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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金东区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房产继承,房产租赁,商铺租赁,房产赠与,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金东区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金东区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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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请问,婚后女方的拆迁房该如何办理才能不算夫妻共有的财产呢?
  您好!女方跟孩子的户口一直挂在娘家,现女方娘家将要拆迁分到2套房子,由于夫妻感情一直不是很好,所以想询问一下女方现该如何做才能避免离婚后这2套房子归个人所有,而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呢?

·合同纠纷,我父亲的2套回迁房
  我父亲的2套回迁房,分别卖给了我媳妇的哥哥,和姐姐,合同是.12.29日签的,当时交定金每人.元我媳妇的姐姐按时交了房款,房子交工后我们就把房子给她了。可是他哥哥一直不给钱,最后再9月说不买了,双方撕毁了合同。可是在9月24日他又找到我父亲说有钱了又想买,我父亲也同意了,也谈好了价格,接受了他送来的60000元房款,给他打收到条时标注了3日后交齐20万。可是

·有智障残疾的人可以买房子吗
  我的妈妈有智障问题,因为就是这样,所以兄弟媳又点排斥她,但是我们那里要移民,可能有一点点钱,但是怕以后的事,我想知道可不可以用我妈妈的名字买房子

·这样的纠纷能不能起诉,我和一合伙人租房共同开了一家餐厅
  我和一合伙人租房共同开了一家餐厅,因有分歧我退出经营,他给我写了一张借条,但借条上规定的借款时间已经过了我却没有拿到一分钱,现因经营不善准备关门。(租房合同是他和房东签的,房租马上到期)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我可以通过法律起诉他吗?如果他不续租关闭了餐厅我起诉他是不是也可以呢?

·房产纠纷,您好,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在我三岁时我亲爸爸就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在我三岁时我亲爸爸就去世,然后我六岁时和姐姐随母亲改嫁,户口也签过去了,我现在二十五了姐姐也结婚了,但我亲爸去世后留了一套房子(是和我妈婚前奶奶给盖的)想问一下真么多年这种情况,这个房子属于谁的,我和姐姐有继承的权利吗?很急,谢谢

·购房合同问题,购房合同问题
  购房合同问题

·律师你好,想咨询下二手房买卖纠纷
  "search">免费法律咨询济南咨询中心山东咨询中心按地区查咨询按专长查咨询按专长找律师发布案件委托/*9ask.cnask最终页960*90,创建于2013-7-2*/varcpro_id="u1312150";您所在的位置:免费法律咨询>律师>经济类>房产纠纷网友发布的问题已有4人回答,请查看律师你好,想咨询下二手房买卖纠纷收藏|投诉

·离婚,离婚后房产留给女方
  离婚后房产留给女方,私生子以后可以回来要吗。离婚后男方贪污前妻财产受影响吗

·租金上涨的问题,你好!我公司将于本月底租赁期满
  你好!我公司将于本月底租赁期满,可房东说如果续租租金要上涨30%,因此我想咨询一下,房东是否有权随意上涨租金?而且原合双方都有约定,如租赁期满,享有优先权续期,且租期满4年后,租金按当时的实际情况上下浮动不超过10%,现房东却不按合同的要求,随意涨价,否则将收回房屋,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房子拆迁 ,因公路建设,因公路建设,房子要折迁,要房子同等面积可
  因公路建设,房子要折迁,要房子同等面积可以吗?

·合肥本地人如何申请廉租房?
  我是合肥本地户口,离异,带个孩子月薪1500元,现在住在父母的房子里我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违约日期的算法,合同上写“出卖人力争在2010年12月31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
  合同上写“出卖人力争在2010年12月31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万一交付不了,最迟在2011年6月30日前必须交付”。开发商与2011年12月5日才通知收房,我想问延期从啥时间开始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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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婚前房产一方婚后加名,离婚时能否平分
      房产现登记为双方共有,因此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在具体分割时,需考虑房屋的合同签订情况、购房款支付情况、税费支付情况等案件事实,比较双方对房产来源的贡献大小。虽然房产在双方婚后登记为共同共有,但这不当然意味着各半共同,也需要证据证明一方有将房屋一半份额赠与另一方的明确意思表示。


  • ·离婚房产分割之婚前房产出卖所得购房款婚内买房
       1、夫妻一方婚后卖掉婚前个人名下房产换购大房子时,最好能够将婚后购买的房子产权只登记在自己一个人的名下。    2、如果确需要添加上配偶的名字。购置房屋的夫妻一方一可以在房屋产权登记中明确约定房产证上权利人的份额,双方发生离婚纠纷时,购置房屋的夫妻一方可以根据房产证上关于房屋产权比例的约定保护


  • ·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该怎么办?
      业主向政府有关部门查询了解相关情况,查清办不了房产证的原因。一般来说,开发商无德,政府监管部门失职,都有可能导致已购房屋办不了房产证。比如由于违规开发、建房手续不全,或者是没有按规划建房,没有按当初审批下来的诸如容积率之类建房,还有开发商欺诈已将房屋抵押等都有可能成为未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无论如何,这些都是开发商一方造成


  • ·房屋加名,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如果双方登记的是按份共有,并载明了各自份额比例,则属于按份共有;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如果双方离婚,则应当按照登记的份额进行房产份额的分割。如果双方登记的是共同共有且未对权利状况进行说明,在这种情况下,无法确定各自占有的份额。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则需要法院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 ·一房二卖——两次都未过户
          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      在二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二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然而,基于先后买卖合同而生的此二重债权,系处于平等地位,并无位序关系


  • ·拆迁中,房租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补偿?
      (1)搬迁费,又称搬迁补助费;(2)提前搬迁奖;(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4)添置物品的补偿。(5)城镇房屋停产、停业损失的条件:1.被拆迁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2.被拆迁房屋被认定为非住宅房屋;3.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拆迁房屋;4.拆迁前被拆迁房屋实际用于生产经营;5.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出具纳税凭证。


  • ·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割
      案涉房屋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后登记于双方名下,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购买了案涉车位一个,故上述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结合男方婚前付清房屋全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的数额、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并不是绝对地对半分割。


  • ·什么叫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


  • ·合作开发房地产风险
      房地产合作开发是指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一方与提供建设用地使用权或提供资金、技术、劳务等一方或多方在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条件下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6月18日颁发了法释[2005]5号《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中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 ·房屋住宅产权与商业产权什么区别?
      1、土地使用年限不同:商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40-50年;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产权性质不同:商品住宅属于商品属性的普通住宅;商业住宅属于非普通住宅。商业住宅楼特点一般是下层为商业网点,上层为民用住宅。3.主要区别是使用性质不同,商住可以申请营业执照办公,住宅就不行.另外商住产权是50年,住宅是70年.交易过户的费用商住要明显


  • ·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12]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        宁政规字(2012)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印发给你


  • ·因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由当事人协议改变。不动产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管辖的通例,主要是为了便于对不动产的调查、勘验,便于判决的执行。   房屋、土地属于不动产,不动产还包括山林、水库、水塔、游泳池等附着于土地上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将减少其价值的财产。


  •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虚假破产罪
      虚假破产罪,是指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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