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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关于房贷,全商业房贷批下来后一般多少时间能放款
  全商业房贷批下来后一般多少时间能放款

·二手房交易,你好,你好,我想咨询的是:我是2010-4-1
  你好,我想咨询的是:我是2010-4-15号签的房屋转让协万议,我交了4万定金,合同上只写了了使用权转好后10天我去交首付款,签买卖合同,但是我不知道中介公司什么时候可以转下来,上面写了一条如果国家调控,税收增加,要么由乙方付,要么合同终止。我现在不想买这个房子了,请问我可以拿回我的定金吗

·二手房交易纠纷,买一二手房
  买一二手房,因房价上涨,卖方有悔约的意思,经书面催办、限期履行合同,卖方逾期。问:若起诉,诉讼请求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是否可以主张卖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急!哪位律师给解答下,谢谢!

·婚前男方按揭购房,婚前男方按揭购房
  婚前男方按揭购房

·房产,A的房子已经买给B多年
  A的房子已经买给B多年,但是房产证还是A,现在A的这套房子在法律上A还有没有什么法律效力

·怀?个月公司要解雇我,事件概括:我?7?月与天津某港资房地产企业签订一期劳动合同
  事件概括:我?7?月与天津某港资房地产企业签订一期劳动合同。当时天津公司代行大陆地产总部的职责?7?2月,我被派往沈阳项目公司,根据公司制度算外派,外派时间没有约定。目前我已怀?个多月,天津不再代行地产总部职责。集团总部定在浙江,并开始裁人,沈阳公司想让我回天津,天津又以人多为借口推脱。我不想呆在沈阳公司,因为沈阳公司刚刚搬进才装修好还没有晾一天的办公楼,装

·父母为我(已婚)买的房产,只写我的房产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我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想要卖该房产(门市楼),还需要丈夫同意并签字吗

·廉租房可终身享受吗?,廉租房要审吗?我是离异
  廉租房要审吗?我是离异,已申请到廉租房,但现在准备结婚,男方有房,此廉租房会收回吗?

·吉林市新房未办入户手续是否应缴取暖费,谁来通知供暖公司停气
  吉林市新房未办入户手续是否应缴取暖费,谁来通知供暖公司停气

·拆迁房之前是老公父亲的老公一套我可以怎么分
  结婚一直是老公父亲的房子现在拆迁房怎样分割

·我是外地农村人,可以在其他县市买经济适用房吗
  我托熟人给我买一套经济适用房,不是熟人本县的,可以吗

·伪章抢建,有人在我房屋附近枪建
  有人在我房屋附近枪建,并将墙基砌在本房走廊?我多次向土地局.建设局.信访局投诉,但都没得到有关部门的答复,两个月已经过去了,他的房子已建了一?而且未经任何部门审批,镇政府还是视而不?我该怎么办问题补充:我该向哪个部门提起民事诉?行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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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计算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 ·融资租赁合同争议的解决
      融资租赁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法规定有以下四种解决方式:    一、协商解决。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分歧采取平等主体之间,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客观事实的具体情况产生的处理结果。这种方式,双方应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辩明是非、分清责任、实事求是的承担各自的责任。这种方法简单


  • ·离婚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处理
      房子是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特别最近几年房价疯长,房屋尤显重要。如果双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判决:(一)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二)照顾无过错一方。如另一方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


  • ·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如何维权?
      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一般因房屋租赁合同,存在房屋共有人等情形而存在,若出租人转让房屋给第三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请求判决其与出租人在与第三人同等条件下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出租人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审查承租人购买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具备合同履行能力的,法院可以支持其诉讼请求,并判决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


  • ·租赁合同的法律定义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取承租人支付费用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应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的期限、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当事人约定租赁,租赁期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在合同中租赁双方没有约定租赁期的,应视


  • ·房屋买卖中阴阳合同的法律处理
      法院对阴阳合同效力的认定都是结合案情从这两条中拷量,最终确定一条,要么认定合同全部无效,要么仅避税价格条款无效其他条款仍有效。下面将结合法院的审判实践分析一些具体情形。1.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即全部无效。2.为促成交易,即使现售合同上的价格条款无效,但其他条款与真实合同不抵


  • ·拆迁房屋承租人如何维权?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拆迁房屋承租人的补偿方案有:1、作为承租人,既可以和房主解除租赁关


  • ·商品房的一房二卖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基于对开发商缺乏诚信行为的规制角度,创制了新的物权变动规则。因此,关于商品房买卖中的一房二卖纠纷的处理,在法律适用上,应首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该解释未尽之处,方可依一般原则进行处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 ·出租屋转租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出租人依法终止合同,被转租人应当怎么办?转租期限可以比原租期长吗?承租人能提前退租吗?如果提前退租,应当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出租人?租房期满未签订新的租房合同会导致什么结果等?出租屋转租应当注意这些法律问题。    1、出租人依法终止合同,被转租人应当怎么办?    如果出


  • ·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签订租赁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    一、符合租赁主体资格的双方当事人,指提供租赁物和承租租赁物的双方当事人都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也只有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才能履行租赁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合同才能依法成立。    二、租赁物的名称。即租赁合同中确定的标的物,该标


  • ·中介买卖房屋的注意事项
      二手房买卖双方一般并不相识,所以面对可能的诈骗,就要查明对方的身份及房产的真实信息。最可靠的办法是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查看中介门店的营业执照,从而了解中介公司的资质。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时,要付30元的费用,除了查看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同时别忽略了土地状况、房地产他项状况、房地产权利限制状况等信息,


  • ·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合同
      目录    (1)总则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


  •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国家税款的非专用发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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