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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咨询:
·车伤事故协议书,面包车和电动车相撞
  面包车和电动车相撞。电动车有4成新人无大碍

·离婚协议,离婚要单位或居委会介绍信吗
  离婚要单位或居委会介绍信吗

·工资扣了口头协议也不承认了
  说的年薪工作十个月为年薪35000管吃住。到现在结工资有说年工资是代表12个月35000除12月我该怎么办

·夫妻之间签了分居补偿协议,但没有公证,受不受法律保护
  老公与我经常分居,为了让我心里有保障,签订了一份补偿协议,但没有公证。只是双方签了字。有效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一份财产约定,将夫妻双方经营的公司债权300万元,分给每个子女100万,夫妻双方100万元。家用电器等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现在丈夫将公司回收的债权所得,全部偿还公司债务。夫妻发生争议。问题:要主张该协议无效的法律依据

·这样的补充协议可以申请解除吗
  我与发包方签订了施工合同,按正常的付款方式,接着发包方又要求跟我另外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把付款方式和工程承包内容改了,对我非常不利,当时为了承揽下工程就签了,后来发包方一真要根据补充协议的付款方式支付,不肯让步,我觉得他们把主合同的实质性内容都改了,按道理应该做成合同变更而不是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应该可以申请无效,请问是否合理?

·房产继承协议子女都签字没有公证有效吗
  温馨提示:我父母有一套住房,房主是父亲已去世,现在家中有老母亲和3个子女,通过协商,在适当时期将此房出售给我,(60万元)并拟了一份协议,3个子女都分别在协议上签了字,老母亲没有签字,只是在协议上标明此协议经过母亲及个子女同意,没有公证,此协议有效吗?谢谢您的回答

·离婚,债务处理,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有共同债务,我们欠别人的,别人欠我们的,但是协商后,决定都归男方所有,那么离婚协议书上,我该怎么写债务问题?

·提前终止劳动协议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公司拿份合同和我签,一年的,合同上有一条,如果有一方违约,要向对方支付10000元.现在我想提前终止劳动协议,可以吗?需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谢谢

·离婚财产分割,你好!少分不知道少到那个程度?现在男方想协议离婚
  你好!少分不知道少到那个程度?现在男方想协议离婚,要求拿财产的30%,按你们实际的案例能达到吗?

·车辆免责协议书,朋友向我借身份证上外地车牌
  朋友向我借身份证上外地车牌,车子在我的名下,我怕有后遗症,想和他签一份协议,以后车子发生任何事情同我无关,请问这种协议有效吗,需要去公证吗

·夫妻婚姻财产的分配,关于财产和儿子的抚养权做一个婚姻存续期间的协议
  关于财产和儿子的抚养权做一个婚姻存续期间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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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知识: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11年版本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范本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范本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职务:邮编:电话: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职务:邮编:电话: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职务:邮编:电话:  委托代理人:


  • ·如何与职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所谓竞业禁止,是指员工在离开本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的其它公司任职,或由该员工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为了避免劳动者侵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条款是可以的,我国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


  • ·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
      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合理,主要是看竞业禁止是否超出了保护雇主合法利益的范围或者使雇员遭受的不利超过了保护雇主的需要而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竟业禁止协议只有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才能被赋予法律效力。具体体现为限制的行业范围、对象、限制的区域、期限是否合理,以及雇员是否合理的得到了补偿。1.限制的行业范围。竟业禁止的范围应与雇


  •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满足某种条件时合同自动解除,当该条件成就时,能否认定此合同不经通知对方即已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其意在强


  • ·夫妻为逃债约定由个人担债有效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同样,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


  • ·夫妻之间签署借款协议,借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向另一方借取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存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前提下才有可能发生。否则,无论是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还是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借取的是其个人财产,只要适用一般的借贷法律规范,即足够解决双方形成的借贷关系,该关系也不因双方之间存在的夫妻关系而受到任何影响。故此,本条将借出财产限定在“夫妻共同财产


  • ·婚内财产协议能否撤销
      夫妻之间达成的婚内财产约定协议是双方通过订立契约,系双方协商一致对家庭财产进行内部分配的结果。在不涉及婚姻家庭以外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夫妻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按照双方达成的婚内财产约定协议履行,不能任意撤销。


  • ·如何保障离婚协议的顺利进行
          1、相关权证先交付,在离婚的商谈过程中,涉及不动产由一方名下转移到另一方名下的,由于当事人常会要求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办理,为防止其他变故,最好要求对方先将相关权利证书交给自己保管。此有利于防止权利人又将房屋转让给他人,而使自己处于极大的不利地位。    2、钱款问


  • ·双方约定在起诉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的是否有效?
      在合同法律实践中,有时候双方约定:“如有争议,在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或“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这样的管辖约定吗法律实践中颇有争议。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选择与合同关系密切的五个联系地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


  • ·成立维修服务中心协议书
         甲方:某某工业进出口公司  乙方:某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为有利双方业务的发展,扩大乙方电罗经产品在_____________的销售,乙方委托甲方筹建某某电罗经产品_________________维修服务中心


  • ·协议离婚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


  • ·妻子当全职主妇,约定丈夫给“月薪”有效吗?
      所谓劳动报酬,是指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而获得的各种收入,它是基于劳资关系而产生的。而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负有共同从事家务劳动的义务,因此,不存在谁给谁支付劳动报酬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欣怡和李刚的这种薪酬约定就是无效的。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 ·走私文物罪
      走私文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逃避海关的监管,非法将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运输、携带、邮寄出境的行为。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人员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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