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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辞退员工经济赔偿,我在公司做四年了和领导吵了几句我没有犯任何错误只是口头争吵他们
  我在公司做四年了和领导吵了几句我没有犯任何错误只是口头争吵他们要把握辞退他们也主动赔偿我四个月工资请问除了赔偿四个月工资外还有什么经济赔偿吗谢谢

·公司解除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应怎样赔偿员工
  公司解除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应怎样赔偿员工,劳动法怎样规定赔偿的?如果部门内有员工违反部门规定的相关证明但是没有员工签字这可以作为员工违反公司规定的依据吗?

·失业赔偿,企业在没有给员工交纳失业保险情况下辞退工人
  企业在没有给员工交纳失业保险情况下辞退工人,员工能得到失业赔偿金么?

·我们想起诉保险公司给予强险理赔
  现在已过了1年多了,还能起诉吗

·在工地受伤,甲方同意赔偿,但至今不付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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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把我旅游照片全删?我让他赔3000块钱,构成敲诈罪吗?
  一个人把我旅游照片全删?我让他赔3000块钱,构成敲诈罪吗?

·关于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问题
  我是农村户口。但是在城镇居住多年。今年14岁。在一次意外交通事故中,股骨骨折。已经有三个月咯。但至今任未与肇事方达成好的协议。且肇事方现在是不闻不问。试问现在起诉能给我一个怎样的结果。。

·手指七级工伤的具体赔偿标准
  律师您好!我爸爸在工地上工作,因为电路原因,机器把手指绞残,目前鉴定为七级伤残,老板只承认补三万,我想知道到底该怎么样补才合适,毕竟这对爸爸以后的生活和工作带来的很大的压力,麻烦各位律师帮帮忙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我爸因车祸造成颈椎损失
  我爸因车祸造成颈椎损失,但是肇事方拒绝赔偿怎么办?

·该不该赔偿补课费 ,我的亲戚是出租车司机
  我的亲戚是出租车司机,上几天将一小学生刮伤,经交警判定出租车百分之八十的责任,学生家长要求赔偿六个月的补课费16000元,请问是否合理?/p>

·法院拖延不执行造成的损害谁承担?
  案情:这是一宗甲、乙联营开发集资借款执行案,1996年申请执行至1998年末被执行人解体期间,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商品房正在出售,区法院一直拖延不执行,拖至2002年时变更执行主体,2004年区院冻结的执行款又被中院放逃,申请国家赔偿时,中、省两院不确认。1、区院在2006年赔偿答辩时否认拖延执行的理由:执行联营房产须等联营清算判决后才能执行(联营人之间的诉

·交通意外的赔偿,我骑电动车在十字路口处不小心碰到一辆轿车
  我骑电动车在十字路口处不小心碰到一辆轿车,造成车门处两道不长的刮痕,车主说他的车是新车,车价40多万,他要求我赔1万6千,请问赔偿金额应该怎么样确定?

浙江长兴洪桥镇侵权赔偿律师热线:18667830319
侵权赔偿法律知识:
  • ·当事人一方以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物品受损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应获支持?
      当事人可以以其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遭受损害为由要求侵害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至于能否成功获赔,当事人还须证明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并且当事人遭受了“严重精神损害”等要件。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损害后果承担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义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就车、物损失而言,这是指事故直接损失的全部内容,而不包括事故的间接损失。2、 对人身损害,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的原则。对于精神上的损害,视具体情况也应赔


  •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参照
          1.误工费、陪护费的计算,以“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参照系。即: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1995
      一、起诉与受理     1.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的,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要求赔偿有附带民事诉讼。 一审刑事判决后,受


  • ·消费者在营业场所受到伤害,该由谁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 ·损害赔偿一案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被告xxx开发总公司委托,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今天庭审。通过刚才法庭调查,我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之间互相矛盾不能采信。有些证据明显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我方进行敷设潜管施工地点与原告所称事故地不是同一地方。下面我谈谈几点意见:   &#


  • ·夫妻一方驾车撞伤他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肇事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是肇事车辆的家庭共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


  •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沪司鉴办[2008]1号      各有关司法鉴定机构:    


  • ·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情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和由来  1、职工死亡抚恤补助。  在《工伤保险条例》与《解释》之前,企业或事业单位大多执行的是因病死亡一次性抚恤(或工亡补助)10个月工资,因公(工)死亡20个月,烈士40个月,这是福利政策规定的性质。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48-60个月,是保险赔付性质。  2、《民法通则》虽然作了总体民事侵权责任的赔


  • ·关于治安管理中的损害赔偿问题
         损害赔偿是指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因侵权行为使受害人财产、人身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为由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造成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因伤害造成误工的工资和奖金、损失的物品、治疗的医疗费、因伤害看病所乘合理的交通工具费以及公安机关认为应当赔偿的其他损失、费用。医疗费用的赔偿应以公安机关认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时,当事人需要注意的事项
          1、注意应享有先行告知权。          公安交警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事故当事人申请公安交警部门调解的期限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2、注意应调解的情形。    &nbs


  •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是指在没有通过正当的手续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获得生产经营许可及报相关单位备案的情况下,私自交易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确立的一项涉及为制、贩毒品犯罪提供帮助,以便犯罪行为人逃避法律制裁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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