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
  •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
  •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
  •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标签
>>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借贷律师,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欠钱律师,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借款律师,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欠条律师,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借条律师,借贷,借款,欠条,借条,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塘汇街道民间借贷律师 城南街道民间借贷律师 长水街道民间借贷律师 嘉北街道民间借贷律师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解答借贷,借款,欠条,借条法律咨询,代理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案件,为您解决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民间借贷法律咨询:
·欠钱不还,2010年五月份我在部队服役
  2010年五月份我在部队服役,地方一同学跟我借钱,总共跟我借了3500,但是当时没有打欠条。2011年11月给我还了500,并且打了欠条,但是一直说谎话,手机关机不结我电话,能否要回来

·被小偷偷钱包,有监控,,在超市
  在超市,被小偷偷了钱包,报警后,民警调取了监控录像,监控中看的很清楚,可民警却说,即使抓住小偷也没有用。不知民警为何这样说?现在我该怎么办?

·应该在那个地方起诉,永春老板拖欠工资跑了只写了欠条!本人是惠安的
  永春老板拖欠工资跑了只写了欠条!本人是惠安的,应该在永春起诉还是在惠安本地起诉就可以了!

·在QQ里被骗钱怎么办,有个人用同学的QQ号跟我说他银行卡的钱被冻结
  有个人用同学的QQ号跟我说他银行卡的钱被冻结,叫我帮他冲手机充值卡激活,我共帮他冲了500块,结果我同学说他QQ被盗的,我该怎么办

·我在网上被骗了钱怎么办?
  你好,建议赶紧报警。保留好QQ记录以及打款证明

·房子钱全给了却不给房子怎么办?
  今年3月份交的钱,当时房子是建好的,合同上写的是6月底交房,到现在一直都没有结果,电话也不接怎么办?

·租房不给钱怎么办,你好,你好,建议报警处理,把他赶出去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把他赶出去

·借钱,有一朋友08年借了我七千块钱
  有一朋友08年借了我七千块钱,写了一借条说是09年底还的,可到现在也没还,我们老家也不在一起,现在工作也不在一起,如果起诉的话是不是必须到当代起诉?应该到哪个部门起诉、?谢谢

·借钱不还怎么办?,我妈借给他的钱办厂亏了
  我妈借给他的钱办厂亏了,他跑出去一段时间,后来又回来了,现在他叫我妈去起诉,可有的人说,他欠的这么多,肯定先还银行,能还你几块。问一下,起诉好,还是跑他家要好?

·分手了还过他钱了他还准备闹事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关于欠货款的纠纷,我有一批货物
  我有一批货物(5件,当时价格2000元/件)给朋友卖,在他处积压了半年时间,后来他没有给我货款(后来打听到当时他是当废品处理了,一共卖了2000元左右),在年初他给了我一张收货收据(也写明货值10000元),请问我现在该如何收款?

·商丘二级残疾有什么补贴,二级残疾每月有多少钱的补贴
  二级残疾每月有多少钱的补贴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民间借贷法律知识:
  • ·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欠下债务,不知情方需要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吗?
      夫妻之间有日常家事代理权。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债务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所负债务在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围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知情方不需要承担共同


  • ·最高法院出台意见明确赔钱减刑的适用范围
          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不被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如果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法院在判决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理。这一做法被通俗地理解是“赔钱减刑”,曾一再引发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工程欠款的结算
      工程担保,是指为了保障工程的顺利施工,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以及承担担保的第三方签订合同,以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的方式。工程担保主要有投标担保、改造担保、付款担保及分包担保。 付款担保是指建设单位和承担担保的第三方与承包单位签订担保合同,保证建设单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一种担保方式。承包单位有权要求住所合同向第三方提供承保建设


  • ·工程欠款纠纷应对策略
      《合同法》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表明承包商缔结建设工程合同旨在获取工程款,实现营利目的,故承包商应该牢记营利之目的,改变昔日以工期和质量为管理中心的经营理念。当然,完成并交付合格工程是实现营利之前提。工程招投标普遍实现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合理低价中标的策略,故承包商


  •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拖欠工资其全称应该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一、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


  • ·工程欠款的风险防范
      1、文件以传真方式传达的风险。   风险:传真以其方便、迅捷的特点,在企业经济交往中得到广泛应用,但也存在很大风险。法律上,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极低,与复印件相同,万一起纠纷,很容易被对方否认。   防范方法:   (1)在订立合同时注明双方传真号码,并约定通过其他号码发送的传真收


  • ·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利息
      个人帐户补记入部分金额的补缴利息(设为C),分为跨年度补缴利息(设为C1)和非跨年度补缴利息(设为C2)两种情况。1.跨年度补缴利息由三部分利息组成。第一部分:补缴欠缴年度当年的利息(设为C11)C11=欠缴年度当年欠缴额月积数×欠缴年度当年记帐月利率其中:欠缴年度当年欠缴额月积数=∑[n月欠缴额×(12-n+l)]欠缴年度当年


  • ·欠款纠纷起诉状
          起诉状        原告:***,男,汉族,1977年7月26日出生    身份证号:320****************    住址:浙江省******************    电话:18625188976(律师)    被告:&am


  • ·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
      12.男方负责打工挣钱,女方负责在家带娃,对于男方的工资,女方有份吗?无论打工挣钱,还是在家带娃,都是为家庭共同生活贡献力量,只是家庭角色和分工不同而已。不能以一方不工作,负责居家操持家务、照顾小孩和老人等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入,就否认家务劳动的价值。在没有夫妻财产约定排除适用夫妻婚后财产法定共有制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


  • ·债权未到期,是否可以主张对方归还全部欠款?
      在履行了1个月的还款义务后便不再履行该还款协议,虽经多次催告,亦拒绝履行约定的义务,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双方的还款约定。可以依法可以要求刘X喜立即返还全部欠款。1、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刘X喜对


  • ·欠条、借条和收条的法律关系
      “借条”、“欠条”和“收条”是三种最基本的字据凭证,作为日后主张债务权利的凭证,实现债权、债务清偿的主要证据,在法律上,它们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含义,也具有不同的证明对象。它们的区别非常明显。    一、“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又称为“借据”,“


  • ·追收钱款的三个要素
          1、未过诉讼时效    欠款起诉的时效是欠款期限届满后的2年,超过2年起诉法院会判决原告败诉。    如果过了时效,应首先与对方协商并进行录音,促成其重新确认欠款的事实,以达到补救的目的。        2、有欠款证据 &n


  •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的行为。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传授犯罪方法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解答借贷,借款,欠条,借条法律咨询,代理民间借贷案件,为您解决民间借贷法律纠纷。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
    18667830319
    点击这里给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间借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