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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工伤赔偿,我右脚踝内踝骨折
  我右脚踝内踝骨折,小退腓骨骨折,腰椎第二骨节压缩性骨折,不知道可以算几级伤残。我现在还不能下地走路,手术已经做了2个多月了。年后2月份合同到期,想询问下能得到多少的赔偿。如果公司不续约,应该怎么办

·我是东乌旗爆炸案受害者现已残疾想找律师打官司,民事赔偿的案件有能接的吗
  我想请律师帮我打官司民事赔偿的,是爆炸案我是受害者现已残疾能接吗我以身无分文借钱把命保住了想请求律师的帮忙

·男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欠下许多赔偿款,但是在还没有离婚期间,生产队按人头分了房子
  男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欠了许多赔偿款,但是在没有离婚期间,生产队按人头分了房子,法院有权处理女方和小孩的房子吗?

·暖气跑水赔偿问题,四年前装修房子换的钢制暖气
  四年前装修房子换的钢制暖气,前天漏了一个大窟窿,家中没人,水流不止,房管所来人把暖气阀门关闭,说放掉了整楼的水,才止住跑水,房管所让赔水钱1000元。暖气尚在质保期内,一切损失都应厂家管,可是厂家说不可能放那么多水,不同意赔。房管所也说不跟厂家对话,非让我赔,然后让我去找厂家赔,这样的程序合理吗?

·美容院摔倒导致手机坏赔偿问题
  今天中午在一家美容院里面上楼梯时摔倒在楼梯上,导致手中拿的手机摔坏了,但是美容院认为她们只对人身安全负责任,对财务不负任何责任,所以不能赔偿,请问她们是否有责任?赔偿的话应该承担多少?谢谢(来自手机)

·法院判决书下达之后对方还是不赔偿怎么办
  我父亲于2011年在工作期间受重伤,手总疼,不能干累活,在法院判决书下达之后,我父亲的公司拒不赔偿,我父亲多次找法院申请强制,但法院说对方是人大代表,不敢动人家,我们只是普通的老百姓,该怎么办

·怎人划分后强险怎么理赔
  责任划分后卡车三分责任自行车七分责任造成自行车人腰椎骨折两处请问强险怎么理赔

·签定劳动合同后两个月辞职会不会赔?
  签定劳动合同后两个月辞职会不会赔?

·交通事?,不上诉能索赔到精神损失费?
  不上诉能索赔到精神损失费?

·辞职赔偿问题 ,我本科毕业后就到库尔勒机务段上班了
  我本科毕业后就到库尔勒机务段上班了,签了一个大学时的三方协议,上面写的违约赔偿元,还有一个劳动合同书,但是没写赔偿问题,我在上班期间去兰州培训了三个月,但是没有签培训协议,还有就是单位发了4000元的安家费,我最近要辞职听同事说全都要赔偿,加起来有14000元,这样合理吗,要是我最后辞职的时候让我赔偿,打起官司来能赢吗?

·我能否得到物业赔偿
   关于业主与开发商就建筑质量问题产生赔偿一事。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家楼下漏水,我们找来物业施工人员,说是我家防水问题,然后我们花钱找了工人,把卫生间防水重新做,楼下还是漏水。
继续找来物业说可能是水管漏水,我们又找了工人把几个水管接头的地方刨开,没有发现异常,再后来把开发商铺设的下水管墙打开,

·我现在怎样才能向他们提出赔偿呢
  我现在怎样才能向他们提出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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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办案程序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起诉提起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要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原告在起诉时,要预交诉讼费。(具体的收费标准,见诉讼收费部分)在“官司”打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损害后果承担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义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就车、物损失而言,这是指事故直接损失的全部内容,而不包括事故的间接损失。2、 对人身损害,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的原则。对于精神上的损害,视具体情况也应赔


  •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
          一、违约金          (一)违约金的特点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参照
          1.误工费、陪护费的计算,以“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参照系。即: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1995
      一、起诉与受理     1.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的,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要求赔偿有附带民事诉讼。 一审刑事判决后,受


  • ·消费者在营业场所受到伤害,该由谁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 ·损害赔偿一案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被告xxx开发总公司委托,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今天庭审。通过刚才法庭调查,我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之间互相矛盾不能采信。有些证据明显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我方进行敷设潜管施工地点与原告所称事故地不是同一地方。下面我谈谈几点意见:   &#


  • ·车险不赔的六种情形
          1、未年检          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买了保险也无济于事。          2、未年审          驾驶员没有年审,所开


  •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浙江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因此,我认为,月平均工资


  • ·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情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 ·关于治安管理中的损害赔偿问题
         损害赔偿是指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因侵权行为使受害人财产、人身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为由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造成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因伤害造成误工的工资和奖金、损失的物品、治疗的医疗费、因伤害看病所乘合理的交通工具费以及公安机关认为应当赔偿的其他损失、费用。医疗费用的赔偿应以公安机关认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时,当事人需要注意的事项
          1、注意应享有先行告知权。          公安交警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事故当事人申请公安交警部门调解的期限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2、注意应调解的情形。    &nbs


  •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偷越国(边)境罪
      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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