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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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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爸在广州前一月买了一台二手私家车,在昨晚拉客时被扣了,那些扣车的不能拿出来了。我想问一下有没办法可以守回那车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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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友婚前买房付了首付,申请了贷款,但是还未批下来,我们现在想领取结婚证,房子是否算共同财产?债务是否算共同债务?

·我想问父母璃婚孩子超过十八岁。在上大学换要交扶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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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不干了老板也答应了可是工资他说要到月底给我我现在要会老家我该怎么?还有就是我们工资4000底薪加提?6000保底这个月我做了24?他应该怎么给我算工资?

·医药费责任纠纷,农村家庭互相帮忙干活
  农村家庭互相帮忙干活,干活过程发生意外摔伤,造成骨折,请问医药费应该怎样分担?

·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
  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想要对方赔一笔钱对方得所要合法吗?

·生了两个小孩没结婚证现在要分开要怎么办
  结婚了生了两个小孩没办结婚证,现在要分开了要怎么办受不了他的家庭暴力

·宝宝一岁,现在要离婚,女方想要抚养权,可以吗?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抚养,所以你争取的几率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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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遇到家庭暴力你该如何保护自己
          1、你可以找社区的妇女组织对你的丈夫进行教育和劝戒;        2、你可以到本地派出所报案,请他们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你的丈夫进行处理,并要求留下笔录;        3、你可以到街道和区市妇女组织反映情况,寻


  • ·什么是离婚时的经济帮助、适用条件和方法?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它与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尽义务较多一方的请求补偿是不相同的,在离婚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的经济帮助是另一方对于该方的有条件的帮助。经济帮助的适用条件  


  •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起诉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虽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


  • ·怎样应对家庭暴力
      1.起诉离婚:如果你发现对方存在着暴力倾向,并且已经不止一次向你施暴的话,那你必须尽早决定解除婚姻关系,远离伤害。对于存在长期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来说,不要期望他能够忏悔并痛改前非,即使他向你承认错误也不能心软。2.尽快报警:如果不幸的你遭受了家庭暴力,建议你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到医院就诊作记录,伤势较重的进行法医鉴定,


  •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nb


  • ·婚姻无效的申请主体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


  • ·婚育假期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关于结婚的假期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二


  • ·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计算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重婚”与“非法同居”之间的区别
          导读:“重婚”与“非法同居”之间的区别。本文根据婚姻法相关知识,为你讲述了“重婚”与“非法同居”之间的区别。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违反《婚姻法》的两种不同的行为,二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        重婚,是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


  • ·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离


  • ·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
          1、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          确定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主要应审查受理的案件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案件管辖的规定。          当事人存在离开住所地情况的,需注意以下情况: 


  •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离婚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下落不明满二年,其配偶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待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造成淫秽书刊出版的行为。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法第363条第1款),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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