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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房产 ,结婚十多了,结婚十多了,共同有财产,双方都有房产名下
  结婚十多了,共同有财产,双方都有房产名下,如果离婚时。造假债务,女方很被动

·财产分割,我老公之前是士兵我们于2009年买了一套房子
  我老公之前是士兵我们于2009年买了一套房子。2010年他转业了。现在我们要离婚请问这房子是共同财产不。

·离婚中的房产分配,我和父亲在同一单位工作
  我和父亲在同一单位工作,现住父亲分的福利房,单位给我分了一套过渡房,一直是父亲居住过渡房的户主是我,由于地震拆迁,现在盖起了新楼,新房的购房款是我父亲出资的,在出资前父亲和我立个协议,由于我工作年限少收入少,交不起购房款。父亲将房子赠送给我个人所有,这个协议有效没合法不,是否婚内财产。妻子也没交任何购房款,这个房子如何分配

·关于购房定金问题,上个月通过中介在南京认购一套38平单室户
  上个月通过中介在南京认购一套38平单室户,本人为外地户口,没有一年保险和一年的税单,因为我是一次性付款,中介和售楼处说没有什么问题,等我2万定金交了,签订了认购合同,剩余钱款要年前付清。可刚签好售楼处说我是限购,要再花8500办手续,而且我认购的那个房子是开发商抵押给银行的,要我再交钱才能解押。中介更是一问三不知,好郁闷,有种被骗的感觉。说必须再花8500才

·房屋遗产问题,某老太,某老太,育有1子4女,无职业。丧偶后,其
  某老太,育有1子4女,无职业。丧偶后,其生活费用有子女共同出资。1991年,老太以本人户口动迁后分得一套34.12平米的使用权房。老人本人意愿由3女儿照料其生活起居,并且生后事也由3女儿负责(包括丧葬费,坟墓购买费用),在老太死后把房产交给3女儿继承,但并未留下书面遗嘱。1995年,3女婿以自己的名义买下该房屋的产权,并迁入户口成为户主。老太于1999年逝世

·房子挡光赔偿多少,去年买的期房
  去年买的期房,今年接收发现挡光,开发同意给以补偿。

·婚前房产婚变时的归属问题
  婚前房产婚变时的归属问题

·【二房东如此出租是否违法?】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在北京租了一间店面进行经营。我的房东张万民确切地说是“二房东”,房子不是张万民本人的,而是由张万民从一国营单位手中租来的,租期为20年。张万民承租后将房子中间砌了一堵墙、一分为二、分割成为两个独立的空间对外出租。此店面位于楼层的东单元一层102(楼全高6层,属商住两用性质)。我所承租的是102的西半间,并且已经取得了合法的营业执照。后来张万

·因个人原因拖欠建行三个月房贷,银行会怎么处理?
  银行会收房子吗?

·买房子,我老公是蓝田人,我老公是蓝田人,我是西安人,他还没工作,
  我老公是蓝田人,我是西安人,他还没工作,我一个月就1500元,还要给他看病,请问这个条件可以申请不

·搬迁协议,厂房已经多次搬迁
  厂房已经多次搬迁,担心再次搬迁,想要拟份相关的协议书

·劳动纠纷,我今年五月份去**出租公司开出租车
  我今年五月份去**出租公司开出租车,交了五千元押金,因为是单班一个人开的,觉得很累,所以在十一月的十九号叫了一个不是出租车驾驶员帮我运营,中午被**督导抓到,车队以此为由辞退了我的工作并扣押了我所有押金,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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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一房二卖——房产转以后再卖
          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合同法》第132条第1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不属于出卖人所有且出卖人无处


  • ·房屋拆迁中,承租人享有哪些权利?
      (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3)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4)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5)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


  • ·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合同
      目录    (1)总则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


  •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赠与。
      根据部分法院的判决,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在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负有偿还义务。主要理由包括:1、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没有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2、认定赠与事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3、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


  • ·《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购房人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


  • ·经营性用房拆迁补偿估价
      1、合法原则    ⑴产权的合法性。无法确认合法产权的经营性用房,必须在估价报告中说明估价及估价结论是以估价对象具有合法产权为假设前提。我们在拆迁中发现由于历史原因,很多被拆迁房屋根本就没有进行过权属登记,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估价机构必须注意合理回避潜在的风险,对于没有或者无法核实合法产权的房屋,必须


  • ·小产权房可以诉讼保全吗?
      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在购买的是在建乡产权房,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就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


  • ·赠予房产如何过户?
          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房产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但房产赠与同其他形式的房地产交易有所区别,在房产赠与行为发生时,当事人只有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


  • ·定期租船合同(二)
      (波尔太摩格式)  (1974年7月1日最新修订)    此格式由英国航运总会文件委员会和东京航运交易所文件委员会采纳。  经1909年2月6日、1911年3月13日、1912年3月6日、1920年6月10日、  1939年3月1日、1950年1月1日和1974年7月1日修订。    第一部分    ┌────────


  • ·离婚中房屋的分割问题
      (1)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借名买房”的物权归属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借名买房具有以下几屋含义:    (一)事实购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    (二)事实购房人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 


  • ·二手房交易省个税的法律风险
         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房产调控国办发(2013)17号“新国五条”,其中一记重拳是做实二手房交易按售房差价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此前的政策大都是按房价总额的1%计征。3月底,北京等地的新国五条细则集中出台,“20%个税”成为刚性原则。逃税生意满街兜售,成为某些房产中介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增值服务”。


  •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行为。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危险物品肇事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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