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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致两人终身残疾,我朋友家的父亲因村长处处刁难后自杀在村长家后来村长不好好处理事情
  我朋友家的父亲因村长处处刁难后自杀在村长家后来村长不好好处理事情态度嚣张我朋友已经成了孤儿在气愤的情况下把村长和他儿子用刀砍了对方两个人的手和生殖器这样的情况下我朋友要判多少年要判死刑吗?

·劳动工伤,我在工厂上班左手无名指被机器打断了请问算几级残废.厂方要陪多少钱
  我在工厂上班左手无名指被机器打断了请问算几级残废.厂方要陪多少钱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首次手术六个月后做鉴定,伤残十级,误工七个月,护理三个月为什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首次手术六个月后做鉴定,伤残十级,误工七个月,护理三个月,营养四个月。首次手术一后需进行二次手术。现在已经定过残,在XX司法鉴定所,但尚未二次手术。问?、伤残赔偿和二次手术是否只能取一项?是否有国家规定?2、误工、护理、营养定的时间是否可以不认可?(受伤者认为时间与实际休息时间不符?、精神损失费如何索赔,以上情况下可以赔偿到否?问题补充:

·现役军人家属有享受地方上的医疗待遇吗?
  母亲做手术花了25000该怎么样补贴?需要什么手续吗

·被外地人打的赔偿问题,我被人打了打我的人被拘留了10天现在我花了医药费4000元
  我被人打了打我的人被拘留了10天现在我花了医药费4000元我现在就是想找到对方和解此事可是打我的人不是本地人警察说联系不上对方家属还不能到拘留所看我怕对方释放后找不到对方了我该怎么办法院让我起诉时还得提供对方联系方式!我没有警察还不给!我该怎么办啊我不是想向对方要多少钱我就是想要医药费就行!地方

·交通事故,建议先做伤残鉴定
  建议先做伤残鉴定,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工伤等级认定,以认定的结果为准,只有认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日后恢复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伤残怎样界定,责任划?免费法律咨询
  

·医疗事故,在治疗过程中输血感染乙肝病毒怎么办?找医院能否取得赔偿
  在治疗过程中输血感染乙肝病毒怎么办?找医院能否取得赔偿,之前关于乙肝赔偿案例的数额是多少?

·9级残废赔偿金多少,断手指
  断手指

·3级残疾结婚后每年政府有补助吗?
  你好!我今年22岁,有3级残疾证!请问一下残疾人结婚后是否就没有政府的补助了呢?

·我哥是智力三级残疾,我哥可以享受国家什么补助吗
  我哥可以享受国家什么补助吗

·小孩在幼儿园意外受伤,到至左脚残疾,失去3个拇指,请问我该如何维复自己的权利
  我的女儿在幼儿园里被从外面失控的水泥罐车从外面把围墙撞倒而把我女儿的脚砸伤至残,请问我该怎样做,另外按照国家法律是怎么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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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知识:
  • ·医疗损害纠纷
          医疗损害纠纷主要指医疗故意行为、无明确人身损害后果的医疗侵害行为以及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确实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并且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依据民法通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医疗故意行为主要表现有:   &nb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1、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2、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3、鉴定应当在二十


  • ·医药类合资合同
      目   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  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5)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责任  7)技术合作  8)场地使用  9)产品销售  10)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11)原料药的供应  12)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13)董事会  14)管理机构 


  • ·医疗纠纷中原告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通常所谓的医患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有人籍此以为在因医疗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中原告就不需要提


  • ·医疗纠纷案件受害人病历的处理方法
      1、医师伪造篡改病历的可能性有多大?  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大多产生了病历真实性的争议。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实施以来,医院面对“举证责任倒置”带来的困难,以及此后赔偿数额提高相关司法解释带来的被动,广泛出现了在病历上作文章的现象。2、面对医院篡改伪造病历,患方应当如何应对?  及时复印和封存病历。必要


  •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常见问题
          1、什么时候可以伤残评定?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


  • ·医疗纠纷中如何封存病历?
      医患发生纠纷,患方首先要做的就是封存病历和领取客观病历复印件。这既是为今后正确处理医疗纠纷做证据准备,也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赋予患方的权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第十六条、第五十六条第㈡项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封存病历的步骤  一、提出封存要求:到医院医务处(科)提出封存病历的要求,如果遭拒


  • ·医疗诉讼策略
      在医疗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可以从三个层次设定防线进行抗辩。第一个层次,是否应承担责任,即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如果存在过失,是否与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这是抗辩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的防线,应当“严防死守”。如果经过鉴定等程序,该防线被攻破,医院则可以退守到第二道防线,从第二个层次进行抗辩,即责任程度。《医疗事故处理


  • ·医疗纠纷的诉前准备
      在医疗过程中,一旦出现未能预见的损害后果;或虽是已经有预见的后果而患者认为仍是不应出现的;或因医方误诊或“不作为”导致疾病延误加重损害的等上述情形,均会导致医患纠纷的产生,如损害后果足够严重,患者均可能走上维权之路。那么,患者应怎样才能最高效率地维权呢?首先,证据(主要指病历,其它还有相关物证,如药物,血液等)的固定


  • ·医疗纠纷中“诉讼时限”的确定
      诉讼时效期间是一种法定期间,当事人不得约定。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的确定,实际上与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有关。  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使法院正确处理纠纷,督促权利人及时地行使权利。诉讼时效虽有可能使义务人不负责任的现象发生,但其目的并不在于保护义务人不承担责任。  对于身体受到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人来说,能够行使请求权须具备两个


  • ·医疗纠纷达成协议已履行,能再起诉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案中,周某在做手术过程中死亡后,其家属不愿做医疗事故鉴定,而是选择和院方协商方式解决问题,并达成一致协议;第二天,周某子女即领走


  • ·医疗纠纷私了继续治疗费用的赔偿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该法的第一百三十七条又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上述案例尽管发生在9年前,但章某“知道”自身所受损害确切情况的“始点”,是看到有关部门对其所作的鉴定结论的日期。  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医疗损害赔偿纠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第5条将刑法第125条第2款修改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是指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一条新增加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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