房子归谁

·再婚又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我朋友再婚
  我朋友再婚,男方丧偶是退休工人,有儿有女,原有房产,现在拆迁,反迁房子240多平米,现在因感情不和男方又提出离婚,请律师帮忙应如何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女方能分得反迁的房产吗、

·已经协议离婚,我和他已经协议离婚了
  我和他已经协议离婚了,我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对吗?可以争取哪些权益?

·婚姻法是否规定夫妻3年不联系,侍卫自动离婚
  婚姻法是否规定夫妻3年不联系,侍卫自动离婚

·离婚分财产,夫妻共同拥有2套房产儿子已满18岁离婚怎么分配
  夫妻共同拥有2套房产儿子已满18岁离婚怎么分配

·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我一胎是个男孩,现在又生了女儿,国家有关规定罚款金额是多少!
  我是安徽省太和县的,我和我老婆户口都是农村,我一胎是个男孩,现在又生了女儿。咨询一下在我们当地或国家有关规定罚款金额是多少!

·在电视家有购物订了货不想要可以退吗
  我前天在电视上定购了一台黄金派德手机,他昨日已发货

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离婚诉讼中男女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11月3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1、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夫妻双方的工资、文化学历等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离婚应作出缩小的解释,是指一方要求离婚,而不包括协议离婚。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或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夫妻书面约定的共同财产和约定不明确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不完全等同于家庭共同财产。如果家庭成员只有夫妻和无个人财产的子女,那


  • ·离婚时“全职太太”可否请求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因素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实践中,对于夫妻双方因分居或者一方长期在外地工作,由另一方单独留守家中照顾子女和老人的情况,当事人如果有初步证据


  • ·亲子鉴定与离婚关系
      离婚诉讼的亲子鉴定是附随于离婚并经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提出申请而进行的鉴定。如果是独立请求亲子鉴定,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夫妻双方或一方提出申请鉴定的,应当在法院的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起亲子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由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指定。这里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子女年龄在十周


  • ·公告离婚的几点问题
          公告离婚是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后,另一方处于下落不明状态,人民法院采取公告形式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在公告期满时,被送达人仍未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将按照缺席程序进行审理,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        1、证实受送达人处于下落不明或用直


  • ·离婚协议能否约定管辖法院
      离婚协议不同于普通的民商事合同,它本质上是一种基于身份关系而签订的特殊协议,对协议双方的婚姻、子女抚养等重大人身权利产生直接影响,是具有人身属性的特殊协议,因离婚协议发生纠纷,不属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不适用约定管辖。离婚纠纷适用“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但是,民诉法司法解释对离婚案件适用一般管辖原则做了有


  • ·怎样区分遗产同家庭共有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


  • ·华侨同国内公民 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为了便于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的婚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特作如下规定:  一、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结婚、双方自愿离婚和复婚,凡要求在国内(内地)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申请结婚登


  •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1998.12.10)   第一条 为加强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的婚姻登记管理,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办理婚姻登记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大陆居民系指居住在中国大陆的中国公民;所称台湾居民系指居住在中国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  第三条 大陆


  •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发布单位】民政部【发布日期】1983-8-26【实施日期】1983-8-26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在我国是否有效
      对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须由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承认后才在我国生效。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我国国家、社会利益,裁定承认其效力;否则,裁定驳回申请。裁定后不得上诉。


  • ·有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经济补偿
      《民法典》虽然通过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照顾无过错方权益,针对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等制度设计对有过错一方予以经济性惩罚,但并不意味着有过错方在特定情形下,不可以提出经济性补偿或者经济帮助


  •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以引诱、教唆、欺骗的方法,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

    ·强令、组织违章冒险作业罪
      强令冒险作业是指那些负有生产、作业指挥和管理职责的人员,为了获取高额利润,明知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或者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采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在生产、作业人员拒绝的情况下,利用职权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组织违章冒险作业是指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

      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柯桥区柯桥经济开发区婚姻家庭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