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家庭律师电话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家庭律师诸暨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家庭律师诸暨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家庭律师诸暨婚姻家庭律师
  • 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家庭律师诸暨婚姻家庭律师
联系电话
>> 
 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18868876507(浙江律师)
 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18667830319(浙江律师)
 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17715404545(浙江律师)
 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18951945636(浙江律师)
律师在线
>> 
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家庭律师标签
>> 
  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家庭律师,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家庭律师,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律师,浙江诸暨浣东街道离婚律师网,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法咨询律师,浙江诸暨浣东街道财产分割律师,浙江诸暨浣东街道房产分割律师,浙江诸暨浣东街道离婚律师,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调查律师,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情感咨询,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浙江诸暨浣东街道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山下湖镇婚姻家庭律师 璜山镇婚姻家庭律师 枫桥镇婚姻家庭律师 暨阳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东白湖镇婚姻家庭律师 浬浦镇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诸暨> 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诸暨婚姻家庭律师


  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事发地*
<<手机号*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供暖问题,我家去年新房没交取暖费用
  我家去年新房没交取暖费用,因为供暖公司提供供暖时我们小区供暖管道还没有装好,因此延误了供暖时间,今年我也不想交,如果明年交取暖费,是否补齐前两年的供暖费,或是有其他规定?

·再婚财产,再婚财产,再婚财产
  再婚财产

·婚烟,我和我朋友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龄
  我和我朋友都已经达到法定结婚龄,但是我们要领结婚?需要准备些什?(需要女方的护口本吗)

·退休职工安家费 ,请问律师
  请问律师,我爸是95退休的**中铁二局第二代铁路建设者,九几国家对这类退休人员好像有退休后安家费补偿之说并出台了相关文件,是否属实!谢谢!

·我家很久不住人的老房必高速占用咋样补偿呢
  侓师你好,我家在农村,因修高速我家的老土窑,也就是窑洞要占用咋样补偿呢、

·婚姻咨询,打扰了,打扰了,我是渭南人!我和我老婆结婚没有多
  打扰了,我是渭南人!我和我老婆结婚没有多久,因感情不和,至少快一年多了没有同居,我想和她离婚,我也没有伤害她,我现在在外地工作,离婚要不要给她赔工资

·关于异地离婚,我有一朋友
  我有一朋友,她家是山西的,而她丈夫是集宁的,现都在呼和浩特,因为家庭暴力而不能再维持正常的婚姻关系,问能否在呼和浩特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咨询,我准备离婚,我准备离婚,孩子一岁过些,我应该支付孩子
  我准备离婚,孩子一岁过些,我应该支付孩子多少抚养费

·老人的赡养费,家中无意识行为能力的父亲由一人全职照料
  家中无意识行为能力的父亲由一人全职照料,父亲有四千多元的养老金和全额医保,问:其他子女是否还应该给予赡养费。

·外国人和中国女子结婚注册
  

·婚姻,请问军校毕业的大学生
  请问军校毕业的大学生,也是现役的军人,如果要结婚是否要向部队提交申请才能结婚办证。(男女双方都是未婚青年)

·我家2009年新分的地 有种子支补钱但是没有土地支补钱
  我家本来有土地,在1992年搬家了,地也没种也没租出去,在2009年的时候村里从心分了地,还给了种子支补钱,但是村里说没有支补钱对吗为什么没有。

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667830319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离婚诉讼案件及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


  • ·离婚诉讼要经过的三个程序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一、原告起诉(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法院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


  • ·离婚有价证劵的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购买的股票,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难以确定的话,在离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举证责任。如果举不出有力证据又无法查实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也可以以口头形式约定


  •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担心婚后协议履行的问题,你可以选择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  在法院还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两者的法律效力有本质区别。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会把夫妻财产明确到司法文书上,称为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例如,离婚文书上写到,男方在两年内,支付女方人民币10万,分两次还清。在男方拒绝


  • ·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 ·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


  •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应持那些证件或证明材料?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 ·关于婚约的几点说明
          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成立婚姻为目的而做出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或“定婚”,订立婚约的当事人双方称为“订婚人”或“未婚夫妻”。      我国婚姻法没有婚约的规定,司法解释对此也几乎是空白。根据婚姻自由原则和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对待婚约的法律原则可以解释为以下几点


  • ·一方出轨的离婚诉讼
      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出轨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屈指可数。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认定一方出轨的关键证据。    


  • ·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王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 ·怎样制作离婚协议书?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离婚协议书写得好,将为双方日后的平静生活创造良好基础。反


  • ·同居与婚姻的法律效率上的区别
          同居关系只是一种事实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婚姻关系则是法律关系,无疑是受法律调整和保护的。它们之间在法律上有着很大的差别:        (1)收入方面。婚姻关系除约定外,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的收入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同居期间,男女双方的收入归各自


  •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传授犯罪方法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

    ·分裂国家罪
      所谓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家庭律师解答结婚,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涉外婚姻,涉外结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离婚财产,房产赠与,涉外收养,涉外继承,子女抚养,抚养费,抚养权变更,隔代抚养,收养,婚姻犯罪,离婚案例,婚姻登记,婚姻调解法律咨询,代理婚姻家庭案件,为您解决婚姻家庭法律纠纷。
      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家庭律师热线:18667830319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浙江诸暨浣东街道婚姻家庭律师
    www.zj64.net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