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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债务,有人欠我钱,有人欠我钱,我想起诉他是在他的户口所在地
  有人欠我钱,我想起诉他是在他的户口所在地吗、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已经分居
  夫妻双方已经分居,丈夫不想离婚,而且在外面跟别人借钱,夫妻共同债务共同财产偿还,婚前财产是否也要拿来还债呢?要是这样女方该怎么办呢?

·债务纠纷,我一个朋友问我借了10万块
  我一个朋友问我借了10万块,到期了没钱还,房子是租的他家马上要分房子了,他妈也不管这事,他20岁,没能力还这个钱。他家父母离婚的,他妈有义务帮他还吗?没义务还的话,他也没钱还,怎么办?

·合同债务,08年签的合同(朋友代签)
  08年签的合同(朋友代签),10年施工并完成,工程款只收到15%,对方一直推说没钱,有录音,最近不接电话了,我可以起诉他吗?能胜诉吗?

·离婚,债务处理,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有共同债务,我们欠别人的,别人欠我们的,但是协商后,决定都归男方所有,那么离婚协议书上,我该怎么写债务问题?

·关于债务纠纷问题,你好:我想咨询你一下
  你好:我想咨询你一下,在今年2月11日,我一亲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7岁小男孩颅脑外伤,于8月24日小孩康复出院,经调解,达成赔偿协议,我亲戚方车主共需支付赔偿400633元,目前已支付38万元,还有未支付尾款2万元已到期,目前已没有一次性支付清的能力,答应伤者方要分期分批支付,对方不同意,伤者监护人就在我亲戚家的小饭店住了下来,大便、小便在店里乱排,影

·债权债务,你好!我是07年有一份合同纠纷在法院的判决我输了
  你好!我是07年有一份合同纠纷在法院的判决我输了,现在法院要查封我住的房子,我只有现在这处房产,而且我现在收入比较低,家中还有三个老人和一个小孩要照顾。请问我现在应当怎样处理。

·债务拖欠,你好.因车祸法院判给我甲方医疗费数元
  你好.因车祸法院判给我甲方医疗费数元,现乙方拖欠不给怎么办

·房屋租赁转让合同,你好,你好,谢谢您的答复,我是担心合同到期后,
  你好,谢谢您的答复,我是担心合同到期后,房主收回房子。到时候转让费该怎么办?

·个人三角债咋办,我从07年起陆续借给朋友钱100多万(本金)
  我从07年起陆续借给朋友钱100多万(本金),也是以我的名义四处为他借的。年利息约定2分5,现在连本带利已达300万元左右,到现在他也没还过本息,都是我在付别人的利息。当时也担心他的还款能力,就通过律师把他在另一单位他的债权转让给我(但是他在那个单位的债权还有两个合伙人,当然后经单位同意他们于07年底三人把债权分割了,但也说明了以后有债务三人要共同负担),现

·私人债务 ,我借给朋友7万
  我借给朋友7万,他说过段时间归还,可是现在找不到人,请问能告他嚒?需要些哪些程序?大概要多少诉讼费呢

·订金纠纷,在石岐有一家餐厅转让的
  在石岐有一家餐厅转让的,我就想接过来做。谈了一定的时候,我就交了2万元的压金,压金条上对方写了“概不退还”,但并没有签定订金协义和合同。但后来再谈细节的时候,对方就说房东要涨50%的租金,我们就不想做了,也觉得对方存在欺骗隐递增的租金不告诉我们,我们就要求对方退还压金。但对方不愿意退,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拿回压金的机率有多高,该怎么做,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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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知识:
  • ·借款通过配偶的账户转账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是以其个人名义向债权人借款,但该笔借款经由夫妻另一方银行账户的,可认定该夫妻另一方对借款为明知并实际参与,依据“债务人就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的规定,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 ·债的履行的概念
         债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全面地适当地完成自己所负义务的行为。    行与给付、清偿这三个概念互相联系而又具有差别。给付指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它作为债的标的,具有抽象的、静态的意义;履行指债务人为给付的行为,是债的效力表现,具有具体的、动态的意义;清偿


  •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定义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事实。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狭义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通常所说的混同仅指狭义的混同而言。    债权债务的混同,由债权或债务的承受而


  • ·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区分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的意义在于: 其一,前者贯彻意思自治原则,而在后者场合,债的发生及效力均由法定。  其二,上述各种债的法律特征不同,法律调整也各不相同。


  •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配偶有数次还款行为,能否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作为借款人以其个人名义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债权人)仅以借款人配偶的数次还款行为认为该借款系用于其夫妻共同经营,因还款行为与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无必然联系,在出借人(债权人)尚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其关于案涉借款债务系借款人的夫妻共同债务,从而要求其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主张。


  • ·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是单一的,还是多数的,债可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债的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因单一之债的主体双方都只有一人,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比较简单明了,不发生一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多数人之债,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不仅有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


  • ·债权人撤销权案件的举证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找全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是债权人享有撤销权的法律根据。 &nb


  • ·如何快速有效追讨债务
      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申请先予执行,申办强制执行公证,还有提起代位追偿诉讼。    支付令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一种督促程序,目的是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迅速实现。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等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


  • ·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简单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从该种标的履行并没有选择余地的债,所以又称不可选择之债。选择之债是相对于不可选择之债而言的,是指债的标的为两项以上,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其一来履行的债。


  • ·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根据责任人的义务是提供财物还是提供劳务,债可分为财物债务和劳务债务。    区分财物债务和劳务债务的意义在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财物债务可适用强制履行方式,劳务债务则不宜适用强制履行方式。


  • ·债的概念
           债,作为民法上的概念,重要的有合同关系、因无因管理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不当得利返还产生的关系和因侵权行为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系因当事人各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旨在实践意思自治的理念,它所保护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和期待。    因管理制度


  • ·债的要素
      债的要素,是指构成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包括债的主体,债的内容和债的标的。    (一)债的主体 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其中,享有债权的主体叫作债权人,负有债务的主体称为债务人。在某些债中,债权人仅享有债权而不负有债务,债务人仅负担债务而不享有债权。而在多数情况下,债权人既享有债权又


  •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是指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伪证罪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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