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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民间借贷律师解答借贷,借款,欠条,借条法律咨询,代理民间借贷案件,为您解决民间借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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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法律咨询:
·朋友欠了我六万块钱怎么起诉他
  朋友2010年时借了我六万块钱!我有他写的借条,上面有手印,有身份证号码,但是没有写还款日期!我现在急用钱,又找不到他,他自己没有房子,没有车子。就他爸妈有房,但是在农村,我该如何让他还钱!

·买了病狗谁负责,一周前花了600元钱买了一只金毛幼犬两个月大
  一周前花了600元钱买了一只金毛幼犬两个月大,最近发现狗狗肚子上起个包,检查结果肺部有毛病,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如果是这种情况是否应该像出售放提出索赔呢?当时没给开发票,有QQ的聊天记录很多都能证明在他那买的狗,他也承认在那买的,但是说不负责,有病自己治疗,狗是自己选的,其它都没事。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按照相关的法律我该如何?我是不是可以举报他无证经营和出

·未婚生育一胎的罚多少钱
  我有一个女?岁了,生完孩子结的婚,户口按到外地了,我去计生办要一胎准生证那他不给办,孩子的户口不在我们身上,

·在饭店吃饭,钱放在上衣口袋,上衣挂在椅子上用衣服套子套住,被小偷偷了,监控录像拍
  在饭店吃饭,钱放在上衣口袋,上衣挂在椅子上用衣服套子套住,被小偷偷了,监控录像拍下了全过程,请问饭店有没有责任?需不需要赔偿?

·房产,我舅七八年前去世当时没钱出理后事
  我舅七八年前去世当时没钱出理后事,村大队出钱,出理后事,我舅的房子归村大队,我妈都签字了,请问现在能要回来吗?

·领取房产证委托公证需要多少钱?
  我现在在广州,老家有房子要领取房产证,需要本人签名,委托他人办理公证要多少钱呢,广州的公证四川可以用吗?

·工资,我在砖厂干活,我在砖厂干活。我大哥承包,他欠厂子钱,是
  我在砖厂干活。我大哥承包,他欠厂子钱,是不是能用我的工资抵账,我是不是可以不同意抵,我可不可以要回工资

·欠款还有效吗?,我和前夫在2000年离婚时
  我和前夫在2000年离婚时,我们的房产归他。但是他要偿还为了买房而借了我母亲3万元。这是在离婚协议上写明白了的。前几年前夫一直在躲我,所以钱我一直没有要回来。但是现在他又结婚了,还有一套房产。时间已经过了11年了,我还能要回他欠我母亲的3万元吗?我该怎么办?

·二手房过户,户主索要门封,电话开户钱。苦恼!
  二手房过户,户主索要门封,电话开户钱。苦恼!

·常州提档到盐城需要多少钱
  常州提档到盐城需要多少钱

·离婚问题,如果我提离婚要给他钱吗小孩给谁的但是他是到我家住的啊我老公说离婚可以小
  如果我提离婚要给他钱吗小孩给谁的但是他是到我家住的啊我老公说离婚可以小孩他要、但是他要我在离婚书上写我提出离婚的是不是我要给钱啊

·我借了一笔钱,我借了一笔钱
  我借了一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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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法律知识:
  • ·最高法院出台意见明确赔钱减刑的适用范围
          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不被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如果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法院在判决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理。这一做法被通俗地理解是“赔钱减刑”,曾一再引发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抵押性钱款是否有效?
      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之后,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这使得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等财物的行为被当然判断为无效。但如果是劳动关系建立之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的抵押性钱款是否


  • ·工程欠款的结算
      工程担保,是指为了保障工程的顺利施工,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以及承担担保的第三方签订合同,以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的方式。工程担保主要有投标担保、改造担保、付款担保及分包担保。 付款担保是指建设单位和承担担保的第三方与承包单位签订担保合同,保证建设单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一种担保方式。承包单位有权要求住所合同向第三方提供承保建设


  • ·婚内欠条离婚时是否有效?
      欠条的效力应为有效,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主要有三个理由:    第一,本案涉及的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对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也有规定:(1)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特有财产;


  •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拖欠工资其全称应该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一、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抵押性钱款的行为是否有效?
      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这使得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等财物的行为被当然判断为无效。但如果是劳动关系建立之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的抵押性钱款是否也无效呢?从实践中看很多观点是持


  • ·借钱不还可能构成诈骗罪的情形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借款型”诈骗较难认定,如果行为人本人没有偿还能力,实际上也没有承担还款责任,在借钱时就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以推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如果行为人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故意是靠推定的,行为人后续的突然还款行为可能会对抗推


  • ·工程欠款的风险防范
      1、文件以传真方式传达的风险。   风险:传真以其方便、迅捷的特点,在企业经济交往中得到广泛应用,但也存在很大风险。法律上,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极低,与复印件相同,万一起纠纷,很容易被对方否认。   防范方法:   (1)在订立合同时注明双方传真号码,并约定通过其他号码发送的传真收


  • ·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利息
      个人帐户补记入部分金额的补缴利息(设为C),分为跨年度补缴利息(设为C1)和非跨年度补缴利息(设为C2)两种情况。1.跨年度补缴利息由三部分利息组成。第一部分:补缴欠缴年度当年的利息(设为C11)C11=欠缴年度当年欠缴额月积数×欠缴年度当年记帐月利率其中:欠缴年度当年欠缴额月积数=∑[n月欠缴额×(12-n+l)]欠缴年度当年


  • ·欠款纠纷起诉状
          起诉状        原告:***,男,汉族,1977年7月26日出生    身份证号:320****************    住址:浙江省******************    电话:18625188976(律师)    被告:&am


  • ·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写欠条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原告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


  • ·债权未到期,是否可以主张对方归还全部欠款?
      在履行了1个月的还款义务后便不再履行该还款协议,虽经多次催告,亦拒绝履行约定的义务,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双方的还款约定。可以依法可以要求刘X喜立即返还全部欠款。1、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刘X喜对


  •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确立的一项涉及为制、贩毒品犯罪提供帮助,以便犯罪行为人逃避法律制裁的罪名。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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