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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我的女儿12岁,父亲过世,有权继承爷爷和奶奶的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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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房屋手续及收费,我老公去逝了
  我老公去逝了,儿子我给买房了,放弃这个房子继承,我怎么办手渎及缴费?

·挖机发票丢失怎么补办,我个人把客户融资购挖机的首付款发票遗失
  我个人把客户融资购挖机的首付款发票遗失,金额很大,现在要怎么补办呀?谢谢!

·婚姻继承问题,Q1法院按什么标准(或规定)来判决孩子归离婚双方哪一方所有?Q2孩
  Q1法院按什么标准(或规定)来判决孩子归离婚双方哪一方所有?Q2孩子可否自主选择双方中的一方?Q3过错方是否有权利索要财产及孩子?Q4若过错方为男方,孩子归女方,孩子与男方的法律上的关系是否还为父子?若孩子已经年满18周岁,能否提出与过错方脱离关系?关系脱离后,孩子能否享有对男方家产的继承权?

·咨询各位律师个房屋继承的问题
  咨询各位律师个房屋继承的问题

·再婚以后立遗嘱对婚前房产可以吗
  

·售后房产权问题,你好,你好,你父亲的遗产你有权利要求分割。
  你好,你父亲的遗产你有权利要求分割。

·父母离异的子女如何继承有抚养义务的一方的财产
  父母离异的子女还具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吗

·原户主遗留下的债务问题,我家买一个二手房
  我家买一个二手房,今天有人来收暖气入网费(类似暖气改造费)这个费用是否由我家承担?暖气在原户主时候已经改造完毕,原户主一直未缴纳,买卖房子的时候也没有跟我们提及。

·一方存在事实婚姻还能继承另一方的遗产吗
  三十多年前,A与B人结婚,B与他人同居,A一直独居,但B经常以夫妻名义向A向生活费,A向来都给,但不多。就这样,两人一直未办理离婚手续。三十多年后,A因病住院,A单位与B本人联系不上,通知A的弟弟,B在A住院期间一直未出现。因抢救无效,A死亡,A的弟弟为其办理后事。后B却赶到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并以婚姻关系为名将A的弟弟告上法庭。但三十多年来,B与A的其它家

·承包期去?土地承包权的继承
  农民耕地(30不变的?在去世后)适用<<继承?gt;>么问题补充:耕地和林地是否有区别?如不适用《继承法》适用什么法律?

·还没办房产证能否办理继承公证
  我父亲在去世之前买了套商品房,房产证到现在还没有办,现在家庭成员还有我母亲、奶奶和我,想问下是否可以让公证处给我们公证我和奶奶放弃继承权,全部交于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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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律师遗嘱见证
      律师遗嘱见证: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申请,根据自己的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依法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证明的一种活动。根据法律规定,在无足够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以见证的内容认定真实的根据,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其特征是:1、律师遗嘱见证的主体是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见证是由律师根


  • ·在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在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1、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 ·涉外继承案件的专属管辖
      在国际上,一般是以被继承人的国籍/被继承人的住所或遗产所在地为依据,确定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权.具体涉外继承案件由哪国法院管辖,应通过冲突规范加以确定.在我国,对于涉外继承案件实行专属管辖.      依据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


  • ·国内公民继承在美遗产需要办理的手续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没有全国统一的继承法,有关继承法律由各州立法规定,它们之间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规定。在美国,无论是动产或不动产一般都要依照遗嘱继承;若无遗嘱,才能由死者的最近的亲属继承。最近的亲属,是指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妻子应当是合法的,未履行法律手续而私自同居的“妻子”不被承认。在继承份额上,美


  • ·中国公民继承境外遗产或者继承境内外国人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正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是我国法律针对涉外继承案件作出的准据法的规定。    涉外继承案件,是指继承人、被继承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或者被继承人死


  • ·大陆居民怎样继承香港亲属遗产
      大陆居民继承香港亲属遗产,可以委托香港律师办理,也可以出具委托书授权在香港的亲友办理,还可以委托南洋商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申办,申请人应提供大陆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件、证明其本人与死者的关系,按香港有关法律执行。    向香港高等法院申办继承香港亲属遗产的过程是:    一、


  •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如何处理
      所谓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一、被继承人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被继承人虽然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但是全体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或者全体继承人都丧失了继承权,都没有资格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三、被


  • ·遗产可以留给亲人以外的人吗?
      可以。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可以。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 ·继承中养老育幼、照顾病残是什么意思?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法律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和儿童。” 《民法通则》第104条规定:“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儿童受法律保护。”继承法在财产继承方面对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的保护,贯彻养老育幼、照顾病残的原则,具体体现有以下几个


  • ·什么是无人继承遗产?对无人继承财产如何处理?
      无人继承的财产,是被继承人未立遗嘱,而在继承开始时无法定继承人,或虽有继承人(包括受遗赠人), 但全部放弃继承、遗赠、或丧失继承资格。在这种情况下, 被继承人留下的财产被认定为无人继承的财产。    对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处理,我国《继承法》第32条作了明确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 ·丧偶儿媳与女婿可以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吗?
      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是一种姻亲关系,在正常情况下,儿媳与女婿均不能作为公、婆、岳父、岳母的法定继承人。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大致可以分为以下车种情况:    1、丧偶儿媳或女婿,在丈夫或妻


  • ·入赘女婿有没有继承岳父母遗产的权利
      法律认定,女婿与岳父母间是一种姻亲关系,没有血缘关系,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一般姻亲关系不是取得继承权的依据,只有男女的合法的婚姻关系才是取得继承权的根据之一。虽然夫妻的婚姻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基础,但它本身并非是血亲关系或姻亲关系。因此,夫妻双方互有法定继承权,而姻亲关系无法定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无继承对方


  • ·虐待被监管人罪
      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走私废物罪
      走私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关于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管理的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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